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周时期“天命论”在政治思想领域占主导地位。春秋末年的孔子、墨子和战国时期的孟子也以“天”为最高主宰,没有摆脱“天命论”的束缚。荀子继承前人对天的认识的积极因素和道家“道法自然”的思想,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建立了唯物主义自然观。
“天行有常” 荀子认为天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本身,“万物同宇而异体”(《荀子·富国》,以下凡引《荀子》只注篇名),天地万物同处于物质世界之中。“万物为道一偏,一物为万物一偏”(《天论》),各种事物都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自然界的变化,都源于自然界本身,没有神灵主宰。他说:“列星旋转,日月递火召,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谓之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天论》)这里说的“神”是指自然界自身的生机和功能,而不是有意志的“天”的主宰。
荀子继承宋、尹学派的“精气”说和庄子学派“通天下一气耳”(《庄子·知北游》)的思想,认为宇宙万物的构成均来源于“气”。他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王制》)
荀子认为自然界有其自身的规律,他用“天道”来表述自然界的规律性,“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天论》)。自然界的规律不因人的品质的好坏和人对它的好恶而有所改变,“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论》),“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天论》)。国家的治乱兴废也与自然界无关,禹和桀所处的自然条件并没有什么变化,为什么“禹以治,桀以乱”(《天论》),原因来自当政者自身。“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修(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倍(背)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天论》)。荀子还认为天不能主宰吉凶祸福,决定富贵贫贱。只要人们勤于耕作,又节省开支,天不能使人贫穷;衣食足而又注意锻炼身体,天不能使人病。反之,荒废农业生产而又奢侈浪费,天不能使人富裕;衣食不足而又不锻炼身体,天不能使人健康。
荀子反对“营于巫祝,信 祥”(《史记·孟轲·荀卿列传》),认为“天地之变”不可畏。自然界的一些现象,如“星队(坠)、木鸣”,“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傥,偶也)见”,都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是自然界自身的变化而产生的现象,可怪而不可畏。而真正可畏的则是人为的灾祸,“人袄则可畏也”(《天论》)。荀子反对天旱时用“雩”舞求雨,出现了日食、月食,去击鼓救日、月,以及通过卜筮决定大事。他说:“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天论》)自然界的现象受客观规律支配,企图用某种仪式祈求改变,是不可能的。他认为宗教仪式只是一种文饰的手段,而不是因为真正有神。
荀子反对相术,认为人的吉凶祸福和富贵贫贱不是由人的形相决定的,而是决定于后天的“择术”。“故相形不如论心;论心不如择术。形不胜心,心不胜术。术正而心顺之,则形象虽恶而心术善,无害为君子也。形象虽善而心术恶,无害为小人也。”(《非相》)
明于天人之分与制天命而用之 “明于天人之分”和“制天命而用之”是荀子自然观的中心思想。“天人之分”是指天和人有特定的职分和功能,不能相互代替。“天能生物,不能辨物,地能载人,不能治人”,“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天论》)。天的职分是“不为而求,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天论》)。自然界的存在和变化既不是神的意志的体现,也不是人为的结果,而是自然界自身运动变化功能的体现。人的职分是“人有其治”,人不能越出自己的职分范围把主观意志强加给自然界,“不与天争职”(《天论》)。但荀子认为天和人又是相互影响的。自然界的物类相生相养,人类必须利用自然界适于自身生存的条件,才可保证生存和发展,“顺其类者谓之福,逆其类者谓之祸”(《天论》)。天不能干预人事,但人的生存和发展却要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
荀子认为人对自然界不能只是消极适应,无所作为,而应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制天命而用之”。“大天而思之,孰与物蓄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天论》)。人不能消极等待天的恩赐,而必须积极地掌握自然规律和各种自然条件,向自然界夺取财富、增加生产。
第一节 天论
