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公共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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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素有讲卫生爱清洁的传统美德。1943年,县成立医药界抗日救国联合
会,除担负疾病防治外,还利用会议等形式教育群众讲究卫生。当时壮岗区村村成立
卫生委员会和卫生检查小组,掀起讲卫生热潮,村与村开展卫生竞赛。
1945年,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主任黎玉在莒南县召开的各条战线劳模会议
上指出:“要提倡大家讲卫生,卫生讲好了少生病,对于生产大有好处。”1952年,
莒南县成立反细菌战办公室,同卫生科、文教科配合,在东良店村举办了100余人参
加的反细菌战训练班,学习反细菌战的知识,参训人员主要是各区医务人员和小学教
师。随后动员全县人民开展爱国防疫卫生运动,人人动手消灭苍蝇、老鼠、臭虫、跳
蚤,清除细菌和病毒孳生源。1953年,九区北泉子头完全小学被评为反细菌战模范完
小,受到中共中央华东局的表彰,奖给锦旗一面,旗文为“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
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九区南泉子头村林祥英被评为山东
省爱国卫生运动丙等模范。同年,八区程家·山斑疹伤寒流行,在卫生人员的指导下
,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开展群众性的爱国卫生运动,使疫情很快得到控制。同时,
程家·山村加高井台,街道整修成中间高、两边低、排水畅通的马鞍形道路,厕所、
畜圈专人管理,定期清扫,15天用石灰消毒一次,整个村庄干净整洁。
1956年,·山乡和泉子完小、南泉子一村被评为省爱国卫生模范单位,刘锡三、
侯家增被评为省卫生先进工作者,王乐进、李景林、于治艾、林祥英被评为卫生模范。
1957年,县卫生防疫站在全县各区培训卫生消毒员,学习用漂白粉对井水消毒的
操作规程和用草木灰对厕所、畜圈消毒知识。1958年,莒南县成立除害灭病办公室,
号召全县人民行动起来,讲究卫生,消灭老鼠、麻雀、苍蝇、蚊子、蟑螂、臭虫、跳
蚤,消灭疟疾、丝虫病、钩虫病,全县涌现出44个模范单位,1450个模范人物,程家
·山村、北泉子头村、老龙腰村被评为省除“四害”卫生先进单位,于治艾、史立业
被评为先进个人。
1965年,开展以“四改造”(改造厕所、畜圈、鸡窝、街道)和“一改良”(水井
改良)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70年代末,县城划分卫生区,分片包干,定期检查评
比,并在主要街道建公共厕所。在农村,春、秋两次投入敌鼠钠盐毒饵灭鼠。80年代
初,开展“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清理卫生死角,粉刷墙壁,疏通沟渠,填平坑洼
,植树栽花。
1987—1993年,贯彻落实国务院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县卫生防疫
站负责卫生监督监测,对公共场所实行卫生许可证、对从业人员实行健康合格证制度
,对16处生活饮用水源进行水质监测,对县城公共厕所和35个家庭房屋点进行蚊蝇密
度监测,使全县环境卫生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食品卫生 1954年,各区卫生运动委员会对本区食品加工、储存、运输及出售等方
面进行一次全面卫生检查。1959年,县人民委员会制定《商业与饮食、屠宰业的卫生
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对23处饭店、21处食品零售部、1332处社员公共食堂加强卫生
管理,训练管理人员350人,先后两次对从事食品工作的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并在饭
店、饮食店添置“四防”(防蝇、防鼠、防尘、防霉烂变质)设备。
1962年,县卫生科、农业局、县联社联合发出《关于食品检验、防止食物中毒的
联合通知》,对饭店、食品加工单位及集市摊贩进行严格管理,所经营食品一律经卫
生部门检查后方准出售。1963年,对175名饮食服务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对各区制作
的糕点、酱油等150份标本进行检验,对十字路、坪上、板泉、洙边22眼饮用井进行
水质检查。70年代初,推广烟台经验,要求饮食服务单位做到地净墙白,防蝇设备健
全,碗筷要进行蒸汽消毒。
1977年7月,县食品卫生领导小组成立。1982年任命57名卫生监督员,行使食品
卫生监督权。是年,对全县饮食业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1983年,对全县120个饮食
