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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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银行莒南办事处1942年9月建立,共3名工作人员。至1943年3月,先后隶属于北
海银行滨海分行和北海银行总行。北海银行莒南办事处无固定驻址,随莒南县抗日民
主政府活动,曾先后驻良店、崖子、环河崖等村。1943年10月,北海银行莒南办事处
撤销,其贷款业务由县政府经济建设科代理。
1947年2月,建立北海银行莒南贷款所,有2名工作人员,与县府实业科合署办公
,办理莒南县的贷款业务。
1948年2月,重建北海银行莒南办事处,原莒南贷款所并入,各区设贷款员1~2
人,共29人。
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1949年11月,北海银行莒南办事处改称中国人民银行莒
南办事处。1951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办事处升格改称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
。1958年10月,合并到莒南县人民公社财政金融处。1959年4月,莒南县人民公社财
金处撤销,恢复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1967年1月至1970年2月,县人民银行实行
军管,称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军事管制小组。1970年3月称中国
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革命委员会。1971年7月,县人民银行、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合
并,成立莒南县革命委员会财政金融局。1972年11月,县革委财政金融局撤销,恢复
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的建制。1984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改称中国工
商银行莒南县支行。原由县人民银行办理的信贷、储蓄、结算等业务,改由县工商银
行办理。当时的规定,县级不设人民银行,由工商银行代行人民银行某些职能。198
6年4月,重建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在县内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即组织实施金融
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制度;掌管货币发行,调节市场货币流通;统一管理人民
币存、贷款利率和汇价;编制信贷计划,集中管理信贷资金;管理外汇和金银;代理
国家财政金库;审批金融机构设置或撤并;协调和稽核各金融机构的业务工作;管理
金融市场。人民银行负责金融的宏观控制,为国家宏观经济决策服务,不对企业和个
人办理信贷业务。1993年县人民银行资产总额14268万元。
1951年根据人民银行总行提出的“深入农村,帮助农民,解决困难,发展生产”
的农村金融工作方针,建立二区、三区、五区、六区、七区、八区、九区等7个银行
流动组。1953年3月,建立一区、四区、十区、十一区、十二区、十三区等6个银行流
动组。
1952年7月,建立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大店营业所。是年10月,建立道口(后
改为岭泉)、坪上2个营业所。1953年1月,建立涝坡、洙边、坊前银行营业所。1954
年1月,建立路镇、许口、板泉、壮岗、朱芦、文疃、相沟银行营业所。各区银行营
业所建立后,原流动组并入。1956年3月,临沭县人民银行撤销,将青云(后改称韩家
村)、夏庄、蛟龙、玉山(后改称朱仓)4个银行营业所划归莒南县人民银行管辖。195
8年8月,增设筵宾、相邸、团林、白旄4个银行营业所。1961年8月,恢复临沭县人民
银行建制,莒南县人民银行将韩家村、夏庄、蛟龙、朱仓、白旄5个营业所划归临沭
县人民银行。1980年10月重建县农行时,县人民银行将所属16处营业所移交给县农行
管辖。
1956年8月,建立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储蓄所。1957年4月,建立板泉兵营储蓄所
。1958年11月,建立小官庄煤矿储蓄所。1962年,小官庄煤矿储蓄所撤销,其储蓄业
务并入许口营业所。1965年板泉兵营储蓄所撤销,其储蓄业务并入板泉营业所。198
1年6月,建立洪沟储蓄所。是年11月,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储蓄所改称中心储蓄所。
1982年12月,建立嵋山路储蓄所。1983年6月,建立汽车站储蓄所。1984年1月,县人
民银行将中心储蓄所、洪沟储蓄所、汽车站储蓄所、嵋山路储蓄所移交给县工商银行
管理。
中国农业银行莒南县支行1955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临沂专区中心支行在莒南县
试点建立中国农业银行莒南县支行。1957年6月,县农行撤销,人员、业务并入县人
民银行。1964年2月,重建县农业银行。1965年12月,县农业银行再次撤销,人员、
