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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管理机构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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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山县建立时处于战争时期,县内经济成分单一,经营分散,无法进行计划管理。新中国成立后共产党的着重点逐步向经济建设转移,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逐步强化。1955年设立计划委员会,1958年6月撤销。1960年6月恢复。1966年5月后瘫痪,1972年2月改称计划统计局。1976年7月改称计划委员会。
县计划委员会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根据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制定本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协助和监督计划的执行,进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平衡和发展预测,对计划的实施进行统筹协调。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生产与分配,实行指令性计划。对集体所有制经济,根据需要下达一些指令性指标,如对粮、棉、油的征购派购等。对许多产品和企业,实行主要运用经济杠杆的指导性计划。对各种各样的小商品,让企业根据市场进行调节生产和销售。
1953年至1957年,采用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对国营企业,基本建设项目等采用直接计划,控制较严格,其余的则采用间接计划。1958年实行单一的指令性计划,执行制定不切实际的高指标,给国民经济管理造成损害。“文革”期间,计划管理瘫痪,经济计划得不到落实。1973年后主要对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劳动、物资、物价等实行计划管理。1978年后主要进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控制、综合平衡、协调服务等,逐步缩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增加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数量。农作物生产除少数作物外,大都实行指导性计划,油料在完成国家订购任务的前提下,实行市场调节,引导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物资分配、基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重要工业品生产和人口出生、招工、招生、大中专毕业生分配等仍实行指令性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