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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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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郯城人民深受三座大山的压迫,过着暗无天日,饥寒交迫,衣不遮体,食不饱腹的贫困生活。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恢复生产,发展经济,保障供给,使农民的经济状况不断改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1949年全县农业人口394400人,耕地面积105.2万亩,人均占有耕地3.17亩,粮食总产量99385吨,人均占有粮食246公斤,棉花总产量260吨,人均占有皮棉0.66公斤,油料总产量1250吨,人均占有3.17公斤。农民消费水平十分低下。
1950~1952年,完成了土地改革和互助合作运动,集体经济力量逐渐加强,生产水平有所提高。1952年与1949年相比,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3.04亩,减少0.13亩;人均占有粮食262公斤,增加16公斤;人均占有棉花0.28公斤,增加0.02公斤;人均占有油料12.8公斤,增加9.63公斤;人均占有肉类0.17公斤,蛋类0.06公斤。农民生活状况有所改善。
1957年与1952年相比,农业人均占有耕地2.76亩,减少0.28亩;人均占有粮食260公斤,减少2公斤;人均占有棉花0.26公斤,减少0.42公斤;人均占有油料11.12公斤,减少1.68公斤;人均占有肉类.04公斤,增加0.23公斤;人均占有蛋类0.27公斤,增加0.26公斤;农副产品收购额人均占有18.13元,社会商品零售额人均占有29.37元。
1962年与1957年比较,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2.19亩,减少0.57亩;人均占有粮食299公斤,增加39公斤;人均占有棉花0.28公斤,增加0.02公斤;人均占有油料4.85公斤,减少6.27公斤;人均占有肉类0.96公斤,增加0.56公斤;人均占有蛋类0.64公斤,增加0.37公斤;农副产品收购额人均占有27.13元;社会商品零售额人均占有44.74元。
1965年与1962年比较,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2.06亩,减少0.13亩;人均占有粮食282公斤,减少17公斤;人均占有棉花0.32公斤,增加0.04公斤;人均占有油料2.3公斤,减少2.55公斤;人均占有肉类0.68公斤,减少0.28公斤;人均占有蛋类0.66公斤,增加0.02公斤;农副产品收购额人均占有28.80元;社会商品零售额人均占有43.1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9元。
1970年与1965年比较,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1.69亩,减少0.37亩;人均占有粮食231公斤,减少59公斤;社员实际分配口粮145公斤,人均占有棉花0.96公斤,增加0.64公斤;人均占有油料2.9公斤,增加0.6公斤;人均占有肉类1.43公斤,增加0.75公斤;人均占有蛋类1.43公斤,增加0.77公斤,农副产品收购额人均占有22.06元,社会商品零售额人均占有50.3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2元。
1975年与1970年比较,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1.52亩,减少0.17亩;人均占有粮食264公斤,增加33公斤,社员实际分配口粮167.5公斤;人均占有棉花1.93公斤,增加0.97公斤;人均占有油料6.97公斤,增加4.07公斤;人均占有肉类1.6公斤,增加0.17公斤;人均占有蛋类0.52公斤,减少0.91公斤;农副产品收购额人均占有34.74元;社会商品零售额人均占有67.0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1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逐步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的经济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有所提高。1980年与1975年比较,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1.4亩,减少0.12亩;人均占有粮食342公斤,增加78公斤;人均占有棉花3.74公斤,增加1.81公斤;人均占有油料9.63公斤,增加2.66公斤;人均占有肉类11.05公斤,增加9.45公斤;人均占有蛋类1.01公斤,增加0.49公斤;农副产品收购额人均占有84.55元;社会商品零售额人均占有125.9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7.4元。农民消费水平和结构有了较大改善,自行车、手表、缝纫机等高档商品开始进入农民家庭。
1981~1985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农村经济形势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1985年与1980年比较,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1.33亩,减少了0.07亩;人均占有粮食462公斤,增加120公斤;人均占有棉花2.49公斤,减少1.25公斤;人均占有油料14.2公斤,增加4.57公斤;人均占有肉类16.5公斤,增加5.45公斤;人均占有蛋类8.14公斤,增加7.13公斤;农副产品收购额人均占有112.79元;社会商品零售额人均占有179.5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64元,农民消费水平有所提高,收音机、录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已进入农村消费领域,同时,农民的衣食住行都有了较大改善。
1986~1990年,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给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农林牧副渔各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生活水平显著提高。1990年与1985年比较,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1.2亩,减少0.13亩;人均占有粮食515公斤,增加53公斤;人均占有棉花1.32公斤,减少1.17公斤;人均占有油料8.33公斤,减少5.87公斤;人均占有肉类28.55公斤,增加12.05公斤;人均占有蛋类16.4公斤,增加8.26公斤;农副产品收购额人均占有228.28元;社会商品零售额人均占有341.5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41元,增加277元。
1991~1995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稳定和完善,大力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增加科技投入,逐步建立种养加一条龙,农工贸一体化发展的新路子,农村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民生活水平日渐提高,1995年与1990年比较,农业人口人均占有耕地1.13亩,减少0.07亩;人均占有粮食694公斤,增加179公斤;人均占有棉花3.77公斤,增加2.45公斤;人均占有油料35.4公斤,增加27.07公斤;人均占有肉类55.45公斤,增加26.9公斤;人均占有蛋类29.25公斤,增加13.15公斤。1995年人均实际消费粮食254公斤,肉类7公斤,蛋类4公斤,食用油6公斤。农副产品收购额人均占有692.36元,社会商品零售额人均占有862.4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666元。
1996~2000年,按照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要求,努力把国民经济搞上去,实现国民生产总值的第二个翻番,人民生活逐步向小康水平迈进。通过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农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观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1999年与1995年比较,消费水平和消费观念发生了崭新的变化,据统计,1999年百户农民高档商品拥有量:自行车212辆,缝纫机69台,钟表106个,手表143只,电风扇163台,洗衣机9台,有线电话6.17部,电冰箱8台,摩托车21辆,大型家具142套,收音机26台,黑白电视机73台,彩电36台,录相机7台,收录机76台,照像机3台,同时,砖瓦、砖混房在农村新建住宅中代替了泥土草房,农民居住条件有了较大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