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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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年6月,莒南县政府设计划统计科,负责全县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和计划管理
。1954年11月成立县计划委员会,无专门办事机构,工作由计划统计科承办。1956年
11月以后县计划委员会为实体办事机构,行使计划管理职能。1968年3月,撤销县计
划委员会,成立计划统计组。1972年2月恢复计划、劳动、统计机构,合称县革委计
划劳动局,1975年7月改称县计划委员会。到1993年底,县计划委员会内设办公室、
综合计划科、基建科、物资科、农业区划办公室及县重点项目办公室、县投资公司。
县计划委员会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根据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结合全县实
际情况,制定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协助和监督计划的执行,进行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平衡及发展预测,并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统筹协调。
1952-1978年,实行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体制,过分强
调有计划的生产和流通,忽视市场调节的作用。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经
济活动中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对计划管理体制进行改革,
主要进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综合平衡、协调和服务等,逐步减少管理
范围,下放管理权限,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实行指令性计
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计划管理体制。
到1993年,除农转非、使用土地、人口出生、招生、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固定资
产投资实行指令性计划外,其它经济领域、社会领域全部实行市场调节,综合运用各
种经济杠杆搞好计划的综合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