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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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莒南地域流通的货币,自殷商以来,共分7类,有贝币、刀币、方孔圆钱、银
子、银元、铜元、纸币。

一、贝币

莒南地域,早在殷商、西周时就流通贝币,时称“货贝”。1967和1968年,先后在大
店公社老龙腰和高家庄两处商周时代的坟墓中出土“骨贝”。

二、刀币

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前221年),莒南地域流通“刀币”。1956年在板泉区张家
官庄出土齐刀币30公斤,钱文为“齐法化”。1966年在板泉公社李家武阳村前出土齐
刀币约200公斤,钱文为“齐之法化”、“齐法化”。

三、方孔圆钱

自秦统一六国后,开始铸行方孔圆钱(俗称小钱)。这种钱形历代沿用,一直延续到民
国初年。
半两钱 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后铸造的“半两”钱在莒南地域流通。1967年
在向国故城遗址(今大店镇西南部)出土秦“半两”钱。西汉初期,币制沿秦制。汉文
帝时(公元前179—前164)铸行四铢“半两”钱,在莒南地域流通。1991年在大店镇彭
家仕沟村出土西汉四铢“半两”钱。
五铢钱 汉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废“半两”钱,铸行“五铢”钱,在莒
南地域流通。“五铢”钱流通时间最长,从西汉至唐初历时700多年。1980年在大店
公社王家庄子村东部汉代遗址中曾出土西汉“五铢”钱和北齐“常平五铢”钱;在张
家岭村西南部的汉墓中曾出土西汉“五铢”和东汉“五铢”钱50多枚。
通宝、重宝、元宝 自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废“五铢”钱,铸行“开元
通宝”起,方孔圆钱就不再以重量为名称,改称“宝”,称“通宝”、“重宝”、“
元宝”,一直延续到民国初年。今从莒南县民间收集到的唐代方孔圆钱有“开元通宝
”、“乾元重宝”。北宋钱有“宋元通宝”、“太平通宝”、“淳化通宝”、“至道
元宝”、“咸平元宝”、“景德元宝”、“祥符通宝”、“祥符元宝”、“天禧通宝
”、“天圣元宝”、“明道元宝”、“皇宋通宝”、“庆历通宝”、“嘉通宝”、
“治平元宝”、“熙宁通宝”、“元丰通宝”、“元通宝”、“绍圣元宝”、“圣
宋通宝”、“圣宋元宝”、“崇宁通宝”、“崇宁重宝”、“大观通宝”、“政和通
宝”、“宣和通宝”。南宋钱有“建炎通宝”、“绍兴通宝”、“淳元宝”。辽代
钱有“乾统元宝”、“天庆元宝”。金代钱有“正隆通宝”、“大定通宝”。元朝钱
有“大元通宝”、“至正通宝”。明朝钱有“洪武通宝”、“永乐通宝”、“天启通
宝”、“万历通宝”、“崇祯通宝”。清朝称方孔圆钱为“制钱”,今从莒南县民间
收集到的有“顺治通宝”、“康熙通宝”、“雍正通宝”、“乾隆通宝”、“嘉庆通
宝”、“道光通宝”、“咸丰通宝”、“咸丰重宝”、“同治通宝”、“同治重宝”
、“光绪通宝”、“宣统通宝”。此外,清朝时,日本方孔圆钱“宽永通宝”、“文
久永宝”;朝鲜方孔圆钱“常平通宝”;安南(今越南)方孔圆钱“景兴通宝”、“景
盛通宝”、“光中通宝”、“嘉隆通宝”、“太平兴宝”、“昭统通宝”、“安法元
宝”等也在莒南境内流通至民国初年。

四、铜元

清末和民国24年前在莒南地域流通。铜元是仿外国币制用机器铸造,中间无孔,俗称
铜板。因其版面美观,整齐划一,不易盗铸,初期信誉较高,因而迅速取代了流通两
千多年的方孔圆钱。在莒南地域流通的铜元有“光绪元宝”、“大清铜币”、“中华
民国开国纪念币”、“中华一仙”、“中华元宝”、“中华民国”等。面值有一文、
五文、十文、二十文、五十文、一百文、二百文。流通较多的是十文、二十文的铜元
。民国二十四年(1935)实行法币制度后,纸币大量发行,铜元逐渐消失。