殷周时期“天命论”在政治思想领域占主导地位。春秋末年的孔子、墨子和战国时期的孟子也以“天”为最高主宰,没有摆脱“天命论”的束缚。荀子继承前人对天的认识的积极因素和道家“道法自然”的思想,在中国思想史上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建立了唯物主义自然观。
“天行有常” 荀子认为天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本身,“万物同宇而异体”(《荀子·富国》,以下凡引《荀子》只注篇名),天地万物同处于物质世界之中。“万物为道一偏,一物为万物一偏”(《天论》),各种事物都是物质世界的一部分。自然界的变化,都源于自然界本身,没有神灵主宰。他说:“列星旋转,日月递火召,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谓之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天论》)这里说的“神”是指自然界自身的生机和功能,而不是有意志的“天”的主宰。
荀子继承宋、尹学派的“精气”说和庄子学派“通天下一气耳”(《庄子·知北游》)的思想,认为宇宙万物的构成均来源于“气”。他说:“水火有气而无生,草木有生而无知,禽兽有知而无义,人有气有生有知,亦且有义,故最为天下贵也。”(《王制》)
荀子认为自然界有其自身的规律,他用“天道”来表述自然界的规律性,“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天论》)。自然界的规律不因人的品质的好坏和人对它的好恶而有所改变,“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天论》),“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天论》)。国家的治乱兴废也与自然界无关,禹和桀所处的自然条件并没有什么变化,为什么“禹以治,桀以乱”(《天论》),原因来自当政者自身。“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修(循)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倍(背)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天论》)。荀子还认为天不能主宰吉凶祸福,决定富贵贫贱。只要人们勤于耕作,又节省开支,天不能使人贫穷;衣食足而又注意锻炼身体,天不能使人病。反之,荒废农业生产而又奢侈浪费,天不能使人富裕;衣食不足而又不锻炼身体,天不能使人健康。
荀子反对“营于巫祝,信 祥”(《史记·孟轲·荀卿列传》),认为“天地之变”不可畏。自然界的一些现象,如“星队(坠)、木鸣”,“日月之有蚀,风雨之不时,怪星之党(傥,偶也)见”,都是“天地之变,阴阳之化”,是自然界自身的变化而产生的现象,可怪而不可畏。而真正可畏的则是人为的灾祸,“人袄则可畏也”(《天论》)。荀子反对天旱时用“雩”舞求雨,出现了日食、月食,去击鼓救日、月,以及通过卜筮决定大事。他说:“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日月食而救之,天旱而雩,卜筮然后决大事,非以为得求也,以文之也。君子以为文,而百姓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也。”(《天论》)自然界的现象受客观规律支配,企图用某种仪式祈求改变,是不可能的。他认为宗教仪式只是一种文饰的手段,而不是因为真正有神。
荀子反对相术,认为人的吉凶祸福和富贵贫贱不是由人的形相决定的,而是决定于后天的“择术”。“故相形不如论心;论心不如择术。形不胜心,心不胜术。术正而心顺之,则形象虽恶而心术善,无害为君子也。形象虽善而心术恶,无害为小人也。”(《非相》)
明于天人之分与制天命而用之 “明于天人之分”和“制天命而用之”是荀子自然观的中心思想。“天人之分”是指天和人有特定的职分和功能,不能相互代替。“天能生物,不能辨物,地能载人,不能治人”,“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天论》)。天的职分是“不为而求,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天论》)。自然界的存在和变化既不是神的意志的体现,也不是人为的结果,而是自然界自身运动变化功能的体现。人的职分是“人有其治”,人不能越出自己的职分范围把主观意志强加给自然界,“不与天争职”(《天论》)。但荀子认为天和人又是相互影响的。自然界的物类相生相养,人类必须利用自然界适于自身生存的条件,才可保证生存和发展,“顺其类者谓之福,逆其类者谓之祸”(《天论》)。天不能干预人事,但人的生存和发展却要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
荀子认为人对自然界不能只是消极适应,无所作为,而应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和掌握自然规律,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制天命而用之”。“大天而思之,孰与物蓄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天论》)。人不能消极等待天的恩赐,而必须积极地掌握自然规律和各种自然条件,向自然界夺取财富、增加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