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3月1日前,省辖联行往来主要以委托行、代理行帐单核算,核算县外联行业务。1955年3月1日至1958年6月,改为以省辖代收代付报单核算的办法,省辖往来集中在省分行对帐。1958年7月实行省分行逐笔抄列清单、寄收、汇出行对帐。1971年8月以后改为甲乙2行直接对帐的办法,按月核对总数,由中心支行汇总扎平,全区上划分行。1981年1月省辖往来改为人、农两行按系统各自办理。1985年4月1日各行自成联行系统,跨行直接通汇,相互发报移卡、及时清算资金,凡跨系统汇划款项一律划交有关行转汇,采取代签报单方法按代发报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1955年3月1日前,县辖往来以内部帐单核算,核算县内联行业务,以后改为以县辖代收、代付报单核算,由发报行和收报行分别送报告表,由管辖支行逐笔核对,集中监督,核算县内联行业务。1981年人、农两行分设后,县辖往来由农行主办,人行参加。1985年县辖制度改革后,取消县辖往来业务,县内汇划款项通过省辖往来处理。
第三节 联行
1955年3月1日前,省辖联行往来主要以委托行、代理行帐单核算,核算县外联行业务。1955年3月1日至1958年6月,改为以省辖代收代付报单核算的办法,省辖往来集中在省分行对帐。1958年7月实行省分行逐笔抄列清单、寄收、汇出行对帐。1971年8月以后改为甲乙2行直接对帐的办法,按月核对总数,由中心支行汇总扎平,全区上划分行。1981年1月省辖往来改为人、农两行按系统各自办理。1985年4月1日各行自成联行系统,跨行直接通汇,相互发报移卡、及时清算资金,凡跨系统汇划款项一律划交有关行转汇,采取代签报单方法按代发报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1955年3月1日前,县辖往来以内部帐单核算,核算县内联行业务,以后改为以县辖代收、代付报单核算,由发报行和收报行分别送报告表,由管辖支行逐笔核对,集中监督,核算县内联行业务。1981年人、农两行分设后,县辖往来由农行主办,人行参加。1985年县辖制度改革后,取消县辖往来业务,县内汇划款项通过省辖往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