五、银子

是用白银铸成大小不同形状的银块(有馒头形、铤形、元宝形),重量分一两、五两、
十两、五十两,为宝藏和大宗支付之用。民间只以银两作为记帐的计算单位,市场流
通很少。银子作为货币之一,实行了两千多年,到民国22年币制改革时“废两改元”
。1972年在板泉公社上养鱼池村出土元宝(50两的)38枚。

六、银元

俗称“洋钱”、“现大洋”,是大型银铸币的通称。银元在莒南地域流通,始于清末
,到民国年间共有百余种。流通较多的有“光绪元宝”、“大清银币”(又称龙洋)、
“孙中山开国纪念币”(又称“小头”)、“袁洋”(又称“大头”)、“船洋”。此外
,还有少量外国银元在当地流通,如“站人洋”(英国银元)、“鹰洋”(墨西哥银元
)、“双柱洋”和“佛头洋”(西班牙银元)、“十字洋”(葡萄牙银元)等。银辅币有
一角、二角、五角、中元及一钱、二钱、五钱等。民国24年实行法币政策,禁用银元
,但禁而未止。

七、纸币

宋、元、明、清朝各有纸币发行,都流通不广。宋朝的纸币称为“交子”;元朝称为
“中统宝交钞”;明朝称为“大明通行宝钞”;清朝称为“大清宝钞”(铜钱票)、“
户部官票”(银两票)。纸币在市场上取代金属币大量流通,始于民国年间。
法币民国24年实行法币制度,由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发行
钞票,简称“法币”,在莒南地域流通。在此以前,上述银行发行的钞票亦在莒南地
域流通,但不称法币,称为银元兑换券。交通银行钞票,在莒南地域流通最早。民国
元年,交通银行发行的济南版五元券开始在当地流通,到民国32年(1943),在境内流
通的交通银行钞票,面额有一元、五元、十元、二十五元、五十元、一百元等6种。
中央银行钞票,在莒南地域流通,始于民国17年发行的上海版十元券,到民国32年,
在县内流通的中央银行钞票,面额有一分、五分、一角、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
、一百元等8种。中国银行钞票,在莒南境内流通,始于民国23年发行的山东版五元
券,到民国32年在县内流通的中国银行券,面额有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等4种
。农民银行钞票,民国24年开始在莒南地域流通,面额有一角、一元、五元、十元等
4种。
1943年7月,滨海专署颁发布告,决定从1943年7月21日起,停止使用法币,以革
命根据地货币北海银行钞票代替。规定从7月21日到8月10日为兑换期。7月21日至7月
31日为第一兑换期,法币一元兑换北海币一元;8月1日至8月10日为第二兑换期,法
币二元兑换北海币一元。自8月11日起,使用法币,予以没收。从此,法币在县内废
除。
土杂钞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币制混乱,在莒南地域流通的土杂钞有千余种之多。
主要有山东省银行券,面额五元;莒县政府田赋流通券,面额一元;山东省民生银行
券,面额有一角、二角、五角、一元、二元、五元、十元等7种;中国实业银行券,
面额有一角、二角、五角3种;徐州平市官钱局流通券,面额有一角、二角、五角等
3种;赣榆县田赋流通券,面额一元;日照县田赋流通券,面额一元、五元等两种;
山东护国军军用手票(银元票),面额有一角、二角、五角等3种;山东省军用票,面
额一元;国民革命军百十一师粮秣流通券,面额一元;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券,面额有
一元、五元、十元、一百元等4种。此外,还有“府票子”、“乡票子”、“土票子
”。临沂农工银行和汇通、同兴隆、中孚、新丰厚等钱庄在沂州府出的票子叫“府票
子”;莒县农工银行、涛名隹利生钱庄及本地大商号、大财主出的票子叫“乡票子”
;小铺号、商贩等出的票子叫“土票子”。面额有一吊、三吊、五吊、十吊、几十吊
、几百吊不等。吊票先是用毛笔现填写数额,后发展为石印,改为元、角票。后良店
有石印局,印制土钞,面额有一角、二角、五角、一元等。莒南地域最早印制“乡票
子”的是十字路镇十大商号(同泰昌、同德裕、同记和、裕昌永、裕园、福盛德、福
和永、和兴成、裕成广、同新成)和大店的二十大商号(同成、同顺、福兴、同利、南
同兴、恒丰、连丰、同德、中孚、中裕、三合、太和、德兴、恒升、益升恒、丰吉、
