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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良种繁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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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良种繁育

解放前,农民“家家种田,户户留种”,农业生产水平极低。新中国成立不久,郯城县政府即把推广良种作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重要措施之一,建立机构,配置人员,积极发动群众选换良种,充分发掘农家种,指导农户串换调剂。

1958年,国家农业部提出种子工作实行以生产合作社自繁、自选、自留、自用为主,国家调剂为辅的方针后,郯城县开始社社建立良种场,队队建立种子田,并配备种子员,使良种选换、繁育、推广工作不断发展,从而减缓了农家品种的混杂退化速度。

1965年后,随着杂交玉米、杂交水稻、杂交高粱的推广,郯城县积极贯彻“省提、地繁、县制”(即由省级种子部门提供亲本保纯,地市负责亲本繁殖、县级组织配制杂交种)的良种繁育工作方针,由县政府下达指令性任务,县种子站组织在黄山、房庄、褚墩、泉源等地配制杂交种。建立了以县良种场为骨干,公社良种场为桥梁,生产队种子田为基础的三级良种繁育体系。

1978年后,随着“四化一供”(即种子生产专业化、品种布局区域化,种子质量标准化,种子加工机械化,以县为单位组织统一供种)的开展,县种子机构逐步健全,种子生产和供种方式逐渐由个体、生产队、大队、公社生产、供种向全县集中成片生产,统一供种方向转变。

1988年前,种子管理无法可依,管理制度不严,乱生产、滥经营的混乱局面没有得到很好遏制。据1987年统计,全县经营种子的单位和个人达到103家,该年发生多起假劣种子案件,使全县数万亩玉米不同程度的减产,“四化一供”建设受到冲击。

1988年后,依法加大了种子管理力度,由县种子公司对全县良种生产、调运、供应统一管理。此后,“四化一供”工作逐步纳入正轨。

1991年,为解决县种子公司良种自繁基地问题,县良种场由县种子公司接管,改生产商品粮为繁育稻麦原种,正式建立起稳固的株(穗)行圃、原种田。

随着种子供应量的增加,全县种子生产面积不断扩大,基地更为集中。到1993年,玉米杂交种生产逐渐由自繁转向外地代繁,小麦水稻两大作物种子生产按照“1、2、5”工程(指按全县播种面积的万分之一建立株行圃、原种田,千分之二建立一级种子田,百分之五建立二级种子田,全县县乡联合统一供种)的要求,建立起以良种场为龙头,国营农场为骨干,种子专业村和种粮大户为补充的良种繁育体系,开始迈入了种子专业化、商品化生产的道路。

1986年,郯城县被列入“七五”国家商品粮基地县和优质小麦生产基地县,对县种子公司进行了大量投资,使仓库、晒场、种子加工机械和办公条件等有了较大的改善。仓容能力达到175万公斤,水泥晒场2000平方米,精选机4部,楼房达900平方米,固定资产90万元。1991年县良种场交由种子公司接管后,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至1999年,县种子公司有原种生产基地400余亩,水泥晒场4000平方米,仓容350多万公斤,精选加工机械12台(套),固定资产达590万元。

在搞好良繁体系建设的同时,还积极建立健全种子质量保证体系,提高种子质量和市场占有率。一是1988年成立种子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二是实行合同定购,预约生产,落实质量目标管理责任制,严防混杂。三是开展种子精选加工、小袋包装。1992年,注册“阳光”商标。1996年,对蔬菜种子加贴激光防伪标签。

良种体系的建设和种子质量的提高,推动了统一供种工作的开展,加快了良种推广应用步伐。据统计,县种子公司1995~1999年良种销售量为2544万公斤,是1969~1979年10年销售量的2.3倍,是1980~1990年10年销售量的1.71倍。1999年,全县良种覆盖率达98.3%以上,良种在农业生产中的贡献份额由1989年前的30%左右提高到40%以上,品种多、乱、杂问题得到解决,大田用种纯度由1989年的90%左右,提高到98%以上,杜绝了假劣种子事件的发生。

现对良种繁育情况分作物简述如下:

玉米

杂交种的繁育始于1965年,当时品种系双交种双跃3号。由地区提供亲本,县内计划制种,满足自给。制种基地主要集中于房庄、黄山、泉源等公社,全县面积1000亩左右,单产150公斤以上。国家对制种基地实行优惠,由县政府以化肥补欠收,基地村每交售1公斤玉米杂交种顶3公斤粮食指标。

