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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技术职称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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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以前大中专毕业生的技术职称实行任命制。毕业生经过一年试用期,考察合格承认具有相应技术职称,大学本科生为技术员,大专毕业生为一级助理技术员,中专毕业生为二级助理技术员。1981年4月分别成立工程、农业、卫生、会计、统计等专业技术干部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所属专业系统的技术干部进行技术职称的评定工作。1987年5月全县开展专业技术干部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在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工程、农业、经济、会计、统计、中小学、卫生等系列,成立初级评审委员会,对全县企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职务评聘。1992年移交人事部门管理,制定《苍山县企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技术职务经常性评聘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中、小学教师、中专教师、卫生、农业、工程、艺术、群文、图书等9个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中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评聘纪律,保证评聘质量。按照“以考代评”的规定,会计、统计、审计、经济等4个专业相继开考。通过评审和考试,到1996年全县共有12298人取得任职资格,其中高级158人,中级2545人,助级7567人,员级2018人。
同是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法规和实施意见。1992年到1996年共组织1200人参加正交法,并3次设电视讲座学习,有400多人参加国家、省、地组织的学术交流及各类专业技术基础理论培训班。自1992年以来,年年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和任职期满考核,每年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人数万人以上,占专业技术人员的95%以上,优秀率15%,不称职率0.05%。
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定根据省地科委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职称评定,经过评审有1200人分别取得农民技师、农民助理技师和农民技术员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