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类 中共莒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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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记 李桂秀(女) (县委常委)
常务副书记 李相普
副 书 记 冯浩 刘茂芳(女)
常 委 李桂秀(女) 李相普 冯浩 刘茂芳(女)
赵祥波 王兴树 于守萍(女) 刘庆民 李德亭
办公室
主 任 王运东
监察综合室
主 任 张秋彦
信访室
主 任 鲁守波
纪检监察室
主 任 徐宇田
案件审理室
主 任 张玉杰
执法监察室
主 任 (暂缺)
宣传教育室
主 任 庄悦宁
研究室
主 任 韩昌利
党风廉政建设室
主 任 曹现慧

1994年—1999年1月历任领导班子成员

书 记 赵德堂 (县委常委)(1992.12—1998.2)
副 书 记 韩永琨 (1993.4—1999.1)
常 委 赵德堂 (1992.12—1998.2)
曹佃华 (女)(1990.4—1995.6)
韩永琨 (1993.4—1999.1)
尤树臣 (1990.4—1995.6)
尹德山 (1995.6—1996.7)
办公室
主 任 王兴树 (1993.4—1996.7)
信访室
主 任 于守萍 (女)(1994.5—1996.7)
纪检监察室
主 任 尹德山 (1993.4—1996.7)
案件审理室
主 任 刘庆民 (1994.5—1996.7)
执法监察室
主 任 庄虔森 (1994.5—1995.6)
姚少国 (1996.7—1999.1)
宣传教育室
主 任 庄虔森 (1993.4—1994.4)
王运东 (1995.6—1996.7)
研究室
主 任 葛成松 (1993.4—1995.6)
党风廉政建设室
主 任 徐宇田 (1994.5—1996.7)
鲁守波 (1996.7—1997.5)

[李相普简介] 李相普,男,汉族,坪上镇小楼村人,大专学历,1949年1月
出生,
1968年1月参加工作, 196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1月至1978年8月在部
队服
役。 1978年8月至1979年5月任莒南县工业局政工干事。1979年5月后历任莒南县
纪委
检查员、科长、纪委常委、副书记、常务副书记。

[冯浩简介] 冯浩,男,汉族,演马乡东演马村人,大专文化,1956年8月生,
1975
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年10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任大店镇党委组织干
事。
1982年5月任县交通局秘书。1984年10月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检查员。1989年2月
至1
998年12月历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案件审理科科长、 案件审理室主任、常委、副
书记
。1999年1月兼任县监察局局长。

[刘茂芳简介] 刘茂芳,女,汉族,陡山乡北高柱村人,大学文化,1956年6
月生,
197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2月参加工作,任莒南县农业学大寨工作队
队员
。1975年10月任涝坡公社围子管理区总支副书记、副主任。1976年10月后历任坊
前乡
党委委员、副乡长、党委副书记。1985年12月后历任莒南县计生委副主任、主任、

生协会副会长、 会长、党组书记。1996年7月任中共莒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
记。
1974年被共青团临沂地委授予“优秀共青团员”,1982年被临沂地委、行署
授予
“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1983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称号
, 1987年至1989年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并3次记
功,
1988年被临沂地委、 行署授予“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称号,1993年9月被授予
省“
三八” 红旗手, 同年11月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
“全省
计划生育劳动模范”,1995年被山东省人事厅、宣传部授予“计划生育先进工作
者”
称号。是中共临沂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中共莒南县第十届委员会候补委员。政
协第
五届委员会委员。

[概况] 中共莒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县监察局合署办公,行使纪律检查、行
政监察
两种职能。设办公室、监察综合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执法监
察室
、宣传教育室、研究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等9个副科级办事机构,人员编制33人,

