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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类 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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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 王彦怀 副局长 纪庆祝 吴学谦 1994年—1999年1月历任领导班子成员 信访办公室 主 任 吴玉高 (1989.6—1995.10) 副主任 曹现庄 (1989.6—1995.10) 王彦怀 (1993.12—1995.10) 纪庆祝 (1993.12—1995.10) 信访局 局 长 吴玉高 (1995.11—1999.1) 副局长 王彦怀 (1995.11—1999.1) [王彦怀简介] 王彦怀,男,汉族,1948年9月出生,中专文化程度,柳沟乡 有方村 人。1966年3月在高家柳沟农业中学任教。1968年3月应征入伍,1969年10月加入 中国 共产党, 在步兵第三三五团先后任战士、 团政治处组织股干事。 1978年3月至 1978年 9月在石家庄步兵学校学习, 毕业后曾任团训队政治指导员、一一二师教导队二 中队 政治指导员。 1984年3月转业到莒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任办事员、副股长。1985 年10 月后先后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科员、 副科长,信访局副局长,1999年1月任信访 局局 长。在从事信访工作期间,分管接访工作,带领工作组查处了一大批信访难案、 大案 , 1996年1月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授予“1994—1995年度全 省信 访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记二等功1次。 [吴玉高简介] 吴玉高,男,汉族,1942年11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十字路 镇吴家 白龙汪村人。1959年10月参加工作,1961年8月应征入伍,1964年9月加入中国共 产党 , 1978年9月转业后历任莒南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县司法局宣传股长, 县委 组织部干事, 县政府信访科科长,县信访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府信访科科长,1987年10月任县信 访办 公室副主任,1989年6月任县信访办公室主任,1995年11月至1999年1月任县信访 局局 长。在从事信访工作期间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 于县 以上要结果的案件,都能依法依纪妥善处理,按时上报结果。1994—1998年信访 局连 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90年2月,被省委、 省 政府授予“全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概况] 1995年11月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撤消,设立信访局,代表县委、 县政府 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转办、交办信访案件。承办中央、省、市立案要 结果 的信访案件,直接查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案件,分析信访动态形势,搞好 信息 反馈,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工作中坚持“领导负责,立 足基 层,超前预访,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妥善处理”的指导思想,重点抓好“两控 制, 两减少”(控制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减少重信重访和上访老户)。在接访工作中 推行 “一张笑脸相迎,一盆清水洗尘,一把椅子让坐,一杯茶水解渴,一心为民解难” 的 “五个一” 文明接访制度。1997年3月,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严格控 制集 体上访的规定(试行)》文件,明确了信访奖惩和重点管理制度。凡出现越级来县 3起 ,到市2起,去省以上1起或到县1批50人以上,到市1批30人以上集体上访之一者 及进 京去省个体上访多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实行“黄牌”警告,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没 当年 缴纳的稳定制约金。对已亮“黄牌”又因工作不力,处理不到位等造成重访的单 位实 行重点管理。被列入重点管理的单位,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党政主要负责人和 分管 负责人取消评先、晋级资格,不得提拔使用。对无越级去省上访,无到县以上集 体上 访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连续两年受到通报表扬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 人给 予记功或一定的物质奖励。 1998年8月,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实行《莒南县六 大班 子领导成员公开予约接访制度》、《莒南县公、检、法、司、信访五长联合接访 制度 》 和《县直“十委”联动制度》等3项信访工作重要制度。《县六大班子领导成 员公 开预约接访制度》要求,每月的15日定为县领导接访日,乡镇实行分片集中接访, 接 访地点设在乡镇党委信访接待室,县直接访地点定位后提前通知。县六大班子领 导成 员统一编组,到指定地点接待群众来访。接访日采取“有访接访,无访查访”的 做法 。无访可接时,接访领导要同乡镇或县直单位共同排查不安定因素,整治信访源。 县 六大班子领导人姓名、职务、接访时间、地点,通过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或 会议 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至12月县六大班子领导成员就接访230起、744人次 (其中集 体上 访29起、420人次)。实施《莒南县公、检、法、司、信访五长联合接访制度》, 县委 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检、法、司、信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按照有案 则接 的原则,不固定接待日,遇有不好归口或重复上访的涉法案件,迅速召集“五长” 到 接访点接待群众,协调处理问题。接访地点设在县委、县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 《县 直“十委”联动制度》是贯彻“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 形成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分工落实,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十委”是: 纪 委、政法委、机关党委、经贸委、计委、计生委、农委、交委、建委、教委。 1994—1998年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统计表 ┌──┬────────┬─────────┬───────┐ │年 │来信 │来访 │上级交办案件 │ │ ├───┬────┼──┬──┬───┼─┬──┬──┤ │度 │总件数│其中市以│起 │人 │其中集│起│结案│结 │ │ │ │上转来 │数 │次 │体来访│数│数 │案 │ │ │ │ │ │ │ │ │ │率 │ ├──┼───┼────┼──┼──┼───┼─┼──┼──┤ │1994│1180 │362 │518 │1636│32起 │41│41 │100%│ │ │ │ │ │ │976 │ │ │ │ │ │ │ │ │ │人次 │ │ │ │ ├──┼───┼────┼──┼──┼───┼─┼──┼──┤ │1995│680 │579 │481 │975 │31起 │55│55 │100%│ │ │ │ │ │ │162 │ │ │ │ │ │ │ │ │ │人次 │ │ │ │ ├──┼───┼────┼──┼──┼───┼─┼──┼──┤ │1996│513 │476 │433 │1354│39起 │93│93 │100%│ │ │ │ │ │ │548 │ │ │ │ │ │ │ │ │ │人次 │ │ │ │ ├──┼───┼────┼──┼──┼───┼─┼──┼──┤ │1997│480 │395 │309 │1649│59起 │65│63 │97% │ │ │ │ │ │ │1356 │ │ │ │ │ │ │ │ │ │人次 │ │ │ │ ├──┼───┼────┼──┼──┼───┼─┼──┼──┤ │1998│504 │464 │599 │3131│89起 │46│44 │96% │ │ │ │ │ │ │2089 │ │ │ │ │ │ │ │ │ │人次 │ │ │ │ └──┴───┴────┴──┴──┴───┴─┴──┴──┘ (刘树平) 审稿人 王彦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