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苍山县由原赵鎛县析出后,人员无定编。1951年设立编制委员会,称整编节约委员会。1952年全县党政群机关核编。1958年初调整县乡2级行政编制,县级行政编制精简15%,区乡级人员也相应精简。1984年拟定新的《苍山县党政群机关编制方案》。1987年对全县事业单位和28个乡镇机关进行核编。经过近10年的调整和理顺,到1996年底,全县设立甲等乡镇23个:卞庄、贾庄、小岭、车辋、沂堂、矿坑、南桥、三合、兴明、韩塘、兰陵、大仲村、神山、磨山、层山、二庙、庄坞、长城、芦柞、鲁城、尚岩、新兴、向城,每乡镇编制35至38人,其中乡镇党群系统17人,政府系统14人,工勤人员3—4人。设乙等乡镇5个:大炉、下村、流井、横山、甘霖,每乡镇编制30人,其中党群系统14人,政府系统13人,工勤人员3人。1996年全县党政群机关编制总数2127人,其中乡镇编制981人,县直编制1146人,县直党群207人、政府939人。
第五节 编制管理
1947年苍山县由原赵鎛县析出后,人员无定编。1951年设立编制委员会,称整编节约委员会。1952年全县党政群机关核编。1958年初调整县乡2级行政编制,县级行政编制精简15%,区乡级人员也相应精简。1984年拟定新的《苍山县党政群机关编制方案》。1987年对全县事业单位和28个乡镇机关进行核编。经过近10年的调整和理顺,到1996年底,全县设立甲等乡镇23个:卞庄、贾庄、小岭、车辋、沂堂、矿坑、南桥、三合、兴明、韩塘、兰陵、大仲村、神山、磨山、层山、二庙、庄坞、长城、芦柞、鲁城、尚岩、新兴、向城,每乡镇编制35至38人,其中乡镇党群系统17人,政府系统14人,工勤人员3—4人。设乙等乡镇5个:大炉、下村、流井、横山、甘霖,每乡镇编制30人,其中党群系统14人,政府系统13人,工勤人员3人。1996年全县党政群机关编制总数2127人,其中乡镇编制981人,县直编制1146人,县直党群207人、政府9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