有27人。1995年5月和1998年3月,在中共莒南县第十次和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选
举产
生了中共莒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副书记。1994年至1998年期
间,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围绕以经济建设为
中心
而履行职能,严肃执法执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为全县的改
革开
放、经济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反腐败工作] 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中央“八条规定”为重点,以转变
干部作
风为突破口,立足于教育,附以党纪、政纪处分,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
自律
意识、群众观念和遵守政治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同时,清理机关办实体工
作取
得成效, 注销机关实体27家。清理规范公费移动电话635部。通过完善制度,强
化督
查, 用公款吃喝玩乐得到遏制。 在控制各类会议、庆典和检查评比活动、出国
(境)旅
游等方面,建立健全了有关规定。在住宅楼批建方面,严把审批关,变事后检查
为事
前监督,均按规定进行了审批。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礼品登记和个人重大事项报
告制
度得到较好的落实。
在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失职渎职等案件中,坚持领导包案责任制,
对重
要案件定领导、定责任人、定时间,一包到底。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制定实施了
《案
件查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全委一盘棋,集中力量抓查处”,做到室室有目
标,
人人都办案。各级执纪执法机关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
五年
中,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案件1320起,立案562起,其中立查万元以上案
件31
起, 立查科级干部违法违纪案件40起。在查处的案件中,受党纪处分的419人,
其中
受党内警告、 严重警告的230人,撤销党内职务43人,留党察看57人,开除党籍
89人
;受政纪处分的59人,其中警告4人,记过、记大过23人,降级6人,撤职15人,
开除
公职11人。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24.5万元。
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全县共清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24起,
取消
收费项目44项。普遍实行预决算、农民负担监督卡、专项审计三项制度。立查涉
及农
民负担案件19起。效能监察工作方面,向29家企业派驻纪检监察联络员,对94家
重点
企业实行挂牌保护,促进了企业发展。治理了公路“三乱”,立查此类案件19起,

处违纪金额12.8万元。在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中,查出违纪金额3915万
元,
罚款180.6万元。 收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个人拖欠公款3637万元。
开展
执法监察,立执法监察项目51项,累计检查单位2630个,查出违规和使用不当资
金5
800万元,提出监察建议139件,发现案件线索76件,立案查处41起。会同建委、
计委
、 工商、财政等部门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了执法监察,追缴税金3.7万元,补交
建筑
配套费123.9万元。 此外,还对大中专招生、公务员招考、中小学收费、环境保
护等
进行了监督检查。

[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各级在贯彻“教育为主、预防为主”,标本兼
治,着
力治本的基础上, 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5年来,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先后
开展
了“学条规、守纪律、作表率”和“政策法规年”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先后编辑
了《
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学习材料》 6期。积极参加中纪委、监察部举办的党纪、政纪
条规
知识竞赛和《行政监察法》知识竞赛,制定了《实施方案》,全县乡局级领导干
部参
赛率达99.6%,1996年在全国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中被省纪委授予优秀组织奖。

好信息报道, 五年中上报信息稿件690篇,被采用248篇。其中中纪委采用6篇,
省纪
委及省级新闻单位采用29篇,市纪委及市级新闻单位采用213篇。连年被市纪委、

察局评为信息工作先进单位。

[信访举报工作] 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大局做好信访举报工作。
5年中
,共受理信访举报2781件次,其中县纪委、监察局直接受理1250件次,查结重点
信访
案件246起。 在工作中,坚持信访举报与案件查处两个目标一齐抓,走两个目标
管理
的路子,对信访举报及时筛选,及时初核,及时查处。同时,注意控制信访源,
掌握
主动权,信访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高。连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
位。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
廉、纪
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执纪执法队伍要求,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一项
基础
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
思想
和邓小平理论,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增强新形势下做好纪检监
察工
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通过学习日、例会、培训班等形式,搞好在职学习和专业
培训
,提高纪检工作水平。制定了《委机关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和《乡镇、县直纪
委(
纪检组) 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体现了“公平竞争、奖优罚劣、注
重实
绩、以软变硬、全面提高”的原则。和组织人事部门配合,积极做好纪检监察干
部的
培养、提拔、交流工作,使纪检监察机关保持生机和活力。

