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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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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法制宣传由政府机关进行。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时期公开审判的土顽李子瀛、汉奸王占牛、反革命暴乱分子崔建武、特务赵永太等,就是当时的县政府宣判执行,并以此教育人民,震慑犯罪。50年代初期,对婚姻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普选法进行广泛宣传、贯彻、落实。文革开始后,法制宣传趋于停顿状态。1980年后,以各种形式宣传宪法、刑法、民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1983年以来,利用广播、宣传车、图版、印发法制宣传材料,公捕、公判大会录音、录像进行广泛宣传。1996年前共印发法制宣传材料2.5万余份,选择典型案例30多个,绘制图版300余幅,出动车辆1.6万多台次。
1986年至1990年为“一五”普法时期,法制宣传融汇于全民普法教育。主要普及宪法、刑法、刑诉法、民法、民诉法、婚姻法、继承法、兵役法、经济合同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首先在横山乡进行试点,然后以点带面、全县铺开。5年中建立业余法制学校1133处,办教学班3355个,参加总人数62.4万人,占总人口的66%;订购各种法律常识读物57929册,其中干部读本3592册,职工读本7455册,农民读本4360册;组织全县范围内的学法考试,参加考试361605名,占应考试人数的69.5%。其中干部4096人,占应考试人数的83.5%;职工7523人,农民349986人。
1990年到1995年为“二五”普法时期,增添行政诉讼法、土地管理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水法、环保法、矿产资源法、文物保护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军事设施保护法、食品卫生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14法和3个条例。此间,共有658名厂长、经理、财会人员参加培训,3979名干部接受教育,35名县级干部和500名科级干部进行普法考试,1230名农村青少年和2500名青工接受全面法律知识教育。编印编发宣传资料7500余份、普法小册子26万册,编写普法讲座526讲,评出22万个农村遵纪守法光荣户。出动宣传车5900余台次,宣传167场次,绘制典型案例152幅。全县的“法制宣传一条街”受到中央、省、市的肯定。
1996年是“三五”普法第一年,编写苍山县农村依法治理手册、编拟“三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县规划,继续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参加全省经济法律法规培训,办理“三五”宣法联络员、宣讲员工作证。在层山镇进行普法、依法治理试点,把影响农村稳定的宅基地确权、农民负担、计划生育、土地山场承包等12类热点、难点问题,纳入依法治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