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类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莒南县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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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理 夏兆根
副 经 理 薛彦泉 王义和
工会主任 薛彦泉(兼)
党组书记 夏兆根

1994年—1999年1月历任领导班子成员

经 理 戴玉法 (1993.4—1996.4)
副 经 理 陈长功 (1988.10—1994.10)
夏兆根 (1993.4—1996.4)
工会主任 王传祥 (1993.12—1996.4)
党组书记 戴玉法 (1993.4—1996.4)

[夏兆根简介] 夏兆根,男,汉族,坪上镇院前村人,1947年6月出生,1965
年12月参加工作,196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中文化程度,政工师,1993年4
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莒南县支公司副经理, 1996年4月,任中保财产保险有限
公司莒南县支公司经理、党组书记,1998年12月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莒南县支公
司经理、党组书记。
自担任主要领导以来,坚持深化改革、强化内部管理、不断完善机制,充分
调动和发挥广大保险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特别是自1998年以来, 贯彻落实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走向市场,战胜自我,优质服务,信誉第一,抓住
机遇,加快发展,稳健经营,效益为先,规范管理,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按
照“稳中求进,进中求快,快中求好,好中求优”的工作思路和“解放思想,深
化改革,爱司敬业,团结奋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两眼盯着市场,两手抓住
市场,两腿走向市场,全员推向市场”的总体要求,超额完成了全年各项责任目
标。他走出“山门”取真经,站在全省、全市看莒南,对照先进找差距,结合实
际定措施,树立了更新观念敢超前,抓住机遇促发展的思想意识,对人事制度、
用工制度、分配制度进行改革,打破了大锅饭、铁饭碗。实行干部聘任制、岗位
轮换制、竞争上岗制,实行目标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体现了用制度管理
人、用制度约束人、用制度教育人的管理机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打破了正
式职工与合同工的界限,初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内部经营机制。

[概况] 1996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对原人民保险
公司的机构、体制进行改革,实行财产、人寿保险分业经营建立了中保财产保险
有限公司莒南县支公司。
分业后的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莒南县支公司,在市公司、县委、县政府的
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抓住机遇,走向市场,使全县财产保险
市场迅速拓展, 服务网络遍布全县城乡。有在编职工22人、个人代理人100人,
开办了机动车辆、货物运输、企业财产、建筑工程、家庭财产、小麦火灾、公众
责任、产品质量、雇主责任、现金和涉外等30多种保险业务,承担全县25亿元的
保险责任。 1998年实现业务收入1116万元,完成市公司计划的105%,较上年增
长11%。增长幅度、完成计划名列全市同行业前茅;处理各类保险赔案1515起,
支付赔款531万元。
1998年底,经国务院批准,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继承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
品牌,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更名后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莒南县支公司经营
除人寿保险业务以外的一切保险业务。

1994—1998年公司业务经营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
│年度│保费│赔款│综合 │处理│上交│完成│
│ │收入│支出│赔付 │赔案│税款│利润│
│ │ │ │率% │(件)│ │ │
├──┼──┼──┼───┼──┼──┼──┤
│1994│1074│441 │41.06 │6019│37 │124 │
├──┼──┼──┼───┼──┼──┼──┤
│1995│1213│639 │52.68 │5813│39 │138 │
├──┼──┼──┼───┼──┼──┼──┤
│1996│903 │530 │58.69 │1475│48 │42 │
├──┼──┼──┼───┼──┼──┼──┤
│1997│1036│607 │58.59 │1465│94 │91 │
├──┼──┼──┼───┼──┼──┼──┤
│1998│1116│531 │47.58 │1515│97 │280 │
└──┴──┴──┴───┴──┴──┴──┘

(陈建军)
审稿人 夏兆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