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社会治安

档案浏览器

治保组织 1938年至1941年县委设立社会部,所属各区设保卫干事。1943年各区、乡、村设公安员。1951年建立乡治保委员会,50户以下的村设立保卫委员,50户以上的村建立3至5人的保卫小组,县直单位设立保卫组织,协助政府管制反革命分子,协助公安部门侦破案件。1953年全县评出治安模范人物108名。1956年对全县113名农业合作社保卫骨干进行训练,召开全县治保委员会议,交流治保工作经验。此后,每年进行1次整训。1958年以生产大队建立治保委员,县直厂矿、企业、学校建立治保组织。1966年“文革”开始后,全县治保会瘫痪,到1977年开始恢复。1994年对全县治保人员进行集中整训,全县28处乡镇、1178个行政村、313个内部单位建立健全治保组织,新增680人,调换756人,有治保主任1493人。1996年有治保人员5021人。
枪支管理 1951年对散存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进行收缴。1958年5月对使用及保管枪支人员办理持枪证。1979年将体育运动枪支、猎枪、信号枪、注射枪等清理登记,对私藏和私制枪支弹药者予以法律制裁。1983年5月除公、检、法、银行配备枪支外,其余枪支全部收缴。1990年对保卫枪支、社会各类枪支进行清查登记、换证,收缴各类枪支310支,查处私自制贩枪支案件6起。1991年11月全县共收缴各类枪支9264支。1992年9月再次进行审验。1996年4月收缴各类枪支7875支,8月销毁。1996年7月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进行管理。
自行车管理 1978年由县工商局移交公安局管理。1984年设立车管所,负责登记签发自行车牌照,办理自行车过户手续,进行年审路查。1985年登记管理自行车20万辆。1996年增至271480辆。
交通管理 1988年在县城建4处交通指挥岗。1988年对所有车辆进行年审和检查。1996年设立4000米护栏和交通隔离墩,年审汽车、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8407台。新安户8620个,其中农用四轮115辆、三轮1261台、摩托轻骑5763辆。1996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646起,死109人,伤364人,经济损失45万元。
镇压反革命 1950年10月苍山县开展“镇反”宣传。1950年底至1954年5月分3期,第一期镇压的主要对象是地主、恶霸、惯匪等血债分子,第二、三期主要是漏网的历史反革命分子和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的现行反革命分子。共逮捕各类反革命分子566名,有1420名各类反革命分子向政府悔过自新、登记释放。其中1950年依法处决了罪大恶极的大土匪刘国干,1958年公审处决了杀害中共鲁南区委书记赵鎛的凶手、“银厂惨案”的制造者于大川。
反动党团登记 1945年日军投降后,抗战期间混杂在苍山境内的日伪军、政、警、宪人员纷纷逃往敌占区。1947年5月国民党进犯,他们组成还乡团还乡,对土改干部和翻身农民疯狂地进行反攻倒算。李子瀛之孙李天民、土顽王洪九带部还乡后杀人、放火、抢劫百姓财物。1948年蒋军溃败南逃,部分反动党团分子逃往外地。全国解放后,外逃的反动党团分子陆续返回。1950年春,对返乡的旧军、政、警、宪、特人员逐一登记,对罪大恶极分子进行严惩,对一般胁从者只要悔过自新、不再进行反革命活动一律既往不咎。登记工作于1951年底结束。
改造“四类”分子 1951年苍山县采取公开管制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办法,对“四类”分子进行监督改造。1956年4月在卞庄区进行对地、富、反、坏“四类”分子规划入社试点,对“四类”分子的思想表现、劳动、守法情况,采取群众评议、组织批准的办法,分批接收为社员、候补社员、监督生产3种。全县每年进行1至2次评审工作,对接受改造、表现积极、奉公守法者,给予改变成份或摘帽;对少数不愿接受改造者,取消其社员、候补社员资格;对监督劳动、重新犯罪者依法严惩。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79)5号文件精神,除少数有现行破坏活动、表现恶劣者外,其大部均予摘帽。1983年秋,全部摘帽,改变成分。
取缔反动会道门 建国前,苍山县境内有“圣贤道”、“中央道”、“天仙道”、“九宫道”、“眼光会”、“佛教会”、“无极道”、“乾元堂”9种,分布在12个区189个村庄,3151户,道徒15000余人,道首及骨干分子343人。反动道首一贯利用会道门组织造谣破坏,诈骗钱财,奸污妇女,扰乱治安,甚至发动反革命暴乱。1949年6月从生产救灾、破除迷信入手,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会道门的破坏活动。1950年把取缔反动会道门列入“镇反”运动内容。1951年2月进行排查,把危害大的“圣贤道”、“中央道”、“九宫道”等8种予以取缔,逮捕道首167名。1955年至1958年间,发生“中央道”复辟案件4起,8名道首被判刑。
打击刑事犯罪 1950年开始,苍山县在镇压反革命、打击反革命分子气焰的同时,对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盗窃等刑事犯罪分子进行严厉打击。1951年将闻名全国的“潘氏女案件”主犯齐宋氏和逃匿东海县的凶犯郭玉山抓获归案进行严惩。1953年破获涉及临、郯、苍3县盗众283人的特大盗窃钢轨案。1957年破获在向城区发生的强奸杀人案。1958年至1965年社会治安比较稳定,刑事案件发生很少。“文化大革命”期间,造成一批冤假错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得到纠正。1983年开始严打斗争,共进行3个战役,抓获各类刑事犯罪分子1352名,摧毁犯罪团伙42个,缴获人民币3.3万元,银元486块,枪支52支,子弹484发,炸药23公斤,雷管、凶器及汽车、轻骑等一大宗物资。1988年至1989年集中开展打击流窜犯罪专项斗争。1991年在主要交通线上开展打击“车匪路霸”的专项斗争,在县城开展打击盗窃自行车的专项斗争,挖出临沂地区建国以来最大的盗窃犯罪团伙,缴获大、小拖拉机16部,价值15万余元。1992年组织6次集中行动、4次专项斗争,破案率为90.5%。1996年开展“打霸治痞”、“打击车匪路霸”、“反盗窃”等专项斗争,立案刑事案件、重特大案破案率分别为86.2%和86.7%,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413名,摧毁团伙17个,缴获赃款、赃物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