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类 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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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长 王彦怀
副局长 纪庆祝 吴学谦

1994年—1999年1月历任领导班子成员

信访办公室
主 任 吴玉高 (1989.6—1995.10)
副主任 曹现庄 (1989.6—1995.10)
王彦怀 (1993.12—1995.10)
纪庆祝 (1993.12—1995.10)
信访局
局 长 吴玉高 (1995.11—1999.1)
副局长 王彦怀 (1995.11—1999.1)

[王彦怀简介] 王彦怀,男,汉族,1948年9月出生,中专文化程度,柳沟乡
有方村
人。1966年3月在高家柳沟农业中学任教。1968年3月应征入伍,1969年10月加入
中国
共产党, 在步兵第三三五团先后任战士、 团政治处组织股干事。 1978年3月至
1978年
9月在石家庄步兵学校学习, 毕业后曾任团训队政治指导员、一一二师教导队二
中队
政治指导员。 1984年3月转业到莒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任办事员、副股长。1985
年10
月后先后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科员、 副科长,信访局副局长,1999年1月任信访
局局
长。在从事信访工作期间,分管接访工作,带领工作组查处了一大批信访难案、
大案
, 1996年1月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授予“1994—1995年度全
省信
访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记二等功1次。

[吴玉高简介] 吴玉高,男,汉族,1942年11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十字路
镇吴家
白龙汪村人。1959年10月参加工作,1961年8月应征入伍,1964年9月加入中国共
产党
, 1978年9月转业后历任莒南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县司法局宣传股长,
县委
组织部干事,
县政府信访科科长,县信访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府信访科科长,1987年10月任县信
访办
公室副主任,1989年6月任县信访办公室主任,1995年11月至1999年1月任县信访
局局
长。在从事信访工作期间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
于县
以上要结果的案件,都能依法依纪妥善处理,按时上报结果。1994—1998年信访
局连
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90年2月,被省委、

政府授予“全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概况] 1995年11月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撤消,设立信访局,代表县委、
县政府
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转办、交办信访案件。承办中央、省、市立案要
结果
的信访案件,直接查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案件,分析信访动态形势,搞好
信息
反馈,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工作中坚持“领导负责,立
足基
层,超前预访,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妥善处理”的指导思想,重点抓好“两控
制,
两减少”(控制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减少重信重访和上访老户)。在接访工作中
推行
“一张笑脸相迎,一盆清水洗尘,一把椅子让坐,一杯茶水解渴,一心为民解难”

“五个一” 文明接访制度。1997年3月,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严格控
制集
体上访的规定(试行)》文件,明确了信访奖惩和重点管理制度。凡出现越级来县
3起
,到市2起,去省以上1起或到县1批50人以上,到市1批30人以上集体上访之一者
及进
京去省个体上访多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实行“黄牌”警告,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没
当年
缴纳的稳定制约金。对已亮“黄牌”又因工作不力,处理不到位等造成重访的单
位实
行重点管理。被列入重点管理的单位,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党政主要负责人和
分管
负责人取消评先、晋级资格,不得提拔使用。对无越级去省上访,无到县以上集
体上
访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连续两年受到通报表扬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
人给
予记功或一定的物质奖励。 1998年8月,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实行《莒南县六
大班
子领导成员公开予约接访制度》、《莒南县公、检、法、司、信访五长联合接访
制度
》 和《县直“十委”联动制度》等3项信访工作重要制度。《县六大班子领导成
员公
开预约接访制度》要求,每月的15日定为县领导接访日,乡镇实行分片集中接访,

访地点设在乡镇党委信访接待室,县直接访地点定位后提前通知。县六大班子领
导成
员统一编组,到指定地点接待群众来访。接访日采取“有访接访,无访查访”的
做法
。无访可接时,接访领导要同乡镇或县直单位共同排查不安定因素,整治信访源。

六大班子领导人姓名、职务、接访时间、地点,通过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或
会议
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至12月县六大班子领导成员就接访230起、744人次 (其中集
体上
访29起、420人次)。实施《莒南县公、检、法、司、信访五长联合接访制度》,
县委
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检、法、司、信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按照有案
则接
的原则,不固定接待日,遇有不好归口或重复上访的涉法案件,迅速召集“五长”

接访点接待群众,协调处理问题。接访地点设在县委、县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
《县
直“十委”联动制度》是贯彻“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
形成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分工落实,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十委”是:

委、政法委、机关党委、经贸委、计委、计生委、农委、交委、建委、教委。

1994—1998年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统计表

┌──┬────────┬─────────┬───────┐
│年 │来信 │来访 │上级交办案件 │
│ ├───┬────┼──┬──┬───┼─┬──┬──┤
│度 │总件数│其中市以│起 │人 │其中集│起│结案│结 │
│ │ │上转来 │数 │次 │体来访│数│数 │案 │
│ │ │ │ │ │ │ │ │率 │
├──┼───┼────┼──┼──┼───┼─┼──┼──┤
│1994│1180 │362 │518 │1636│32起 │41│41 │100%│
│ │ │ │ │ │976 │ │ │ │
│ │ │ │ │ │人次 │ │ │ │
├──┼───┼────┼──┼──┼───┼─┼──┼──┤
│1995│680 │579 │481 │975 │31起 │55│55 │100%│
│ │ │ │ │ │162 │ │ │ │
│ │ │ │ │ │人次 │ │ │ │
├──┼───┼────┼──┼──┼───┼─┼──┼──┤
│1996│513 │476 │433 │1354│39起 │93│93 │100%│
│ │ │ │ │ │548 │ │ │ │
│ │ │ │ │ │人次 │ │ │ │
├──┼───┼────┼──┼──┼───┼─┼──┼──┤
│1997│480 │395 │309 │1649│59起 │65│63 │97% │
│ │ │ │ │ │1356 │ │ │ │
│ │ │ │ │ │人次 │ │ │ │
├──┼───┼────┼──┼──┼───┼─┼──┼──┤
│1998│504 │464 │599 │3131│89起 │46│44 │96% │
│ │ │ │ │ │2089 │ │ │ │
│ │ │ │ │ │人次 │ │ │ │
└──┴───┴────┴──┴──┴───┴─┴──┴──┘

(刘树平)
审稿人 王彦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