第一辑 市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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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市管理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境内市场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粉碎敌人的
经济封锁,发展贸易,管理货币,稳定物价,打击投机奸商的违法活动,保证战争和
人民生活的需要。
1949-1952年,市场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利用、限制、改
造”的政策,实行物资集中交易,打击投机倒把,稳定物价,安定人民生活,巩固国
营经济在市场中的地位。1953年,粮、油、棉实行统购统销后,市场管理的重点是维
护国家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在市场上,禁止统购物资自由买卖,允许农民自产自销
的产品进入集市交易。1961年,根据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
方针,允许社员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参加市场交易,丰富上市物资。从1962年开始
,对个体工商业户进行登记、审查、整顿,同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投机倒把活动。“
文化大革命”期间,曾一度取消公社驻地以外的所有集市,每公社只保留1个集市,
集期统一定为农历逢五逢十两天,造成群众贸易活动极不方便,不久,原集市制度又
恢复。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实行一系列繁荣经济、搞活市场的政策,集市
贸易得到发展,成为商品流通的重要形式,城乡市场购销两旺。1979年全县集市发展
到36处,成交额2610万元。1983年2月《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颁发后,市场管理
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对全县各市场进行合理规划,实行划行归市、编号定位、明码
标价、文明经商、亮证经营,查处无证经营、假冒伪劣、哄抬物价等不正当行为。对
市场管理人员实行“三定五包”,即定人员,定市口,定任务;包管理,包宣传,包
服务,包卫生,包收费。市场管理工作逐步走向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轨道,并把管理寓
于服务之中,提供政策咨询,开展信息服务等。1984年集市发展到63处,成交额519
6万元。1993年各类集贸市场发展到107处,成交额达到19000万元。
到1993年底,全县有“五好”集市49处,其中省级3处、地级14处、县级32处。
市场建设从1983年开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范市场标准的要求,把县、乡
(镇)、村三级市场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建设专业性商场、批发市场。1985年
,莒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十字路二村联合筹资35万元,兴建全县第一处专业性商场
--莒南商场,总面积2256平方米,1000多个摊位,可容纳5000多人。到1993年,共筹
资近千万元,先后建起莒南商场、莒南建材市场、工业品专业批发市场、温水泉针织
布匹专业市场、板泉白柳条专业市场、筵宾乡泉龙废旧车辆解体市场、坪上建材市场
、洙边鲁南仔猪市场、板泉殷庄白柳条专业市场、朱芦蔬菜批发市场、板泉农用车专
业市场、王家沟乡自由贸易区共12处专业批发市场。二是搞好乡(镇)驻地集市的改造
、扩建和搬迁工作。1983- 1993年,累计投资300多万元,对乡(镇)驻地集和沿河、
沿街逢集的落后状况进行改造,搭盖遮阳挡雨的交易棚和交易台架,方便群众交易,
达到集市贸易的规范化要求。
传统的山会,在每年的春秋两季举行。县内自清代延续下来的山会有6处,1980
年增加3处,到1993年全县山会已达19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