服务单位进行卫生检查。为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试行)》,县食品卫生领导小组规
定,食品摊贩必须做到营业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齐全方可营业。
1988年,对全县4360名饮食服务人员进行健康查体,对身体合格者签发健康证,
对60名不宜从事饮食服务工作者下发调离通知单。
1992年,临沂地区电视台摄制《美食卫士》专题片,报道了莒南县食品卫生工作
开展情况。1993年,成立莒南县人民法院卫生监督执行庭。年底,县法院、法制局联
合举办卫生法律法规培训班,对408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进行培训。
劳动卫生建县前莒南境内的采煤、煅烧石灰和酿酒等都靠手工操作,劳动卫生条
件差。建县后,抗日民主政府在大生产运动中,号召全县人民讲究卫生,减少疾病。
新中国成立以后,县内各厂矿都建立卫生室,制定劳动卫生制度,改善劳动卫生条件

1959年,全县有厂矿卫生室6处,医务人员33名。各厂矿均成立安全卫生领导小
组,暑期中供应工人清凉饮料,采取勤换班、勤休息的方法,缩短劳动时间,防止中
暑。是年,全县组织180名医务人员深入治山治水工地,开展“四防五抓一保护”(防
病、防伤、防冻、防水;抓工棚卫生、抓厕所卫生、抓环境卫生、抓个人卫生、抓食
堂卫生;保护妇女的劳动卫生)活动。1960年,全县31个工业单位分55个小组开展无
病伤全勤运动,达到标准的有11个小组。小官庄煤矿矿务局加强劳动卫生管理,实行
隔离防尘作业。
1964年,县卫生科、农业局、供销合作社联合发出《关于预防有机磷农药中毒的
联合通知》,规定作业人员必须按操作规程施用农药。
为保障水泥厂、化肥厂等单位高温作业工人的身体健康,1973年,县卫生局、计
划劳动局在《关于在水泥厂、化肥厂等单位高温作业工人享受保健食品待遇的批复》
中规定,凡高温作业人员,在七、八、九3个月享受保健食品待遇。是年8月,县防疫
站对印刷厂30名工人进行尿铅量化验。
1984年,县卫生局、劳动局、总工会、工业局联合下发《关于进行工业卫生调查
的通知》,对尘毒危害严重的厂矿进行监测,在29个厂矿建立档案,对接触尘毒作业
的职工进行体检,查体480人,查出与职业有关的患者4人。是年,对全县24部医用X
光机的防护情况进行监测,对符合防护规定的发给防护合格证,不合格的限期改进,
并建立监督监测档案。1985年,县经委、县卫生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职业病报告制
度,设立职业病报告员的通知》,对接触粉尘作业的249名职工进行拍片检查。同时
对4个厂矿进行尘毒监测,监测扬尘点10处,全部超过国家标准。为严格执行放射工
作许可登记制度,1989年,县卫生局、公安局在《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放射性同位素
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的通知》中规定,凡申请许可、登记的放射工作单位或个
人,必须具备《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经卫生、公安部门审核、批准后领取许可证
、登记证,方可从事放射工作。
1993年监测扬尘点142处,106处超标;监测噪声源158处,102处合格;监测产毒
点49处,13处合格。
学校卫生 1963年,县卫生科、文教科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卫生教育的通知》,要
求各中小学校要结合生理卫生等课程的教学逐步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卫生习惯,普及卫
生科学知识。是年9月,对路镇第一小学、路镇第二小学、坪上完全小学、莒南第一
中学和第二中学的2547名青少年学生进行生长发育调查,结果是12岁前,男性发育早
于女性;12岁至17岁时,女性身高、体重增长超过男性;13岁至20岁时,女性胸围超
过男性;13岁至17岁,女性坐高超过男性,形成两性生长发育曲线。1964年,县教育
局和卫生科在《关于中等学校招生体检的通知》中规定,对报考初中的学生进行体格
检查,有传染病者,取消入学资格。
1973年暑假,县教育局、卫生局联合举办培训班,为中小学校培训兼职医生160
人,配备急救箱150个。
从80年代初开始,在县内各中、小学推行眼睛保健操。从1984年开始,对县内中
、小学学生进行健康查体,建立健康卡片。
1993年,对县城驻地6400名学生和洙边、演马、壮岗、团林、坪上、朱芦、文疃
、涝坡、·山9处乡(镇)的8300名学生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是年对
县实验二小、坪上中心初中、坪上中心小学的960名学生进行蛔虫感染率监测,阳性
者,进行服药驱蛔。
1990年,县卫生防疫站被卫生部、国家爱委会、中国健康教育协会授予卫生报刊
发行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