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4&A=15&rec=127&run=13

行 长 郇涛
副 行 长 王群任 鲁统一
监察室主任 滕敦峰
总 稽 核 史民
党 组 书记 郇涛

1994年—1999年1月历任领导班子成员

行 长 王家玉 (1994.1—1997.9)
副 行 长 陈士庆 (1994.1—1995.5)
党 组 书记 王家玉 (1994.1—1997.9)

[郇涛简介] 郇涛,男,汉族,山东省苍山县新兴乡夏湖村人,1964年6月生,
中共党员,经济师,历任临沂市支行金融管理稽核科副科长和市分行调研室科员、
副主任、 主任,1997年9月任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行长兼行党组书记、国家
外汇管理局莒南支局局长、中共莒南县金融系统党委书记。
郇涛自任支行主要领导以来,带领全行干部职工履行中央银行监管职能,执
行国家的货币政策,抓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政策的落实,在莒南县地方企业改制
方面,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把关,保全了国家的资产。1998年人行莒南支行
被省行授予“模范职工之家”称号。他被评为县劳动模范。
支行连续两年被省、市、县评为两个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郇涛被省人行授予
“四化创建优秀员工”称号。

[王家玉简介] 王家玉, 男, 汉族,陡山乡浔河北村人,1955年4月出生,
1971年11月参加工作,在大店公社党委任公务员,1974年12月参军入伍,1977年
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5月转业到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工作,先后任办
事员、 人秘股副股长、股长、副行长,1990年8月后历任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
行副行长、行长,19 97年8月后历任临沂市城市合作银行副行长、行长。
王家玉在担任莒南县支行行长期间,支行1993年被省档案局评为“机关档案
管理工作省级先进单位”,1995年被省分行评为“全省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
被省金融工会评为“模范职工之家”。1995年,王家玉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县
劳动模范”称号,1997年分别被省、市人民银行评为“先进工作者”。

[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在莒南
县设立的分支机构,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派出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实行集中统
一的领导和管理,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负责辖区的金融监督管理,承办有
关业务。支行共设置11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工会、纪检组、计划
科、金管科、农金科、稽核科、会计科、货币发行科、保卫科。编制45人,其中
行级干部5人,正股级干部5人,副股级干部13人,办事员22人。
1994—l998年,中国人民银行莒南县支行在上级行的领导下,坚持以中央经
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针,圆满完成了上级行交给的金融工作任务,保持了辖区内
金融工作平稳发展的态势,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金融体制改革] 1994年以来,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金融体制改革
基本框架的确立,金融机构及其业务逐步系统化、规范化。人民银行职能转变使
人行完全摆脱了既搞监督又搞业务的复合型性质,突出和强化了金融监管工作,
监督金融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立人民银行在金融业的
领导地位;各专业银行转变职能的实施,淡化专业银行的传统分工,打破了传统
的大锅饭局面,在平等、有序、公平的基础上开展竞争,逐步确立了“自主经营、
自负盈亏、自求发展、自我约束”的商业银行运作机制。金融事业发展形成了在
人民银行监管下,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城乡信用社密切合作、
健康发展的立体金融格局,为新一轮金融体制改革打下了基础。

[信贷与现金收支管理] 信贷管理工作主要从提高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质量入
手,着眼于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扩大对农副产品生产、加工的支持。成立了金融
债权管理领导小组,确立了“莒南县金融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下发了《莒南
县信贷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大额贷款备案制度》、《贷款证管理制度》等进
行了指导和制约,在新定业务的开发上先后开办了个人定期储蓄存单小额贷款和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为控制现金投放,合理组织货币流通,大力加强现金管理,健全和完善现金
管理组织构机,落实管理人员,就杜绝公款私存、非基户提现、规范信用卡管理、
合理核定库存现额等实行有效控制,向社会发布并实施了《大额现金提取备案制
度》、《异地存贷款备案制度》、《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制度》,对现金运行
全过程监控。

[宏观调控与管理]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农村信用社迅速成长壮大,于
1995年7月25日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进行筹建, 1996年正式与农业银行脱钩
独立经营,同年设立了莒南县第一家(唯一一家)政策性银行的分支机构--莒南县
农业发展银行,形成了较为健全的金融体系。为正确贯彻分业经营,创造公平竞
争的内外部环境, 对4家商业银行的信托部、房贷部、信用卡部进行清理整顿,
随着金融法律不断出台,重新制定了《莒南县同业自律公约》,并采取各种措施
强化利率管理,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

[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全县金融机构贷款金额
由199 4年末的94580万元增至163062万元,重点支持农业和县骨干企业的资金需
求,对环保工程、公用设施建设和技改项目重点支持,并主动参与企业改制,推
动企业改革的深入。

(李振亭)
审稿人 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