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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民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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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前后,农民住房破旧不堪,居住拥挤。1949年全县住房23.6万间、236万平方米,人均占有5平方米。1986年全县有房屋96万间、1539.24万平方米,人均15平方米,与建国前相比,间数和面积分别增长4倍和6.52倍。1990年有住宅28.23万栋,90.15万间。间数比1986年略有减少,但面积比1986年增加627.87万平方米。其中楼房680栋、5.8万平方米。从1990年到1996年全县农房建设,农民投资70529.7万元,比建国后40年的总和还多。1996年全县农户28.13万户,拥有住宅30.27万栋、96.6万间,其中楼房2500多栋,1.5万间;农房总面积2295.48万平方米,其中楼房面积24.63万平方米。户均拥有3.2间,人均建筑面积20.44平方米;全县农房占地5066.7公顷,户均占地2.52分。
农房结构 相当一个时期,北部山区农房多是石砌墙、草屋面;南部平原农房是土打墙、草房面。农房简陋,木板门、木棂窗,室内通风、透光、保温性能差。70年代初部分农民开始讲究造型和质量,“灯笼架”、“四不露毛”的形式多起来。70年代末到80年代,农房多为砖木结构的瓦房。1985年兰陵镇艾曲后街创新为“四间瓦房带走廊,偏屋两间是平房(晒粮食),压水井、水泥场(院子铺水泥地面),几盆鲜花放两旁”。1986年始,农房宽度、高度由2.5米、2.8米发展到3.5米、3.8米,有的农民采用钢筋混凝土的圈梁和抗震柱。90年代始,部分农民建起“一头沉”(即四间屋的单独1间比其他3间,宽出1.5米左右或单独高出1层)或2层楼房。1995年少数富裕户盖起“小康屋”,即在房屋外观和室内设计上采用单元式或别墅式,室内客厅、大小卧室、餐厅及仓库都具备,功能比较齐全。
庭院布局 60年代前,庭院布局杂乱无章,卫生很不讲究。一般农户有房屋2至3间,院落较小。有的一院住2户以上,没有专门的锅屋,多为露天灶。70年代有所改善。到80年代中期,所有村庄都制定建设规划,一般1户1院,4间屋,东西宽约13.5米,南北长16至18米。院内布局较为合理,主房座北向南,东边是灶房、仓库,西南面是猪圈、鸡窝和厕所。有的农户在院内栽植葡萄及花草,美化院内环境。
村落布局 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会宝岭水库周围的部分村庄,分散搬迁到平原村庄稀少、人均土地较多的地方建设新村,村庄分布较为均衡。但北部山区丘陵村庄规模较小,南部平原规模较大。在全县山区、平原面积各半的情况下,北部山区有12个乡镇,484个村庄,401358人,占37.59%;平原有16个乡镇,693个村庄,66.6299万人,占全县人口的6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