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山县消防工作始于1950年。1954年在农村部分农业合作社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重点对集体仓库、场院进行防火,备有防火沙、水缸、水桶、铁锨等工具。1978年设立消防股,负责全县防火监督和火灾现场勘察,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防火安全设施检查、整改。1985年设重点消防单位21个,一般管理的消防单位135个。1989年、1996年2次增加消防水罐车2辆、消防指挥车1辆。1992年在各基层派出所设立消防监察室,配备消防监督员,抓辖区农村防火。在1992年至1994年全省防火“百日安全竞赛”中受省、地表彰,1993年度被省评为无火灾县。1991至1995年被临沂市评为消防工作先进县。1958年至1996年全县共发生重大火灾事故5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万元。
第四节 消防
苍山县消防工作始于1950年。1954年在农村部分农业合作社建立义务消防组织,重点对集体仓库、场院进行防火,备有防火沙、水缸、水桶、铁锨等工具。1978年设立消防股,负责全县防火监督和火灾现场勘察,帮助企事业单位建立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防火安全设施检查、整改。1985年设重点消防单位21个,一般管理的消防单位135个。1989年、1996年2次增加消防水罐车2辆、消防指挥车1辆。1992年在各基层派出所设立消防监察室,配备消防监督员,抓辖区农村防火。在1992年至1994年全省防火“百日安全竞赛”中受省、地表彰,1993年度被省评为无火灾县。1991至1995年被临沂市评为消防工作先进县。1958年至1996年全县共发生重大火灾事故5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