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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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民间主要利用集市互通有无。清代中叶,境内各大村镇的富户就设立商号,
以农为主兼营工商业和纯工商业者渐多,少数外地商户陆续到十字路、大店开店设铺
,十字路和大店逐步成为境内两大贸易中心。到抗日战争爆发前,商业已经比较活跃
。1938年,日本侵略军在境内烧、杀、抢、掠,各大商号被迫歇业,商业处于萧条时
期。
1940年后,抗日民主政府支持私营工商业的发展,滨海专署在岭泉、大店、
十字路、道口、坪上、板泉等地设立商店;近半数的村镇先后成立合作社,经营规模
日渐扩大。到1950年,县内私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商业和国营商业并存的商业网络已
经形成,私营商业销售额占社会销售额的60%以上。1954~1956年,政府对私营工商
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95%以上的私营商业者接受社会主义改造,多数过渡为公私合
营和为供销社代购代销、经销等形式。从此,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处于主导地
位,县内商业日趋繁荣。1958年至“文化大革命”时期,商业体制多变,私营商业几
度受到限制,少渠道、多环节、封闭式的流通体系影响了莒南县商业的发展。
1978年后,实行改革开放政策,逐步建立起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流通
体系。党和政府鼓励发展个体商业、饮食业和服务业,国营商业企业和供销合作社商
业企业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形成了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为主体,个体商业为补
充的社会主义贸易市场。1984年,进行商业体制改革,各商业企业推行用工放开、分
配放开、价格放开、经营放开,逐步建立起计划经济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使县内商品充足,购销两旺,出现了空前的商业繁荣景象。1993年,全县社会商品零
售总额47691万元,是1978年的6.1倍,其中国营商业企业销售额占40.4%,供销合作
社和其它集体商业企业销售额占28.6%,个体商业企业销售额占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