业务又并入县人民银行。1980年10月,复建县农业银行。县农业银行主要办理农业和
农业企业、乡镇企业、农工商联合企业、供销合作社的存款、贷款业务,办理在农村
的机关、团体、部队、事业和合作经济组织的存款及农村和集镇的个人存款和储蓄业
务;办理农村信托、租赁和咨询业务;领导农村信用合作社;监督拨付财政支农资金
。1993年,县农业银行共有资产总额30824万元。
1955—1957年,县人民银行基层营业所代理农行业务。1964年,下设路镇、涝坡
、大店、许口、岭泉、板泉、洙边、坊前、坪上、壮岗、大山、文疃、相沟、筵宾、
相邸、团林等16处营业所,和人民银行营业所合署办公。1965年农行撤销,农行营业
所并入人民银行营业所。1980年10月,县人民银行将所属16处营业所移交给县农行管
理。1984年11月,路镇、大店、板泉、坪上4个银行营业所改称办事处。
1981年7月,农行在县城建立第一储蓄所。1985年5月,增设隆山路中段储蓄所、
农贸市场储蓄所。1986年8月,第一储蓄所改称中心储蓄所。1988年5月,增设嵋山路
储蓄所、隆山路南段储蓄所、站前储蓄所。1993年中心储蓄所改称储蓄部。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莒南县支行1976年4月,基建拨款业务由县人民银行分出,建
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莒南县支行。建设银行是管理基本建设投资的银行,具有财政、
银行双重职能。其主要业务是:根据国民经济计划管理基本建设财政投资贷款、地质
勘察支出预算,并负责对建筑安装企业实施财务管理和财政、信贷监督;办理基本建
设贷款、建筑业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贷款;办理基本建设资金存款,并监督基本建设
资金;办理信托、咨询业务等。1993年,县建设银行资产总额10638万元。
1987年9月县建设银行在县城建立中心储蓄所。1988年4月,建立十泉路储蓄所,
5月建立镇东路南段储蓄所,7月建立·山乡储蓄所,8月建立人民路储蓄所、隆山路
中段储蓄所、隆山路南段储蓄所、岭泉乡储蓄所,10月建立坊前乡储蓄所,12月建立
温泉路南段储蓄所。1989年4月,建立坪上镇储蓄所,5月建立涝坡乡储蓄所,6月建
立大店镇储蓄所、柳沟乡储蓄所,7月建立筵宾乡储蓄所、洙边乡储蓄所、天桥路储
蓄所。
中国工商银行莒南县支行工商银行其前身为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1984年1
月1日改称中国工商银行莒南县支行。1984年和1985年代理人民银行业务,对外挂人
民银行、工商银行两个牌子。1986年4月,重建县人民银行后,不再代理人民银行业
务。
工商银行的主要业务是:办理城镇储蓄,吸收工商企业和机关、团体、部队、学
校等单位的存款;办理国营工商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的流动资金贷款;
管理国营工商企业流动资金;管理工商企业和有关企业主管部门用于技术改造的各种
基金;办理技术改造贷款;办理委托、代理、租赁、咨询等信托业务;受理人民银行
委托的业务。1993年县工商银行资产总额20438万元。
1984年1月,县人民银行中心储蓄所、洪沟储蓄所、汽车站储蓄所、嵋山路储蓄
所改称县工商银行中心储蓄所、洪沟储蓄所、汽车站储蓄所、嵋山路储蓄所。同时,
建立镇东储蓄所(后改称县政府储蓄所)。1987年3月,建立站前储蓄所。1988年3月,
建立镇北储蓄所,10月建立站南储蓄所、天桥路南段储蓄所,12月建立坪上玻璃厂工
行办事处、民主路储蓄所。
中国银行莒南支行1993年7月建立。中国银行是国家的外汇专业银行。其主要业
务是:办理对外贸易和非贸易的国际结算,国际银行间的存款和贷款;华侨汇款和其
他国际汇兑;外汇货款;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的人民币存款、流动资金贷款和技
术改造贷款;组织或参加国际银行贷款、外汇(包括外币)买卖;经批准发行外币债券
和其他有价证券;办理信托和咨询业务等。年底,中国银行莒南支行资产总额1423万
元。
县中国银行1993年9月建立新建路南段储蓄所、嵋山路东段储蓄所。

保险公司

1951年5月,县人民银行设保险代理处,对外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沂水专区中心支公
司莒南代理处。1952年12月,建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莒南县支公司。1954年1月,县
保险公司撤销,在县政府财政科设保险股,对外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临沂专区支公司
莒南保险所。1956年6月重建县保险公司,县保险所并入。1958年6月再次撤销。198
4年1月,复建县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主要办理国内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农村保险、国际保险;代理外国保
险公司办理对损失的鉴定和赔补业务;购置、租赁、交换与保险业务有关的动产不动
产。1993年县保险公司资产总额2230万元。
1952—1958年,基层保险业务由各区银行营业所代理。1993年,县保险公司在县
城及各乡镇设保险代办所26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