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监督检查主要分正常监督检查、节日性、时令性商品监督检查和专项商品价格监督检查3种。建国以来,每年每季都进行物价检查。50年代实行审价制度,凡是国家下达的商品牌价,包括批发和零售,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级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审、互查。1960至1963年,由于经济困难,商品价格呈混乱状态。60年代后县政府开展审价工作,针对发现的价格错调、漏调、擅自提级提价等问题,进行纠正。1979年以后根据有的企业自定价、乱定价、扩大差率增,加收入等违价现象,每年都进行一次或数次物价大检查。1985年底,全县开展近3个月的自查、互查及重点抽查,查出违价单位42个,违价金额42600元,共没收和罚款3500元,退赔用户5712元。到1986年7月底,全县共查出违反物价纪律案件96起,罚款和没收金额38916元。
从1986年开始,在全县工商企业单位中组织开展争创“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的活动。到1996年底,全县国营企业、供销社、饮食服务等行业共有56个单位被县政府授予“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
第三节 物价监督
物价监督检查主要分正常监督检查、节日性、时令性商品监督检查和专项商品价格监督检查3种。建国以来,每年每季都进行物价检查。50年代实行审价制度,凡是国家下达的商品牌价,包括批发和零售,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级主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的审、互查。1960至1963年,由于经济困难,商品价格呈混乱状态。60年代后县政府开展审价工作,针对发现的价格错调、漏调、擅自提级提价等问题,进行纠正。1979年以后根据有的企业自定价、乱定价、扩大差率增,加收入等违价现象,每年都进行一次或数次物价大检查。1985年底,全县开展近3个月的自查、互查及重点抽查,查出违价单位42个,违价金额42600元,共没收和罚款3500元,退赔用户5712元。到1986年7月底,全县共查出违反物价纪律案件96起,罚款和没收金额38916元。
从1986年开始,在全县工商企业单位中组织开展争创“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的活动。到1996年底,全县国营企业、供销社、饮食服务等行业共有56个单位被县政府授予“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