[重要会议] 1995年1月9日,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省、
地纪
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回顾了1994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败工作, 部署了
1995年
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在新的一年里,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
领导,强化措施,继续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会上,县
委副
书记王玉聪、县纪委副书记李相普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1995年5月11日至12日, 在中共莒南县第十次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了中共
莒南
县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有15名同志组成。纪委一次全委会选举赵德堂、
李相
普、韩永琨、冯浩、赵祥波、王兴树、尹德山、于守萍、刘庆民为常委。选举赵
德堂
为书记,李相普、韩永琨、冯浩为副书记。
1996年3月15日, 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市
纪委
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1995年反腐败工作情况,部署了1996年反腐败工作任务。
县委
副书记、县长王友忠,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赵德堂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1997年5月5日,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1996年全县反腐
败斗
争的情况,研究部署了1997年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书记马德仁,县
委副
书记、县长王友忠,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赵德堂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1998年3月6日至7日, 中共莒南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在选举第十
一届
县委的同时,选举产生莒南县纪委委员15人。纪委一次全委会选举李桂秀、李相
普、
韩永琨、冯浩、刘茂芳、赵祥波、王兴树、于守萍、刘庆民、李德亭为常委。选
举李
桂秀为书记,李相普、韩永琨、冯浩、刘茂芳为副书记。
1998年4月8日,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回顾总结了1997年反腐败和
党风
廉政建设情况,部署了1998年的工作任务。县委副书记孙印远,县委常委、县纪
委书
记李桂秀分别作了重要讲话。

中共莒南县纪委向中国共产党莒南县
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节选)
1998年3月6日
李桂秀

三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增强了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意识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已形成制度,每年坚持召开两次,通过学党章、

准则,联系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进了党风的好转。坚持每年对乡局级
领导
班子及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测评结果统一归档,对评议差的实
施了
组织诫免。清理小汽车工作取得成效,对超标违规车辆作了处理调换,并按上级
要求
进行了登记办证。清理检查住房工作取得进展,重点对1995年7月1日以来开工建
设的
住宅楼进行了全面检查,1997年还对干部职工新建的57栋住宅楼严格按标准进行
了审
批。清理注销机关实体27家。通过制定制度、突出检查、单位查帐、公开曝光等
措施
,用公款吃喝玩乐得到一定程度遏制。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礼品登记制度、
个人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也得到较好落实。企业民主监督、廉洁经营工作得到加强,县
纪委
、监察局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企事业单位的廉洁经营、民主监督情况进行两次检
查,
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县。去年以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
于厉
行节约、 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规定,取得初步成效,全县缓建办公楼6栋,节省
资金
630万元; 减少会议26个,压缩会议人数930人,节省会议开支9.7万元;取消庆
典活
动19个, 节省资金近30万元;登记移动电话1892部、住宅公务电话391部,此项
工程
目前正在按照临沂市委办公室(97)29号文件精神进行清理;取消各种评比达标和
检查
71次,节省资金44万元;控制出国(境) 7人次,节省资金24.5万元。通过开展廉
洁自
律工作,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了党风党纪教育,增强了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
各级高度重视案件查处工作,把查办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作为反腐败工作
的中
心环节来抓,以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
科(
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为重点,着重查处了贪污、贿赂、挪用公款、

职渎职、腐化堕落等方面的案件。
3年来,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各类案件856起,立案339起,其中立查万
元以
上和团伙作案17起, 涉及科级以上干部25起,共处分违纪党员272人,其中开除
党籍
53人, 留党察看42人,撤销党内职务29人,警告、严重警告148人;给予政纪处
分36
人, 其中开除公职6人,撤职8人,降级5人,记过、记大过17人。共为国家和集
体挽
回直接经济损失251万元。所办案件均达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

