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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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计划管理“一五”计划时期(1953-1957),对国营、公私合营企业实行直接计划
,国家把计划指标直接下达到生产单位,对农业、手工业则通过统购统销、产品税收
等经济手段促进计划的实现。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占主要地位。
“二五”计划时期(1958-1962),农村搞“政社合一”,工农业生产计划指标被
一再拔高,与实际严重脱节。全民大炼钢铁,大办工业,违反客观规律。计划体制被
打乱,计划失去指导意义,给工农业生产造成严重损失。1962年,工农业总产值708
6.4万元,比1958年下降18.3%。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1963-1965),贯彻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
方针,实行“条条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各项计划的编制与下达注重联系实
际,全县工农业生产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8494.3万元,比196
2年增长19.87%。
“三五”、“四五”计划时期(1966-1975),正值“文化大革命”时期,计划工
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
1978年后,对计划体制进行改革:一是下放管理权限,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
盈亏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二是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并注重市场调节的
作用;三是加强各种经济杠杆的运用。农业生产方面,实行指导性计划,减少计划种
类,只下达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对粮食等主要农副产品实行合同定购。工业生产方
面,只对主管部门下达总产值、利税、销售收入计划,具体到各企业指标由主管部门
下达。1992年增加工业增加值计划,并逐步把工业生产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以承包、
租赁、股份制等形式进行宏观管理。
流通计划管理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社会商品流通计划指标(社会商品零售总额
、主要商品销售、农副产品采购和供应),由上级计划部门以指令性计划形式下达计
划指标,分配到有关部门执行。纳入县级计划管理的商品品种有钢铁、水泥、木材、
汽车、煤炭、烧碱、轮胎、拖拉机、汽油、柴油、沥青、粮食、棉花、油料等。在商
品管理上,国家对工业品、农产品划分为一、二、三类,分别进行管理。凡属关系国
计民生的一类物资,如钢铁、汽车等,实行统购统配;凡属生活必需品,如粮食、食
油等物资,实行派购、定购、收购和分配供应;属辅助性的日用工业品、农副产品等
物资,由市场调节。
1978年后,国家对社会商品流通计划体制进行一系列改革,改变过去商品流通渠
道单一的状况,允许多渠道经营,减少工业品计划管理品种,扩大市场调节范围。1
985年,取消粮、油、生猪等统购派购制度,实行农副产品合同定购制度。属于县级
计划管理的商品,无论是农产品还是工业品均执行国家计划价格(平价或指导价),其
它商品价格允许有一定幅度的浮动。
劳动工资计划管理新中国成立后,对职工人数与工资总额均按指令性计划进行管
理。凡全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增加职工,先由用工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上报省、地
批准后下达指标,按计划指标从非农业户口的城镇待业青年中招收。全民所有制单位
自然减员,需补员招工的由县统筹安排。对从农村农业户口中招收工人,只限制在矿
山、井下等少数特殊行业,并须经省、地主管部门批准。
1985年对劳动制度进行改革,全面试行职工工资总额同企业经济效益按比例浮动
的办法。除扩建、新建项目的企业和国家规定必须安排的复员、退伍军人、转业干部
等需增加工资总额外,其他企业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办法。乡镇企业用工
一律从农村剩余劳力中招收。
从1985年开始,对新招收的职工,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坚持按计划严格控制,不准擅自扩大建设规
模、增加投资、改变建设内容和搞计划外工程。凡属于基本建设的资金,按基本建设
程序审批。从1982年开始将技术改造项目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1984年后,对
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实行指导性计划,通过经济或行政手段加以控制。凡由国家、省
预算内投资的建设项目,1985年起一律由拨款改为贷款,实行计息有偿使用,并实行
指令性计划。从1992年起,县内一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列入省计划,纳入指令性计划管
理,实行有偿计息使用。对自筹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和零星建设项目,实行指导性计
划管理,对农村建房实行下达投资总额的管理办法。1993年全县固定资产总投资2.7
5亿元,其中全民投资1.2亿元,集体投资9200万元,个人建房投资6300万元。“三资
”企业投资3500万元。
物资分配计划管理物资分配计划管理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
形成的,纳入计划管理的共有6大类:一是有色金属,铜、锡、锌、铝等;二是黑色
金属,各种规格的普通钢材、优质钢材、生铁等;三是机电产品,各种车辆、电机、
电线、机电产品配件等;四是轻化产品,轮胎、橡胶制品、“三带”(三角带、平胶
带、运输带)、“二管”(橡胶水管、塑料水管)、“三酸”(硫酸、硝酸、盐酸)、“
两碱”(烧碱、纯碱)等;五是建筑材料,水泥、沥青、玻璃等;六是燃料,包括原煤
、石油(汽油、柴油、煤油)等。
凡需要上述物资,均须申报计划,由计划部门逐级上报,根据国家物资平衡计划
,逐级分解计划下达到各企业,再由物资管理部门供应。1978年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物资流通体制沿着计划指导的路子进行改革。
社会发展计划管理从1953年开始,计划管理的内容主要是工业、农业、运输、邮
电、商业、基本建设、文教卫生、人口、技术改造等各项计划。其管理形式注重宏观
调控和微观搞活相结合,搞好各项经济比例关系的综合平衡,研究制定促进社会发展
的中长期计划,大力促进计划指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