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652.1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6%(其中山丘区流失面积542.7平方公里)。解放以来,经过持续的封山造林,兴修水利,整地改土,建造梯田,使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自然面貌发生很大改观。文革期间,治理成效不大。80年代初开展小流域治理,到1990年底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7.98平方公里。1996年底,增加到362.7平方公里。
第四章 水土保持
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652.1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36%(其中山丘区流失面积542.7平方公里)。解放以来,经过持续的封山造林,兴修水利,整地改土,建造梯田,使水土流失较为严重的地区自然面貌发生很大改观。文革期间,治理成效不大。80年代初开展小流域治理,到1990年底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47.98平方公里。1996年底,增加到362.7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