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公立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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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诊所 莒南建县后,为解决干部和群众的看病问题,先后设立莒南大众诊疗所
、莒南卫生工作者协会诊疗所等一批诊所。莒南大众诊疗所于1946年5月,经莒南县
政府决定在十字路成立,县卫生科长卢韶武兼任所长,赵建武任副所长。后因国民党
军队进犯,诊疗所先后驻赵家庄子、黑山涧(属日照县)、浦汪(属日照县)、薛庆、鸡
山、阎家峪(属莒县)、城子及沈家·山等村。1948年,刘希珍任副所长。是年,莒南
县大众诊疗所有医工人员15名,治疗黑热病近300名,而且治疗价目很低,治疗1名黑
热病的价值在30斤小麦价以下,每日平均治疗群众疾病40名以上。是年12月,诊疗所
撤销,分别成立莒南县县立医院和莒南大药房。
莒南县卫生工作者协会诊疗所于1953年3月在十字路设立,有医生和司药各1人,
财务由县卫生科会计兼管,主要为卫生工作者协会会员和县直各单位的干部治疗疾病
。是年7月,诊疗所对外为群众诊治疾病,同时,县卫生科任命张秀坤为所长。年底
,诊疗所工作人员增至6人。1954年,县卫生科决定将诊疗所改为一区卫生所。
1956年,成立莒南县合作社联合社干部诊疗所,1957年改诊疗所为疗养所,设门
诊、病房、治疗室、药房等,有工作人员6人,主要为全县合作社人员服务。1958年
,中共莒南县委决定将疗养所迁至虎园,成立莒南县干部疗养院。
公私联合诊所、卫生所 1951年9月,华东军政委员会下达关于组织联合医院和联
合诊所的指示。是年,县卫生科决定首先将西北庄私人联合诊所改为公私联合诊所,
由卫生科投入少量资金,大部分资金由个人投入,个人投资在以后的盈利中分期付还
。1954年,全县成立了演马、岔河、桑庄、·山、早丰、大岭、岳河、黄庄、庞疃、
石沟、下河、路镇、石泉湖等13处公私联合诊所。1956年,全县有联合诊所41处。联
合诊所不但解决了周围村庄群众就医难问题,还负担周围村庄的防疫任务,如种牛痘
和注射伤寒、霍乱疫苗等。
1958年8月成立人民公社,10月,各区卫生所改为公社卫生院,同时,将公私联
合诊所改为卫生所。是年,全县建卫生所64处,卫生所隶属于县卫生科和公社卫生院
,为自负盈亏的集体医疗卫生单位。1961年,全县有卫生所91处。1970年,根据省卫
生工作会议精神,全县99处卫生所全部撤销,工作人员回生产大队卫生室。
罗生特医院(县人民医院) 1948年12月1日,莒南县政府决定撤销大众诊疗所,在
李家·山村前卧佛寺成立莒南县立医院,有工作人员30人,其中西医4人,药剂员3人
,护理员18人,行政工勤人员5人,借民房设简易病床30张。为适应战争环境的需要
,医院实行部队化管理,医院设院长(卢韶武)、指导员(陈淑理),分别管业务和思想
政治工作,医院实行供给制。
1949年春,医院迁至路镇区大山前村,夏,迁到前良店村,医院设门诊部、药房
、治疗室。
1950年6月,医院搬到十字路,改称大众卫生院,根据专署卫生科指示,进行整
编,调走18人,医院剩医生2人,护理员3人,药剂员、助产员、防疫员、会计员、事
务员、炊事员、院长各1人。9月,改称莒南县卫生院,设医疗、妇幼保健、防疫、总
务4个股室,有病床5张,实行院长负责制,开始建立各项制度,医院管理逐步正规。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颁发《医院、诊所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县医院除负责医疗
工作外,还担负全县的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工作。
1952年,医院在温水泉村西新建门诊22间,病房10间,宿舍15间,是年购置1架
德国产蔡司显微镜。1953年,设化验室。
根据《医院、诊所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县医院开始实行24小时应诊制
度和挂号制度,开始使用门诊病历,星期日、节假日除留值班人员外,实行休息制度
。1954年,全院职工36人,其中医师1人,医士5人,助产士2人,护士7人,中、西药
调剂员和检验员各1人,护理员7人,院长、副院长、文书、事务员、副股长、工人各
1人,炊事员3人,会计2人,设病床15张,每月平均门诊量2400人次。
1956年,设内科门诊、外科门诊、中医门诊、西药房、中药房、化验室、手术室
、治疗室、挂号室及综合病房,医院工作转向以医疗为主,在领导体制上实行党支部
