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集体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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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销合作社商业

1940年,为保障抗日根据地的军需民用,莒县抗日民主政府在境内成立22处合作社。
1941年,莒南县抗日民主政府执行山东省战工会关于开展合作事业的指示,在县内成
立油业、纺织、运输、消费等合作社47处,共有社员1150人,股金65350元(北海币)
。因日本侵略军经常骚扰,加之多数合作社缺乏群众基础,到1942年春,合作社剩1
2处。是年10月,在十字路成立莒南县第一个综合性合作社--永利合作社,主要从事
纺织、榨油、铁木器制作和经营医药、日用百货等,受到群众欢迎。1943年春,中共
山东分局经济调查研究室党组书记薛暮桥到莒南县指导发展合作社,并创办了臧家庄
子合作社,有100余辆纺车和10余架织布机,同时带动了邻村的纺织生产。1944年,
县内合作社发展到128处,共有大织布机487架,小织布机753架,弹花弓97张,并组
织了23处妇女纺织合作社。为增强合作社的实力,扩大经营范围,薛暮桥于是年7月
亲自在大店指导并社,把5处村社合并,成立大店聚兴消费合作社,即大店区中心社
。此后,崖子和邢家水磨合作社及十字路永利合作社亦相继发展为区中心社,经营范
围不断扩大。永利合作社增加批发、收购、加工酱菜及印刷、染布、医疗卫生等服务
项目。1945年1月,在滨海区劳模大会上臧家庄子合作社经理刘成忠被授予“合作英
雄”称号,崖子村合作社经理王友三、朱家洼子村合作社经理朱正忠被授予“合作模
范”称号。抗日战争胜利后,合作社迅速发展壮大。1946年发展到288处,社员5760
0人,股金5798.74万元(北海币),其中永利合作社股金500万元,居山东省区级合作
社之首。1947年,合作社增至366处,平均2.5个村即有1处合作社,其中以纺织为主
的综合性合作社276处,共有股金30467.99万元(北海币)。1947年11月3日,成立莒南
县合作社联合社(简称县联社),组织指导全县合作社工作。1949年春,县联社根据上
级指示,对合作社进行整顿,县内有合作社352处,社员50595人。
1950年,根据华东合作管理局颁布的整社方案,对合作社重新登记,县内有
区社10处,村社338处,社员133332人。1951年,贯彻以集镇为中心建社的方针,改
变村村建社的组织形式,村社减少198处。1952年,将137处合作社合并为15处区联村
供销合作社。1954年,区联村供销合作社更名为区供销合作社。是年,县内有区供销
合作社13处,机关消费合作社1处,铁业、木业、缝纫、皮业等生产合作社6处,零售
店178处,共有社员224812人,股金751075万元(旧人民币)。到50年代末,县、区供
销合作社在各管理区驻地设中心店,在各村设代购代销店,形成了县、区、管理区、
村四级供销网络,在农村商品流通中发挥了主渠道作用。1958年,县供销合作社与商
业局合并为商业局。1961年10月,各恢复原体制后,供销合作社有职工1106人。197
1年6月,县供销合作社再次与商业局合并为商业局。1975年8月,恢复县供销合作社
机构,辖16处基层供销合作社和4个业务公司。1986年12月,山东省基层供销合作社
主任会议在石莲子供销社召开,并推广石莲子供销社的先进经验。1988年,县联社完
成利润410万元,上缴税金200万元。1992年,新设王家沟、道口、官坊、演马、厉家
寨、柳沟6处基层供销合作社。1993年,县联社辖企业42个,干部职工共4300人,各
企业全部实行经营、价格、用工、分配四放开政策,并有部分企业实行抽本租赁经营
,年上缴国家税金1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