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缀
(1)名词后缀“子”
有许多名词,在普通话中一般不带后缀“子”,郯城话中却常常要带后缀“子”。例如(郯城话在前,普通话在后):
(2)实语素相同的
(2)部分实语素相同的
(4)实语素完全不同的
动词后缀
(1)后缀“巴”
在郯城话中,有些单音动词可加上后缀“巴”,但一般不单独使用,常常要采取重叠的形式表示动作的重复性和任意性。这些词大多是及物动词,可以带宾语。例如:
捡巴捡巴粮食 搂巴搂巴柴火
扫巴扫巴雪 剔巴剔巴牙
砸巴砸巴石头 敠巴敠巴树枝儿
搓巴搓巴手 楔巴楔巴钉
洗巴洗巴衣裳 捋巴捋巴胡子
(2)后缀“由”
在郯城话中,有些单音动词加上后缀“由”,表示动作的重复性。这类词不多。例如:
(3)形容词后缀
郯城话的形容词后缀比较多。这类词多是在单音形容词后边加上后缀,表示程度的深浅,并带有某种感情色彩。有些单音形容词加上不同的后缀则有不同的意义和作用。例如:
①加上后缀“乎”、“愣”,主要是把单音词变成双音词,是一种习惯用法。后缀没有什么附加意义。例如:
②加上后缀“乎儿的”,其意义和作用有两种:一是加在褒义或非贬义的单音形容词后,则表示程度适中,具有喜爱的感情色彩;一是加在贬义的单音形容词后,则表示程度较浅,一般具有“差强人意”的感情色彩。例如:
④在单音形容词或单音动词后加上后缀“的哄”,都成为程度较深的形容词,并且具有一种难以忍受、急于解脱、排除某种状态的心情,也有的表示一种无法压抑的感情色彩。例如:
(4)“的”的用法
郯城话中的“的”。相当于普通话的结构助词“的”,具有“的”的语法功能。如“郯城的土产”、“孝妇墩的传说”、“这些吃的可别抛撒”。但在郯城话中,许多从事某种职业的人或具有其它特性的人不象普通话那样常用相应的专用名词来表示,而是常用“的”字组成“的”字词组来表示这些人的职业特点或其它特性。这是郯城话表示“人品”的一个特点。例如(郯城话在前,普通话在后):
形容词的程度表示法
郯城话中的形容词一般都有表示程度的变化。这些变化是通过一定方式来表示的。如果用“级”(DEGREE)这个概念来表示,郯城话的形容词可分为原级、比较级和最高级这三个级。现举例如下:
第一种表示法是:原级是单音形容词或双音形容词,比较级是用程度副词“怪”来修饰原级形容词,最高级则用程度副词“真”来修饰原级形容词。例如:
原级 比较级 最高级
好 怪好 真好
高 怪高 真高
宽 怪宽 真宽
深 怪深 真深
香 怪香 真香
好受 怪好受 真好受
结实 怪结实 真结实
素静 怪素静 真素静
亮堂 怪亮堂 真亮堂
壮实 怪壮实 真壮实
第二种表示法是:原级是单音形容词,比较级是这类单音形容词和一个具有程度意义的语素组成的偏正式合成形容词,最高级是这类偏正式合成形容词的重叠形式加上“的”字尾。例如:
原级 比较级 最高级
红 通红 通红通红的
黄 焦黄 焦黄焦黄的
白 煞白 煞白煞白的
黑 黢黑 黢黑黢黑的
香 喷香 喷香喷香的
酸 血酸 血酸血酸的
甜 稀甜 稀甜稀甜的
辣 苦辣 苦辣苦辣的
细 精细 精细精细的
亮 剔亮 剔亮剔亮的
被动句
在郯城话中,表示被动的介词只有一个“叫”字,通常称为“叫字句”。表示被动的句式和条件主要有以下两种。
①受事+叫+施事+表示动作意义的及物动词+其它词语(如“结果补语、程度补语、数量补语”或动态助词“了、着、过”,“着”后常带语气词“了”,有的有另外的宾语,这个宾语复指受事或受事从属关系)。例如:
俺的锅叫张三儿砸烂了。
他叫狗咬得直咋呼。
会计叫队长批评了一顿。
俺的孩子叫人打了。
办公室的小姜也叫人打过。
小偷叫俺逮着了。
咱家的鸡叫人偷走了一只。
要饭的叫狗咬了腿。
这个街滑子叫我批评了一顿。
这些例名都是陈述句,表示被动的关系,一听就明白。
②受事+叫+施事+给+表示动作意义的及物动词+其它词语(同第一种句式中的条件)。例如:
俺叫狗给咬了。
咱的锅叫张三儿给砸烂了。
他叫书记给批评了一顿。
孩子叫他娘给打得不能走路了。
李家的羊叫人给偷走了一只。
这女孩子叫流氓给打破了头。
这些句中的“给”可有可无。有了它,方言色彩更鲜明。
以上两种被动句式多是表示受损害或不惬意的内容。有时为了使语意表达得更清楚,郯城人也常把“被动句”和“把字句”用在一个句子中。例如:
俺的锅叫张三儿把它砸烂了。
这女孩子叫流氓把她的头给打破了。
俺叫书记把俺批评了一顿。
小偷叫俺把他给逮着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