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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妇女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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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保健 建国前,广大妇女因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医疗卫生条件的限制,身心健康受到很大的摧残,育产期间妇幼身体生命安全得不到根本的保证。建国后,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妇女的疾苦,大力宣传、推广、普及新法接生,确保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1951年7月在4个区开办接生员培训班,普及新法接生,有136人参加学习,其中旧产婆占71%,新接生员占29%。到1953年新法接生培训班扩大到12个区,培训新法接生员289人。同年建立县、区保健站各1处,建立乡接生站10处,每处3名保健人员。在县物资交流会上宣传新法接生及妇幼卫生知识,听众达15万人。1956年全县成立接生站73处,配备新法接生员408名。到1963年,全县新法接生员总数达到790名。1990年苍山县被列入《加强中国妇幼卫生》项目县,县委、县府先后下发10个文件和实施方案。到1995年,妇幼卫生项目实施。1996年全县新法接生率达到100%,住院分娩率达到83.8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2.11%,婴儿死亡率下降到20.63‰,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3.32/万。
妇女病防治 妇女病常见的有子宫炎、阴道炎、尿瘘、子宫脱垂等。1962年进行妇女病普查普治,共查50787名妇女,其中患子宫脱垂2659人,占19.1%。普查后全部采用中草药、子宫托、手术等方法治疗。1978年对子宫脱垂、尿瘘病人进行免费治疗。1979年以防治尿瘘、子宫脱垂为重点,共查出患子宫脱垂的病人2194人,治疗321人,好转260人。同时对其他妇女病进行复查复治,共普查妇女27841人,发病6898人,发病率为24.8%。1985年查治妇女病41887人,普查率39.1%,查出妇女病患病人数9345人,发病率为22.3%,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妇女劳动卫生保护 1953年在宣传新法接生的同时,开始抓城乡劳动妇女的卫生保护措施。1979年妇幼保健站人员配合县、社妇联深入到8个公社对妇女劳动保护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根据妇女劳动保护存在的问题,举办200多个大队的妇联主任学习班,专门讲解妇幼卫生知识和妇女劳动保护措施。根据妇女的生理特点适当照顾或调配工作。1990年后每年进行1次女工健康查体。1996年共查2084人,普遍开展婚前医学检查。凡登记结婚的女青年都进行程序化管理,每人发给学习材料,内容有婚姻登记、结婚、生育、母乳喂养、妇女儿童保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