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防震 资料库:苍山县地情资料库 章节:苍山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3/section/1/article/29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g3/section/1/article/29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县城南部代村附近有1条郯(城)尼(山)大断裂带,从70年代至今常有小地震发生。根据中国科学院地球物理研究所公布的资料,苍山县为地震裂度9度区,在城镇建设中必须设防。1976年唐山大地震前,虽在塔子山西侧设置地震台和地震办公室,测报地震,但在城镇建设中却没有采用防震和加固措施。1977年1月13日,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下达关于《印发〈认真汲取唐山地震经验,切实加强抗震工作〉的通知》后,到1996年底,省拨抗震加固经费100万元,地方自筹抗震资金30万元。对1977年前没有防震措施、对人民生活影响较大的领导机关、通讯、供电设施、医院、工厂等31个单位的办公室、总机房、仓库、门诊楼等,按基本裂度9度进行抗震加固补强。到1996年共用防震资金90万元,加固28626平方米。1977年后的新建筑物,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裂度9度区,进行设计和施工、修订施工验收规范,增加抗震内容,没有1起无抗震设防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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