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类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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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 王康彬
副 局 长 汲万湘 卞聚胜 刘建美(女)
党组书记 王康彬
纪检组长 汲万湘(兼)

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主 任 王康彬(兼)
副 主 任 徐恒敬 崔瑞华(兼)

1994年—1999年1月历任领导班子成员

局 长 徐安田 (1990.3—1999.1)
副 局 长 王立宪 (1986.2—1996.7)
党组书记 徐安田 (1990.3—1999.1)
纪检组长 李振举 (1986.8—1996.7)

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主 任 徐安田 (兼)(1990.3—1999.1)

[王康彬简介] 王康彬,男,汉族,板泉镇泉子崖村人,1948年7月3日出生,
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66年参加工作,历任民办教师、村团支部书记、党支部
书记,板泉公社党委组织干事、杨家湖管理区党总支书记,县委组织部干事,板
泉公社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相沟乡党委书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劳动局
局长、 党组书记。1 999年1月2日任县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他先后被县委、
县政府记功3次,1997年被山东省人事厅、劳动厅记二等功1次。

[徐安田简介] 徐安田,男,汉族,十字路镇富源居委会人,1943年8月30日
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64年11月参加工作,历任洙边区团区委副书记、
坊前公社党委副书记、坪上公社党委副书记兼革委会主任、坊前乡党委副书记兼
乡长、官坊乡党委书记,1990年3月任县司法局局长兼党组书记。
徐安田任县司法局局长以来,为莒南县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做出贡献。
他倡导的“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上台阶”、
“发挥司法行政自身优势,全面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加强队伍建设”、
“领导带头做好通讯报道工作”、“加强与周边县(区)人民调解工作”等经验做
法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推广。他认真贯彻“从严治警”和“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的方针,组织干警学政治、学业务、学法律,在全系统开展“九大讲”、“队伍
建设年”和“无违法违纪年”等活动。他认真抓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在全市司
法行政系统年度考核中, 连续3年名列前茅。他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使全
局上下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共同奋斗。
他担任县委党校义务法制教员以来,不管是县直部门、学校,还是乡镇、村、
企业, 凡请他去讲法律课的,他都有请必到,几年来,他宣讲法律常识200多场
次,撰写法律知识讲稿40多万字。
在徐安田领导下, 莒南县司法行政工作一年一个新台阶。 县司法局1991、
1997、 1998年被临沂市司法局荣记集体三等功3次,1994、1996年被临沂市司法
局授予先进集体称号。 他个人荣立三等功2次, 1999年荣立二等功1次,1997、
1998年被临沂市人事局、司法局授予“优秀司法局长”称号。

[概况] 莒南县司法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领导和管理全县人民调
解、法制宣传、公证、律师、法学教育、法律服务等司法工作。下设公证处和赤
眉律师事务所2个副科级单位和办公室、 基层工作科、宣传科、教育科。全县25
处乡镇各设1处司法所、 1处法律服务所。1995年8月,司法局所属莒南县法律顾
问处更名为临沂赤眉律师事务所。1996年批准在县城设临沂城南律师事务所。是
年11月,普法办列编为正科级行政机构。1998年末,司法局有干警30人。1994年
以来,县司法行政系统通过法制宣传、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学教育、律师、
公证、法律服务等各项业务工作,在方便人民群众生活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
面,发挥了重要作用。5年来,荣立集体三等功3次。

[普法与依法治理] 莒南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简称普法办)为正科级行政单
位。 1 986年全民普法开始,莒南县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普法办公室,
设在县司法局,为临时机构,人员由公、检、法、司及宣传、教育、共青团、工
会、妇联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司法局长兼任。1991年更名为普法
依法治理办公室。 1 996年11月列为常设机构,与司法局合署办公,人员由司法
局人员兼任。
1996年初,普法办制订莒南县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和第二个依法治县规划。
后,每年初制订当年实施方案,对普法依法治理的阶段任务、治理对象、措施方
法、基本要求、组织领导等进行全面具体地规划和部署。县六大班子对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层层建立领导小组和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落实经费,发放
教材。 全县乡镇以上单位和县直部门共建立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
105个,领导成员810人,普法宣讲员、联络员5800人。通过举办法制讲座和各层
次培训班,出动宣传车,办墙报黑板报,印发宣传材料,进行法律常识考试等形
式,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县71万名普法对象
参学率96%,考试及格率98%。在全县推广“法律进万家”和创建“普法一条街”
的经验,在行政、执法部门中推行部门执法责任制。根据“三五”普法规划的要
求, 县里举办了3期经济法律法规培训班,3200名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了学
习。

[人民调解] 莒南县人民调解工作按照《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
每年都结合调解主任培训对基层调解机构进行整顿、充实和调整,形成了司法行
政协调指导、定期排查、就地疏导、专项治理的大调解、大服务的格局。人民调
解工作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工作方针,以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为重点,努
力拓宽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化解了大量人民内部矛
盾, 消除了大批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 1994年以来, 共调解民间纠纷
24256起, 调解成功率98%以上,防止民转刑案件155件,防止非正常死亡54起68
人次,起到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基层法律服务] 各乡、镇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围绕“改革、发展、稳
定”的大局,不断深化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开拓业务领域,形
成较为完善的基层司法行政机构组织体系。至1998年底,全县25个乡镇司法所和
25个法律服务所,实行“两所分离”的有18个,25个法律服务所和全部实行“两
不四自”(不占编制,不要拨款,自收自支,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管
理体制,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114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788家。1994年以
来, 共审查修订合同23633件,向党委、政府提司法建议806条,被采纳686条,
办理非诉讼案件3074件,代理诉讼案件854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011.7万元。

[法学教育] 县司法局以《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纲要》和《纲要实施意见》为依
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法学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成人法学教育工作。主
要协助上级业务部门搞好成人高教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教育、《专业证书》教育和
其它形式的业余、函授法律专业教育。至1998年招收法律本科13人、法律专科24
人、专业证书43人、中华律函27人,副科级以上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大专班98
人。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完成了教学课时,先后组织了13场次各教学班学员的
考试,及格率99.8%。

[律师业务] 1994年以来,莒南县律师工作,以进一步深化律师工作改革为动
力,以加强律师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为抓手,引入内部竞争机制,
大力开拓律师业务领域,使莒南县律师事业的发展步入一个新阶段。1998年末,
县内设有赤眉律师事务所和临沂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人员19人,其中大专
以上文化程度的占85%,已取得律师资格的6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55家。按照司
法部颁布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和有关规定,先后制订了《律师执
业纪律》、《律师“十要”、“十不准”》、《律师职业道德》、《律师岗位责
任制》、《集体议案制度》、《接收案制度》、《重大案件请示制度》等一系列
规章制度,作为对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教育、督导、检查和考核的依据。1994
年以来, 办理民事代理3072件,经济代理585件,刑事辩护815件,行政代理115
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327件。

[公证工作] 莒南县公证处 (1993年12月由行政单位改为事业单位) 紧紧围绕
“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强化管理,开拓业务”这一思路开展工作,按照“加强
公证宣传,强化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促进自我发展”的工作方针,为社会
提供法律服务。1 998年末,莒南县公证处有公证顾问点3家。1994年以来,共办
理各类公证14096件,其中经济公证4815件,民事公证9053件,涉外公证228件。
通过公证审查,制止经济违法活动24件,避免经济损失1344万元。经过公证的合
同、协议履约率达98%以上。

(宋瑞兰)
审稿人 汲万湘 陈宜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