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
各级各部门加强了信访举报工作, 群众举报积极性不断提高。1995年5月以
来,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1679件(次),其中反映科(局)
级以
上领导干部问题的有155件(次),为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提供了一批重要线索。
(三)认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
治理公路“三乱” 成效明显,立查此类违纪案件6起,查出违纪金额5.89万
元。
清理预算外资金和“小金库”,查出违纪金额2623.7万元,收缴罚款128.3万元。

消农民负担收费项目44个,减轻农民负担2840万元。收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
干部
职工和农村个人拖欠公款3637万元。检查中小学不符合规定收费项目33项,违纪
金额
360万元, 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加强了对建筑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检查建设项
目工
程112处,追缴税金3.7万元,补交有关费用114万元,罚款6.3万元。去年,会同
有关
部门对农村财务又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 共清理违规违纪款165万元,追回公物
折款
77万元。在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方面,积极推行了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加强了职
业道
德建设,促进了行业风气的好转。
(四)积极开展执法监察,保证了政令畅通
3年来, 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
行,
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对减轻农民负担、
减轻
企业负担、建设工程项目、世行贷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农村粮油征购政策兑
现、
公务员招考、环境保护、招工、招干、招生、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等方面的情况,
加强
了监督检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监察建议。据统计,1995年以来,全县共开展
执法
监察39项, 监察单位2415个,涉及金额1.7亿元,查出违纪金额4000余万元,挽
回经
济损失1100余万元, 提出监察建议128条,发现案件线索65件,立查案件36起,
给予
党政纪处分29人, 协助有关单位、部门建章立制421项,保证了政令畅通,有力
地促
进了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五)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
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了“学党章、讲奉献、做合格党员”、“学条规、

纪律、做表率”和“政策法规年”等一系列教育活动,先后组织了三次集中学习
活动
,两次党纪知识竞赛,全县90%以上的党员参加了学习和竞赛,受到省纪委表彰。

便于各级党员干部系统地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法规,县纪委监察局编辑
党风
廉政建设学习小册子, 先后印发21000份,供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农村党
支部
、基层站所负责人学习。同时,还采取举办党员干部培训班、播放电教片、总结
先进
典型、剖析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反腐倡廉和遵纪守法教育。
3年来,我们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力研究新情况,探索新路子,积累了一些经验和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工作大局是搞好党风廉政
建设
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出发点。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
群众
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反腐败斗争健康有序进行的重要保
证。
--从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抓起,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
--坚持标本兼治,既惩处腐败分子,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是搞好党风廉政
建设
的重要举措。
--坚持落实上级精神与当地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反腐败斗争取
得明
显成果的有效方法。
总之, 3年来,全县反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是明显的,但也
还存
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个别部门和单位党政领导对腐败现象的严重性和反腐败斗争
的重
要性认识不足,工作不够得力;有的单位领导班子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
不高
,流于形式;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落实;部门各负其责方面存在
着不
平衡性,条块结合,协调工作仍显不足;有些“热点”问题解决得不够彻底,效
果不
明显。从总体上说,反腐败工作同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

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主要任务
按照这次党代会提出的任务和上级纪委的要求,今后几年我县纪检监察工作
的主
要任务是,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中纪委二次全会为指导,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
帜,
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能,坚持党中
央确
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强化
监督制约机制,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证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一)加大力度,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各级要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艰苦奋斗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党政
机关
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廉政准则》,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
动社
会风气的好转,推动反腐败各项工作的开展。
各级党政机关要重点落实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严格控制新建和装修办公
楼,
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各种庆典活动,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严格控制
用公
款安装住宅电话或购买移动电话,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严格按
规定
配备、更换小汽车,严格管理公费出国(境)。同时,要继续抓好领导干部收入申
报、
礼品登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企业招待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落实,巩固已取
得的
成果。
要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把
贯彻
执行《廉政准则》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纠正存在的问题。领导
干部
不仅自己要廉洁自律,还要管理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并对所管
辖的
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负起责任,带领群众坚决同腐败现
象作
斗争。
(二)严肃法纪,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案件查处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反腐败斗争的突破口,严肃执纪的中
心环
节。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科级以
上领
导干部的违法违纪案件。要着重查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人员贪赃枉法的案
件,
金融违规案件,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以及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
注重
查处企业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对基层干
部违
法违纪案件要认真查处,坚决制止少数干部工作简单粗暴、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要进一步拓宽办案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在重视群众举报的同时,积极深入
到案
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通过执法监察、审计监督、专项清理等方法发现案
件线
索。要注重剖析典型案例,研究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教训,教育干部,
堵塞
漏洞,把查办案件与预防、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要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
问题
,划清改革创新与违法乱纪的界限,进一步发挥好党的纪律检查的惩治、保护功
能。
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办案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