兴顺、中孚东、同华丰、同昌)。这些大商号出的票子不仅在莒南地域流通,而且在
涛雒、石臼所、柘汪、青口等地流通。民国24年前后,莒南地域出土票子的不下千余
家。据十字路周围45个村的调查,有151家出票子的,仅十字路就有72家出票子的。
卖花生的、开茶馆菜馆的、合局的(赌局)、卖糖葫芦的都出分票、角票、元票。十字
路北门里有一家出的票子没有人名字号,找不着地方兑现,群众称之为“转城晕”。
1940年,莒县抗日民主政府莒南行署下令取缔土杂钞,仅取缔了集镇上的土杂钞,农
村的土杂钞延续到1942年才彻底消失。
革命根据地钞票1941~1949年,山东省革命根据地政府机构发行的钞票称为“北
海银行券”。北海银行钞票在县内流通的有面额一角、二角、五角、一元、二元、五
元、十元、二十五元、五十元、一百元、二百元、五百元、一千元、二千元、五千元
共15种。此外,外省革命根据地政府发行的钞票在县内流通的有华中银行券、冀南银
行券、晋察冀边区银行券、中州农民银行券、西北农民银行券、东北银行券、长城银
行券等。1949年11月6日,北海银行总行宣布收回北海币,停止流通。同时,也收回
外省革命根据地货币,停止流通。
中国人民银行钞票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建立,同时宣布发行中国人民
银行钞票(简称人民币)。人民币发行后,各解放区的货币,在未收回前与人民币按固
定比价在市场上混合流通。比值是:人民币对北海币、冀南币、华中币、中州币为1
∶100;对晋察冀边币、东北币、热河币、长城币为1∶1000;对西农币、陕甘宁
边区商业流通券为1∶2000。
人民币在莒南发行,始于1949年2月20日,到1993年,县人民银行奉命共发行了
四套人民币。第一套人民币,从1949年2月到1953年12月发行。面额有一元、五元、
十元、二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二百元、五百元、一千元、五千元、一万元、五万
元共12个票种,62个版别。
第二套人民币(简称新人民币),于1955年3月1日发行。主币有一元、二元、三元
、五元、十元等5种。辅币有一分、二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等6种。新人民币
发行同时收回市场上流通的第一套人民币(简称旧人民币)。新旧人民币兑换比率为1
∶10000。1962年和1966年,县人民银行奉命又先后发行棕色五元券和黑色十元券。
1964年4月15日,县人民银行奉命限期收回原苏联代印的1953年版三元、五元、十元
等3种票券,规定兑换期为1个月。
第三套人民币,于1962年4月20日开始发行,到1974年1月15日共发行一角、二角
、五角、一元、二元、五元、十元等7个票种、9个版别。第三套人民币和第二套人民
币同面额等值,在市场上混合流通。
第四套人民币(1980年版),于1987年4月27日开始陆续发行,主币有一元、二元
、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等6种。辅币有一角、二角、五角3种。第四套人民币
和第二、第三套人民币同面额等值,在市场上混合流通。
人民币除发行纸币外,还先后发行金属人民币。1957年12月1日,县人民银行奉
命发行一分、二分、五分等3种铝合金分币,1980年4月15日,发行一角、二角、五角
、一元等4种金属币,1992年6月1日,发行3种金属人民币,面值为一角、五角、一元
。上述金属人民币和同面额纸币等值,混合流通。
1950—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莒南县人民银行年均现金收付量1213亿元(旧人民
币);1953—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发展到年均现金收付量3624万元(新人民币
);1958—1960年,年均现金收付量为5288万元;1961—1965年,年均现金收付量为
4183万元;1966—1978年,年均现金收付量为8524万元,1979年以后,国家实行改革
开放的政策,经济发展,现金收付量日益增多。1979—1993年,年均现金收付量为9
5540万元,其中1993年为3578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