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学校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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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国民政府颁布《小学教则》,大店、汀水、板泉、坪上等小学按规定设
置体育课,配备专职体育教师。每星期3个课时,内容有队列、徒手操、田径、球类
、游戏等,坚持上早操和课外活动。大店小学的体育教学比较正规,活动项目较多,
有篮球、排球、足球、羽毛球、网球、铁环、伏虎、体操、武术和一些田径项目。其
它小学由兼职体育教师组织体育教学。
1941年,莒南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后,各中小学校在“一切为着抗日救国”的方
针指导下,体育课以军事内容为主,开展越野、跨越障碍(木桥、壕沟、铁丝网等)、
投掷手榴弹、打靶等活动。滨海中学和抗日烈属军属小学开展“传送情报”、“捉汉
奸”等军事游戏的做法,被推广到滨海抗日根据地各学校。
1951年,县文教科下发《关于加强体育课教学的通知》,6个班以上的25处完全
小学配备体育教师。1954年和1955年,国家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
“劳卫制度”)和第一套广播体操,各中小学坚持每天利用早操和课外活动时间学做
广播体操,各项体育活动开展活跃,在这一时期培育出许多优秀运动员。1960—196
2年,生活暂时困难,为减轻学生活动量,学校体育课减少或停止,体育竞赛停止。
1964年,学校体育教学逐渐恢复正常,开展爬山、游戏、射击、长跑等体育活动,学
校体育运动队重新组建,县教育局配备1名体育教研员,专门抓学校体育工作。
“文化大革命”初期,体育教学一度中断。1967年学校体育课改为军事体育课,
请当地驻军或转业军人帮助进行军事训练,时间1周到1个月不等,内容为队列、投弹
、射击、行军等。1976年后,学校“三操一课”(早操、课间操、眼睛保健操、体育
课)恢复正常。
1979年,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国家体委联合颁发的《中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
》和国家体委颁发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体育达标活动。1984年,全县学生
达标人数为1348人,1985年又有1125人达标。1988年到1993年,各中小学校开展体育
传统项目的业余训练,校校有运动队,各学校选择一项或一类优势体育项目作为传统
项目,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长年进行训练,使体育运动水平不断提高。全县中学生
田径最高记录平均每年有3—5项被刷新。全县每年向大中专院校输送体育人才25人左
右,每年有10—15人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标准,有250—300人达到国家三级运动员标
准。
1982年,路镇第二小学和高家柳沟中学被授予“山东省优秀体育达标单位”称号
,莒南第一中学被省命名为“山东省田径项目传统学校”。1984年,董明节、汤广浦
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振兴山东体育优秀工作者”称号。是年,董明节被共青团中
央和全国少年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授“辛勤园丁”奖章一枚。1985年,董明节被国家
体委授予“新中国体育开拓者”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