时研究和指导大案要案的查处,排除办案阻力,改善办案条件,保证办案经费。
要坚
持分级管理、分级办理的原则,推行办案工作责任制。要加强执法执纪部门的协
调配
合,搞好分工合作,保证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
(三)纠建并举,坚决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纠风工作要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主管部门和
专项
治理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今后一个时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继续以减轻农
民负
担、减轻企业负担和清理预算外资金为重点。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
农民
负担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全面推行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和专项审计制度,严
禁乱
集资、乱罚款和乱摊派,切实纠正借收购农副产品之机代扣代交提留统筹费和各
种搭
车收费。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
摊派
等问题的决定》,认真清理不合理收费项目,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清
理预
算外资金工作,要加强日常监督,巩固已有成果。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按规定将
行政
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及时全额上缴财政预算和财政专户,严厉惩处私设“小金库”、

支乱花等行为。对专项治理已取得的成效,要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反弹。
执法监督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要对所属基层窗口单位提出行风整顿的新要
求。
要继续搞好社会服务承诺的推行工作,积极推进创建文明行业活动。
(四)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制约机制
强化监督是防止腐败现象发生的关键。首先是强化党内监督,认真抓好中央
《关
于加强党内监督五项制度》和省、市、县委《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加强党内监
督五
项制度实施办法》的落实。二是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权力的监督。监督的
重点
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
个人
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的情况;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
金的
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的情况。三是要加强对基
层干
部的监督,在全县农村普遍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重点对财务管理、宅
基地
划分、土地承包、乡村统筹提留、生育计划落实、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经营等直接
涉及
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实行公开。同时,直接涉及群众利益的县直、乡(镇)直部
门和
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办事纪律等也都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便
于群众知情和监督。四是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继续坚持企业职代会对企
业领
导班子成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和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每半年
向职
代会报告一次的制度。五是要实行离任审计监督。今后要对县直部门和事业单位、

(镇)党委、政府、县属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实行离任审计制度。
(五)深化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广大党员、干部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严峻考验,要把
党性
党风党纪教育作为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各级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
学习
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论述,深入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
要内
容的教育活动。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普及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着
重学
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
分条
例(试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等。要注
意运
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进行教育,宣传克己奉公、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全心全意
为人
民服务的先进典型,剖析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认识
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强法制观念,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六)内强素质,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要切实搞好领导班子建设。纪委常委一班人,要增强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的
意识
,积极负责地按照分工落实集体决定的事项,同心同德地完成党交给的任务。县
纪委
要认真配合组织人事部门搞好纪检监察干部的选配、培训、交流,继续搞好纪检
监察
干部队伍的组织建设。要强化纪委及纪检组的职能作用,提高工作整体效果,各
纪委
、纪检组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各个部门,形成合力,
积极
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党
风廉
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同抓好。
各级
党委政府要重视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保护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改进作风,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认真学习马列
主义
、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思想水平、理论水平,增强贯彻党的
基本
路线的自觉性。同时,认真学习经济知识、法律知识和其他知识,努力钻研纪检
监察
业务,增强工作才干。继续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清正廉洁,坚持原则,求实务
实,
团结协作,敢于斗争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断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孙运义)
审稿人 李桂秀 李相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