1968年后,随着全县玉米大田种植面积不断扩大,玉米制种面积逐渐增加,基地扩展到黄山、泉源、房庄、重坊、港上、归义等十多个公社,每个公社300~500亩,单产100~150公斤。杂交组合随郯城县玉米品种更新而不断变更。

1988年后,为适应耕作制度的变革,玉米杂交制种改过去春制种为夏制种,基地集中在归义、司家两个乡,全县制种面积常年保持在1500亩左右,单产200~250公斤,杂交组合主要为掖单2号、掖单4号。

1990年后,由于制种产量和隔离区的原因,加之国家取消有关优惠政策,导致地产杂交种种价偏离,县内基地逐步萎缩。到1992年,县内玉米制种基地取消,外地代繁成为主要形式。

水稻

1970年后,县内尝试开展籼稻杂交,面积100亩左右,分布在杨集、归昌等公社,但由于籼稻米质较差,价格偏低等原因未及推开。

1978年后,在归昌、高峰头、城关等公社利用“三系”(恢复系、保持系、不育系)配套重新组织水稻杂交制种,组合主要为汕优6号、南优系列,制种面积200~500亩,单产50~100公斤,所产种子80%以上供应外地。

1983年后,杂交稻制种让位于常规稻繁育。归昌乡陈庄、高峰头镇蒲汪三村,归昌农场等地成为县内主要的水稻种子生产基地,面积常年保持在1000~1500亩,年产种子40~50万公斤左右,所产种子主要供应郯城县。

1990年后,为提高种子质量,满足农业生产需要,水稻种子生产基地逐渐向国营农场集中。同时,开始按照“穗行圃——原种田——一级种子田——二级种子田”的技术要求建设系统的“一圃三田”。1992年,系统配套规范标准的“一圃三田”基本建成。县良种场、黄墩农场、赵庄农场等近2000亩耕地相继成为县内水稻种子生产基地,年产种子75~100万公斤。由于基地面积集中,良繁体系配套,保纯措施得力,避免了品种的混杂退化,提高了种子质量,促进了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

小麦

1985年前,县内小麦种子经营量不大,生产基地点散面少,多数年份依赖于外调。

1986年,为满足农户对小麦种子的需求,减少外调数量,县种子公司在小埠乡西南村建立鲁麦1号一级种子繁育基地850亩,同时开展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推广,使该村成为高产示范基地和种子生产基地。

1989年后,相继建立株(穗)行圃——原种田——一级种子田——二级种子田,1991年完成体系配套,县内小麦种子生产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期。

1992年后,为避免农户场间机械混杂,种子生产基地由种子专业村逐步移向国营农场,株行圃、原种田全部由县种子公司下属良种场掌握。同时,积极扩大原种田和一级种子田面积,压缩二级种子田比例。1995~1999年,全县以良种场为龙头,国营农场为骨干,种子专业村和种粮大户为补充,常年建立“一圃两田”1.10万亩,年产种子400多万公斤,收贮达一级以上标准种子375万公斤,保证了全县统一供种的需求和小麦用种优良化。

其他作物

1968年后,推广杂交高粱,全县杂交高粱制种面积达100~200亩。1980年后,随杂交高粱种植面积的减少,杂交制种取消。1967~1978年,鲁南苏北大量发展苕子,作水稻压青和小麦套种,粮肥间、混作改良土壤。全县最大播种面积20余万亩。同期,全县积极搞好苕子品种的保纯去杂,保持苕子品种的良好种性,生产的苕子种除满足郯城县需要外,还向江苏、四川、湖南、湖北、甘肃等省提供了大量种子,受到省政府表彰。1990年后,蔬菜作物面积扩大,县内蔬菜制种和提纯复壮工作有所开展。大白菜、日本干理想大根杂交制种常年保持一定的面积。1995年后,县种子公司先后对辣椒、豆角、芸豆、萝卜、大葱等作物的主要品种进行了提纯,并安排自繁基地20~30亩,部分品种实现了自给自足。

郯城县种子公司1969~1999年良种销售情况表(表4-6)
年度销售量(公斤)年度销售量(公斤)
1969年18380061985年1304350
1970年1030901986年476150
1971年8374891987年306250
1972年58212951988年2910000
1973年8107701989年1495000
1974年9693461990年3482237
1975年7078941991年2269920
1976年13387241992年3513447
1977年1768061993年3379771
1978年5800971994年3108746
1979年27890511995年6062711
1980年7694031996年3865521
1981年9589381997年6265134
1982年7395031998年4066342
1983年12838921999年5183165
1984年1848500合计64064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