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 长 王彦怀
副局长 纪庆祝 吴学谦
1994年—1999年1月历任领导班子成员
信访办公室
主 任 吴玉高 (1989.6—1995.10)
副主任 曹现庄 (1989.6—1995.10)
王彦怀 (1993.12—1995.10)
纪庆祝 (1993.12—1995.10)
信访局
局 长 吴玉高 (1995.11—1999.1)
副局长 王彦怀 (1995.11—1999.1)
[王彦怀简介] 王彦怀,男,汉族,1948年9月出生,中专文化程度,柳沟乡
有方村
人。1966年3月在高家柳沟农业中学任教。1968年3月应征入伍,1969年10月加入
中国
共产党, 在步兵第三三五团先后任战士、 团政治处组织股干事。 1978年3月至
1978年
9月在石家庄步兵学校学习, 毕业后曾任团训队政治指导员、一一二师教导队二
中队
政治指导员。 1984年3月转业到莒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任办事员、副股长。1985
年10
月后先后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科员、 副科长,信访局副局长,1999年1月任信访
局局
长。在从事信访工作期间,分管接访工作,带领工作组查处了一大批信访难案、
大案
, 1996年1月被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授予“1994—1995年度全
省信
访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记二等功1次。
[吴玉高简介] 吴玉高,男,汉族,1942年11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十字路
镇吴家
白龙汪村人。1959年10月参加工作,1961年8月应征入伍,1964年9月加入中国共
产党
, 1978年9月转业后历任莒南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审判员,县司法局宣传股长,
县委
组织部干事,
县政府信访科科长,县信访办公室副主任兼县府信访科科长,1987年10月任县信
访办
公室副主任,1989年6月任县信访办公室主任,1995年11月至1999年1月任县信访
局局
长。在从事信访工作期间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
于县
以上要结果的案件,都能依法依纪妥善处理,按时上报结果。1994—1998年信访
局连
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90年2月,被省委、
省
政府授予“全省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概况] 1995年11月县委、县政府信访办公室撤消,设立信访局,代表县委、
县政府
处理人民来信,接待群众来访,转办、交办信访案件。承办中央、省、市立案要
结果
的信访案件,直接查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案件,分析信访动态形势,搞好
信息
反馈,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工作中坚持“领导负责,立
足基
层,超前预访,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妥善处理”的指导思想,重点抓好“两控
制,
两减少”(控制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减少重信重访和上访老户)。在接访工作中
推行
“一张笑脸相迎,一盆清水洗尘,一把椅子让坐,一杯茶水解渴,一心为民解难”
的
“五个一” 文明接访制度。1997年3月,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关于严格控
制集
体上访的规定(试行)》文件,明确了信访奖惩和重点管理制度。凡出现越级来县
3起
,到市2起,去省以上1起或到县1批50人以上,到市1批30人以上集体上访之一者
及进
京去省个体上访多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实行“黄牌”警告,进行通报批评,并罚没
当年
缴纳的稳定制约金。对已亮“黄牌”又因工作不力,处理不到位等造成重访的单
位实
行重点管理。被列入重点管理的单位,取消当年度评先资格,党政主要负责人和
分管
负责人取消评先、晋级资格,不得提拔使用。对无越级去省上访,无到县以上集
体上
访的乡镇进行通报表扬。对连续两年受到通报表扬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
人给
予记功或一定的物质奖励。 1998年8月,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实行《莒南县六
大班
子领导成员公开予约接访制度》、《莒南县公、检、法、司、信访五长联合接访
制度
》 和《县直“十委”联动制度》等3项信访工作重要制度。《县六大班子领导成
员公
开预约接访制度》要求,每月的15日定为县领导接访日,乡镇实行分片集中接访,
接
访地点设在乡镇党委信访接待室,县直接访地点定位后提前通知。县六大班子领
导成
员统一编组,到指定地点接待群众来访。接访日采取“有访接访,无访查访”的
做法
。无访可接时,接访领导要同乡镇或县直单位共同排查不安定因素,整治信访源。
县
六大班子领导人姓名、职务、接访时间、地点,通过电视台、报刊等新闻媒体或
会议
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至12月县六大班子领导成员就接访230起、744人次 (其中集
体上
访29起、420人次)。实施《莒南县公、检、法、司、信访五长联合接访制度》,
县委
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公、检、法、司、信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按照有案
则接
的原则,不固定接待日,遇有不好归口或重复上访的涉法案件,迅速召集“五长”
到
接访点接待群众,协调处理问题。接访地点设在县委、县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
《县
直“十委”联动制度》是贯彻“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
则,
形成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分工落实,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十委”是:
纪
委、政法委、机关党委、经贸委、计委、计生委、农委、交委、建委、教委。
1994—1998年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统计表
┌──┬────────┬─────────┬───────┐
│年 │来信 │来访 │上级交办案件 │
│ ├───┬────┼──┬──┬───┼─┬──┬──┤
│度 │总件数│其中市以│起 │人 │其中集│起│结案│结 │
│ │ │上转来 │数 │次 │体来访│数│数 │案 │
│ │ │ │ │ │ │ │ │率 │
├──┼───┼────┼──┼──┼───┼─┼──┼──┤
│1994│1180 │362 │518 │1636│32起 │41│41 │100%│
│ │ │ │ │ │976 │ │ │ │
│ │ │ │ │ │人次 │ │ │ │
├──┼───┼────┼──┼──┼───┼─┼──┼──┤
│1995│680 │579 │481 │975 │31起 │55│55 │100%│
│ │ │ │ │ │162 │ │ │ │
│ │ │ │ │ │人次 │ │ │ │
├──┼───┼────┼──┼──┼───┼─┼──┼──┤
│1996│513 │476 │433 │1354│39起 │93│93 │100%│
│ │ │ │ │ │548 │ │ │ │
│ │ │ │ │ │人次 │ │ │ │
├──┼───┼────┼──┼──┼───┼─┼──┼──┤
│1997│480 │395 │309 │1649│59起 │65│63 │97% │
│ │ │ │ │ │1356 │ │ │ │
│ │ │ │ │ │人次 │ │ │ │
├──┼───┼────┼──┼──┼───┼─┼──┼──┤
│1998│504 │464 │599 │3131│89起 │46│44 │96% │
│ │ │ │ │ │2089 │ │ │ │
│ │ │ │ │ │人次 │ │ │ │
└──┴───┴────┴──┴──┴───┴─┴──┴──┘
(刘树平)
审稿人 王彦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