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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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冬,省人民银行工作组在莒南进行组建信用部试点,在李家沟供销社和路镇供
销社建立信用部两处。1953年11月,县供销社在二区、三区、四区、五区、六区、七
区、八区、九区、十区、十一区、十二区11个区供销社建立信用部12处(四区建许口
、汀水2处),办理存、贷款业务。1954年12月,各区供销社信用部撤销,其存、贷款
业务交给农村信用社管理。
信用合作社既是集体经济组织,又是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莒南县农村信用社
于1972年前后,分为小集体和大集体两种形式。1972年以前的小乡信用社,属于小集
体经济组织,人员半脱产,农村户口,不吃国家商品粮。1972年以后的大乡信用社(
包括城市信用社),属于县办大集体经济组织,职工全脱产,城镇户口,吃国家商品
粮。
小乡信用合作社1953年5月,建立七区李家沟信用合作社(后改称夹河信用合作社
),是年8月又建立十一区横沟信用合作社。1954年,全县在107处小乡建立信用合作
社,占小乡总数的69%。1955年农村信用社发展到164处。1956年3月,临沭县撤销时
有26处信用合作社划归莒南县。至此,全县共有信用合作社190处。1959年4月,区划
调整时,全县共保留信用社162处。1961年8月,恢复临沭县建制,莒南县人民银行将
韩家村、夏庄、蛟龙、朱仓、白旄5个公社的38处信用社移交给临沭县人民银行管理
。此时,莒南县农村信用社还有124处,资产总额625万元。
大乡信用合作社1972年12月,县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进行体制改革,建立
以公社为单位的大信用社,将全县124个管理区信用社合并组成路镇、涝坡、大店、
石莲子、岭泉、板泉、洙边、坊前、坪上、壮岗、朱芦、文疃、相沟、筵宾、相邸、
团林等16个信用合作社。1985年2月,新建王家沟、道口、陡山、·山、柳沟、厉家
寨、演马、官坊、刘家庄等9个信用合作社。1993年全县25处农村信用社资产总额32
641万元。
莒南县农村信用社联社1976年3月建立。县信用社主任由人民银行1名副行长兼任
。1980年10月,县人民银行将农村信用社交给农行管理,县信用社主任由农行行长兼
任。1993年底以前,农村信用联社虽对外挂牌子,有主任,但无办事机构,由县农业
银行代行其职权。
莒南县城市信用社1988年6月建立。其业务主要办理城镇集体和个体工商户及实
行承包租赁的小型国营企业的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城镇储蓄;代理发行经人
民银行批准的证券业务和其他代收代付业务等。1993年城市信用社资产总额5619万元

城市信用社1989年建立隆山路营业处。1991年建立新建路营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