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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丧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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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县自古以来承袭传统葬法,普遍实行土葬。在宗教神学、宗法伦理等封建思想统治下,“重殓厚葬”、“入土为安”、“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生死轮迴,因果报应”等一整套复杂繁琐、铺张争胜兼有封建迷信的殡葬礼仪、道德观念严重禁锢着人们。披麻戴孝、扬幡招魂、摆供祭灵、宴请宾客等殡葬习俗至今尚未除根。因此,殡葬改革成为社会改革的一个重要方面。其内容主要包括推行火葬,禁止土葬,改革封建迷信的殡葬礼仪,对殡葬事业实行统一管理等。新中国刚刚诞生的50年代,主要是宣传殡葬改革,提倡严肃、简朴、节约办丧事,打击封建迷信的陈规陋习,初步树立简朴殡葬的风尚。60年代主要是改革土葬,改变乱埋乱葬、乱占耕地的现象。70年代主要是推行火葬,1978年5月1日开始火化,当年火化率49.5%。1979年提高到77.6%。1980年土葬和封建迷信有所回潮,火化率下降。1981年最低,为6.6%。1982年大力推行火葬,火化率回升,1985年达91.5%。1985年10月,山东省殡葬改革工作会议在苍山县召开,听取苍山县的工作汇报并进行实地调查参观,受到好评。现场会与同年春天兴起的建劳动人民纪念堂试点,共同推动实际工作健康发展。1990年后,针对边远村庄偷埋、漏化、土葬进行清理,到1996年共死亡98776人,化尸78683具,火化率保持98%以上。
火化场 苍山县火化场于1975年12月破土动工,1978年1月竣工,5月1日投入使用,投资501780元。有14名职工。火化场位于县城东南5公里处,座落在苍邳公路南侧的芙蓉山脚下,交通便利,地势优越。火化场占地1.5公顷,建筑面积1824平方米。院内雪松、冬青夹道,花坛喷池相衬,环境幽静。院中花墙相隔,分为南北2院。北院为办公室、宿舍及管理用房;南院为火化车间。殡仪室居花墙正中,坐南朝北,把南北两院贯通起来。冬青松柏并茂,显得整洁肃穆。火化场4台设备,采取柴油浇化,40分钟可化尸1具,单耗3.1公斤。
劳动人民纪念堂 苍山县劳动人民纪念堂(骨灰堂)分为文峰山干部骨灰堂和村建劳动人民纪念堂。文峰山干部骨灰堂位于文峰山烈士陵园西侧,占地366.6平方米,北房5间,单立独院。有一东门与革命烈士陵园相通。建于1979年10月,1980年清明节开始存放骨灰盒。村建劳动人民纪念堂始建于1985年春,先在殡葬改革先进的磨山镇搞试点,以自然村或行政村为单位,集资兴建。1985年建成14个村劳动人民纪念堂。磨山镇西三峰村劳动人民纪念堂最为突出。1985年10月西三峰村投资4500元在松柏长青、绿树环绕的三峰山南坡,建起3间样式新颖、装饰美观的劳动人民纪念堂,里面设有骨灰盒架,分层存放骨灰盒。在建设期间,好几个死者家属争先向里存放。该村有位在外地工作的离休老干部得知后,临终时要其子女将骨灰盒安放在村建骨灰堂内,以表叶落归根之意。苍山县和临沂地区民政局曾在磨山镇西三峰村劳动人民纪念堂前召开现场会,推广其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