领导下的院长分工负责制。是年,莒南县卫生防疫站成立,县医院撤销卫生防疫股,
不再承担全县卫生防疫工作。
1958年4月,称莒南县人民医院。1959年,国家拨款12.5万元,新建门诊和病房
,建筑面积1977平方米,添置了1台30MAX光机,增设放射科。 1965年有职工108
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师19名,医士63名,医院占地54亩,房屋222间,设病床
100张。1980年,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责任制,院长主持全院工作。
1984年,医院实行多种形式的经济管理,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结合起来,
实行科室定额、成本核算、超额提奖的管理办法。医院实行聘任制,各科室主任受院
长聘任,科室主任聘任工作人员。1992年10月5日在县人民医院隆重举行白求恩式的
国际主义战士奥地利医学博士雅各布·罗生特纪念大会。会上莒南县人民医院被山东
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罗生特医院。
1993年6月,医院通过卫生部部颁标准二级甲等医院的评审。是年全院有高
级卫生技术人员14人,中级卫生技术人员78人,初级卫生技术人员317人,编制病床
350张,开放床位350张。全院占地69003.45平方米,建筑面积37837.5平方米。
县中医院 1984年12月12日,县人民政府决定建县中医院,1986年7月1日开诊
。医院位于县城隆山路北段东侧,占地12亩,建筑面积2676平方米,有病床26张,设
内科、外科、妇科、痔瘘科、针灸科、骨外科、推拿科、老年病科、家庭病房科、药
剂科、检验科、放射科、心电图室、超声波室、手术室、医务科、财务科、医院办公
室、总务科等科室。
1993年2月,增设急诊科、药械科、护理部,添置脑电图机、X光机、电动牙
科椅、交频电刀、腰椎牵引床等,全院职工101人,其中有高级卫生技术人员1人,中
级卫生技术人员14人,初级卫生技术人员66人,编制床位150张,开放80张,医院占
地15510平方米,建筑面积8419平方米。
小官庄煤矿医院 1958年,小官庄煤矿建煤矿医院,有职工23人。是年,将路
镇医院的化验室全部器材和化验员调往煤矿医院。医院设门诊、药房、治疗室、手术
室、化验室、病房等,开设病床100张。1962年春,煤矿停办,医院随之撤销。
甲子山医院 为解决革命老根据地缺医少药问题,和纪念甲子山战役,1952年10月
,政务院拨款4亿元(旧人民币),在莒南县第十二区(今文疃镇)文疃村北建一座纪念
医院,命名甲子山医院。1953年,专署卫生科派9名医护人员赴甲子山医院开诊。是
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甲子山医院为县卫生院分院,医院设病床5张,平均月门诊90
0人次,全院工作人员12人,设门诊、药房、治疗室、妇产室、病房、会计室。
1965年春,临沂专署卫生局从地区人民医院调9名医务人员充实到甲子山医
院,其中有内科主治医师、外科医师、放射技师、儿科医师、护士,同时为医院配备
30MAX光机1台,医院增设透视室。
1973年,新建药厂,生产部分中成药。同年卫生局为医院配备一批医疗器械
,其中有手术刀包、腹部刀包、乙种刀包、吸引器、轻便手术床、无影灯、蒸馏水器
、氧气瓶等。1976年,卫生局相继为医院配备A型超声波诊断仪、麻醉机、产床、心
电图机和200MAX光机。
1989年,医院添置B型超声诊断仪。1992年,建门诊楼,购救护车1辆。199
3年,全院职工48人,其中中级卫生技术人员6人,初级卫生技术人员33人,医院占地
17593平方米,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
县人民医院分院、乡(镇)卫生院 1952年,县卫生科决定在岭泉、坊前、
壮岗、石莲子、相沟成立区卫生所。1953年,全县有8处卫生所。至1958年6月,全县
各区均设立卫生所,10月,区卫生所改称公社卫生院,为集体所有制单位。1972年2
月8日,坪上、许口、板泉、大店、大山、壮岗6处医院改为县人民医院分院,为全民
所有制单位。
1984年,撤销公社,建25个乡(镇),原6处县人民医院分院名称未变,其它
公社卫生院改称乡(镇)卫生院,各医院仍承担着改区划前规定区域的医疗、防疫和妇
幼保健工作。
1990年后,演马乡、刘家庄乡、陡山乡、官坊乡、王家沟乡、厉家寨乡、柳
沟乡相继成立乡卫生院,至1993年,全县25处乡(镇)设乡镇医院22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