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助理员 1978年各人民公社开始配备司法助理员。1981年全县22处公社配备专职司法助理14人。1984年28个乡镇司法助理全部配齐。1985年至1989年司法助理员兼任法律服务站长、司法所长。1996年不再设司法助理员。
法律服务所 乡镇法律服务站1985年9月开始建立。1986年发展到26个。1987年28个乡镇全部建成。1993年改称乡镇法律服务所。1995年聘请法律服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的898家。1986年至1996年的10年间,全县法律服务所调解各类疑难纠纷11422起,代理民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2062件,协办公证24111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5299件,解答法律咨询25554人次,审查修订合同6742份,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1174.46万元。直接宣讲法律知识8107场次,受教育人次达1039.9万。
司法所 1989年11月28个乡镇建立司法所,为司法局派出机构。1995年实行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分离,各自独立行使职权。1995年司法所向乡镇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49条,被采纳136条,代政府起草、审查、修改文件90件。依法治村1180个,依法治厂、治校93个,代理政府调处疑难纠纷249件。1996年全县有24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要求,占总数85.7%。
第五节 基层司法行政
司法助理员 1978年各人民公社开始配备司法助理员。1981年全县22处公社配备专职司法助理14人。1984年28个乡镇司法助理全部配齐。1985年至1989年司法助理员兼任法律服务站长、司法所长。1996年不再设司法助理员。
法律服务所 乡镇法律服务站1985年9月开始建立。1986年发展到26个。1987年28个乡镇全部建成。1993年改称乡镇法律服务所。1995年聘请法律服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的898家。1986年至1996年的10年间,全县法律服务所调解各类疑难纠纷11422起,代理民事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2062件,协办公证24111件,代写法律事务文书5299件,解答法律咨询25554人次,审查修订合同6742份,挽回当事人经济损失1174.46万元。直接宣讲法律知识8107场次,受教育人次达1039.9万。
司法所 1989年11月28个乡镇建立司法所,为司法局派出机构。1995年实行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分离,各自独立行使职权。1995年司法所向乡镇政府提出法律建议149条,被采纳136条,代政府起草、审查、修改文件90件。依法治村1180个,依法治厂、治校93个,代理政府调处疑难纠纷249件。1996年全县有24个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要求,占总数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