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类 物资局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g4&A=15&rec=119&run=13

局 长 徐超
副 局 长 张继良 徐恒存
汤永峰 张西振
党总支书记 徐超
副 书 记 张继良

1994年1月—1995年3月原物资集团总公司领导成员

总 经 理 尉学理
副 总 经理 彭学祝
党总支书记 尉学理
副 书 记 彭学祝

[徐超简介] 徐超,男,汉族,1955年生,岭泉镇人,中共党员,管理科学与
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71年参加工作,1973年入伍,
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复员,曾任莒南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营部
主任、业务股长、公司副经理,1988年任莒南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经理、党支部
书记,1991年函授毕业于安微财贸学院经济管理系,1995年毕业于山东干部函授
大学法律系,1996年任莒南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总
经理,1995年任莒南县物资局局长、党组书记、县商委党委委员。
1995年初,全县物资系统大多数企业处于停业半停业状态。他认真研究制定
实施了“′95重组”、“′96突围”、“′97启动”方案,使全系统绝大多数企
业稳住了队伍, 求得了生存, 为离退休老干部补发拖欠的工资,报销医药费。
1998年, 在全县又率先推行全系统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确立了“股份合作制+国
有资产有偿使用权”的基本目标模式,圆满完成改制任务,被国内贸易部选作典
型,《中国物资报》等多家报刊给予了报道。
他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注意研究市场经济发展规律。1997年考入南京理
工大学研究生班后,与专家教授合编《县级物资企业改革方案》,被全国30多家
县级物资局采纳试用,并先后在国家和地方报刊上发表10余万字的论文,撰写了
20余万字的研究专著《开拓创造的艺术》 ,另有6篇论文分别获全国管理科学论
文二等奖、沂蒙社会科学成果奖、临沂市职工思想工作优秀成果一等奖等。他曾
获得“振兴沂蒙劳动奖章” ,4次被山东省供销社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还
被授予临沂地区“优秀青年企业家” 、“模范共产党员”称号,并连续3年被县
政府记功。

[概况] 莒南县物资局,正科级事业单位。计划经济时期是国有物资企业行政
主管部门,主要职能是对所属企业行使指导、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等职能。
1994年改名为物资集团总公司,人员编制27人,设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安
保行政处。当时,由于不适应经济体制变革,致使工作一度陷入瘫痪状态。
1995年3月, 县委、县政府重新调整组成新的领导班子,人员编制26人,设
立办公室、劳动人事科、财务审计科、检察室、安全保卫科、清欠办、计生办、
企业管理办公室、总务料、业务总部10个科室,制定了“95′重组”方案,优化
重组资产,调整企业结构,整顿干部职工队伍,理顺企业经营机制,强化企业管
理,使绝大多数企业实现了正常经营,大多数职工恢复了工作,解决了离退休干
部职工的工资、医药费,超额实现了86万元的减亏目标,全系统开始向良性循环
的方向发展。
1996年7月,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撤销莒南县物资集团总公司,恢复莒南县
物资局, 人员编制23人,科室设置未变。6月份,对县燃料总公司进行股份制改
造,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1997年,物资局人员编制25人,在原有10个科室的基础上增设计划业务科。
于1 997年元旦创办全国首家“无回扣” 商店,开展“廉商”活动试点工作,重
塑企业形象,努力创造物资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优势,引起《人民日报》等50多
家新闻媒介关注,吸引了一大批客户,取得了较明显的效果,物资行业市场份额
有所扩大。
1998年,人员编制26人,检察室撤销。在全县率先推进全系统国有企业产权
制度改革,制订“股份合作制+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权”的整体改革方案,于9月底
基本完成企业改制工作,原有企业改制为完全由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合作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制、个体私营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竞争主体。

[物资流通体制改革] 1994年,物资系统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
中, 多数企业未能适应,致使经营不善,管理失控,效益亏损,15家企业中有4
家已停业,8家不能正常经营,累计亏损总额2565万元,亏损企业职工人均负亏9
万元,负债总额4268万元,资产负债率接近200%。
1995年,物资局重点进行资产优化重组,将几家历史包袱过百万的老企业依
照法定程序合并在一起,并中止了经营,只留少数人员负责处理债权债务。7月,
将莒南县机电设备公司、莒南县化工轻工公司、莒南县物资供销公司、莒南县物
资边贸公司、莒南县金属材料总公司合并为莒南县金属材料公司。同时还将莒南
县第一建筑材料公司、莒南县第二建筑材料公司、莒南县第一木材公司、莒南县
第二木材公司合并为莒南县第一木材公司;又将莒南县物资贸易中心、莒南县装
璜艺术公司合并为莒南县物资贸易中心。10月,将莒南县金属材料公司、莒南县
第一木才公司合并为莒南县金属材料公司。12月,将莒南县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
莒南县金属材料公司合并为莒南县金属材料公司。通过重组,盘活了有限的存量
资产,为新企业轻装上阵、零点起步、增强活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同时,在进行老企业合并工作过程中,试行组建股份合作制企业。在全系统
内打破原企业界限,实行“兵选将、将点兵”优化劳动组合,并通过民主推荐、
自我推荐、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带头人,重新组合的职工自筹资金,自立门户,
不带原有企业任何资产和债务, 于1995年6月至1996年初,先后注册成立了莒南
县民用爆破专卖中心、莒南县生产资料交易中心、莒南县物资经营中心、莒南县
物资商场、莒南县汽车销售中心、莒南县废旧物资回收中心6个新企业。1996年6
月份重点对县燃料公司进行了股份制改造,组成了国家控股、职工持股的有限责
任公司,初步形成了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管理机构。
1997年,在新企业内部推行小集体租赁经营,并在小经营集体内部试行模拟
股份合作制运作,将小经营集体参营职工自筹资金转化为内部“股金”,使企业
内部经营单位首先成为职工集资、民主管理、滚动发展的经营主体。
1998年,物资系统在全县率先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确立了“股份合作制
十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权”的改革目标模式。通过深入发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
识到物资企业改制是大势所趋。实行分工包干责任制,因企制宜,在总体方案指
导下灵活选择具体改制模式,顺利完成募股。并制订资产有偿使用优惠政策,促
进企业改制,于1 998年9月基本完成改制任务。1995—1996年新成立的6家企业,
除莒南县物资经营中心外,其它5家全部改制为由职工内部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流通企业全面退出国有。

(袁芳)
审稿人 秦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