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类 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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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记 孙忠德 (县委常委)
常务副书记 韩永琨
副 书 记 葛厚惠 孙希珂 主明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 孙忠德 (兼)
副 主 任 赵兰国

1994年—1999年1月历任领导班子成员

书 记 薛彦成 (兼)(1993.4—1995.1)
魏茂泉 (兼)(1995.2—1998.3)
常务副书记 李德军 (1993.4—1995.5)
孙忠德 (1995.6—1998.3)
副 书 记 朱正起 (1998.10—1999.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 李德军 (兼)(1991.1—1995.5)
副 主 任 主明元 (1991.1—1996.7)
孙希珂 (1995.6—1996.7)

[韩永琨简介] 韩永琨,男,汉族,坪上镇东辛庄村人,大专学历,1948年8
月出生
, 196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5年10月参加工作。1965年10月在莒南县供销
社任
会计。 1968年1月至1971年7月在51048部队当战士、班长。1971年7月至1982年4
月在
51048部队先后任政治处书记、保卫干事。1982年4月任县司法局检查员。1983年
1月
至1988年3月先后任县纪委副科长、 科长。1988年4月至1993年4月先后任县监察
局副
局长、 局长。1993年4月至1999年1月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1999年1月
任县
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1975年、1976年经112师政治部批准荣立三等功各1次。1989年经县政府批准
荣立
三等功1次。 1990年被中共莒南县委授予模范共产党员称号。1997年被山东省人
民政
府授予“先进工作者” 称号。同年,经临沂市人民政府批准荣立三等功1次。是
中共
莒南县第八、九、十、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纪委委员、常委。

[概况] 中共莒南县委政法委员会(简称政法委) 于1982年2月设立,为正科级
行政单
位,是县委领导政法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对全县政法系统各单位
工作
行使组织、 领导、协调、监督、检查和服务。1991年1月,莒南县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
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正科级,简称综治办)成立,与政法委合署办公。1993年12
月,
政法委所辖的打击严重经济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政、正科级)撤销。1998年,
政法
委工作人员10人。设机关党支部,有党员10人。
莒南县政法、 综治工作, 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指导思想,以落实
“三制
”(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 为总抓手,以“创安”(创建
安全
文明单位、乡镇、村或居委会) 活动为载体,以普法教育为根本措施,大力推进
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不断织密县城和农村两个“四级治安防
范网
络”。同时,狠抓政法队伍建设,开展“严打”和集中整治活动,全县打击和预
防各
类犯罪的能力明显增强,为两个文明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1996—1998年,莒南
县都
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命名为“山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和
“山
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县”。十字路、大店、壮岗等乡镇先后受到山东省社
会治
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命名表彰,相邸、厉家寨、涝坡、文疃、洙边、坊前等乡镇先
后受
到市委、市政府表彰,杜家岭、尤家庄子、大白崖、小坡等村受到省、市两级综
治委
命名表彰,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建委、县广播电视局、中国银行莒南县支行、
莒南
县制药厂、县电力总公司职工住宅小区、县邮电局职工住宅小区、福瑞集团职工
住宅
小区等受到市委、市政府命名和表彰。

[政法队伍建设] 1994—1998年,县委、县政府将政法队伍自身建设当成一项
长期的
战略任务,天天讲,年年抓。一是切实加强班子建设。通过“讲学习、讲政治、
讲正
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使广大政法干警特别是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
认识
、政治水平明显提高,作风明显转变,纪律明显增强。二是高度重视干警素质的
提高
。一方面,大力加强以“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为主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

树立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为目的的多种形式的争创活动,全面提高广大政法干警
的思
想觉悟。 另一方面,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全县80%的政法干警达到了大专以上学
历。
同时, 政法各单位每年制订出详细的培训计划, 进行有目的的培训。三是本着
“公开
、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完善干警的录用、选调、辞退、清调制度,有力
地增
强了政法队伍整体实力。四是不断完善自律和他律机制。以权力分解、执法责任
制和
错案追究制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健全、落实了各项内部监督制度。同时,进一步
加强
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对避免和清除司法腐败,起到了积极作用。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莒南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打防并举,标本兼
治,重
在治本”为指导,以“秩序好、发案少、群众满意”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以落
实“三制”为总抓手,将综治工作列入各级党政领导的任期目标,层层签订责任
书,
定期检查考核,严格奖惩兑现。一是始终保持严打声威,对犯罪活动坚持露头就
打,
同时兼以集中重点整治,对治安落后的单位、村居、区域,集中力量,重点整治。

是舍得花钱买平安。按照“城区抓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农村抓站岗、结合
部抓
联防”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对综治工作人、财、物的投入,进一步织密县城和
农村
两个“四级治安防范网络”,有效地提高了打击和防范各类犯罪活动的能力,从
而维
护了全县治安秩序的长期稳定。三是以创安活动为载体,以普法宣传为动力,以
站岗
执勤为保障,努力减少和避免各类犯罪活动发生。一方面,大力开展“安全文明
乡镇
、村居、小区”、“遵纪守法光荣户”和“十星级文明户”等活动。另一方面,
积极
推行法律宣传一条街,举办法制夜校、家政学校等,推进全民普法,努力提高广
大干
部群众学法、懂法、护法、守法的自觉性。1994—1998年,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委员
会共对100余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进行了命名表彰,从而树立起良好的社会风尚。

[基层基础工作] 1994—1998年,莒南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本
着“突
出重点,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务求实效”的原则,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已初步
迈上
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一是组织建设体系化。在县、乡、村成立了综治领导机构及其办公室。乡镇
综治
办设主任1名,由党委副书记兼任,配备专职副主任(政法科员)和1-2名专职工作
人员
。村、居建立了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五位一体”的综治办,在全县
形成
了上下贯通、左右连接、指挥协调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办事机构体系。二是治
安防
范网络化。在城区,建立城区面上、区域、重点部位、基层单位“四级治安防范
网络
”。在农村,成立乡镇驻地、工作片、村居和责任区“四级治安防范网络”。三
是宣
传教育经常化。除认真搞好“二五”、“三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外,积极开
展综
治宣传工作。利用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阅报栏及领导干部普法学习日,实行普
法合
格证等形式,不断强化普法力度。四是制度建设系统化。经过五年的努力,在县
综治
委(办),健全了以“三制”为核心的15项制度;在乡镇综治委(办),建立健全了
例会
工作、成员部门联系等15项制度;在村综治办,建立健全了以纠纷排查与调处、
站岗
巡逻、 村规民约等6项制度。五是基层设施标准化。县、乡、村综治办都做到了
有办
公室,有牌子,有办公设施,有制度,各种档案齐全,规章制度上墙。乡镇政法
组织
的基础设施达到上级部门的要求。六是工作运行程序化。每年年初,县委、县政
府与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内部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并定时检查考核,做到奖惩兑
现。
同时,积极开展创建活动。1994—1998年,莒南县先后开展了争创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
先进乡镇、村居和创建“安全文明村镇”、“安全文明小区”、“遵纪守法光荣
户”
、“十星级文明户”等一系列活动,营造安全文明的“大气候”。

(王世龙)
审稿人 孙忠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