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县内所有文化艺术类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登记、办证、管理等工作。1990~1999年,郯城境内的文化艺术类的营业项目有电影、录像、音像制品、电子游戏、台球、保龄球、歌舞厅、卡拉OK、碰碰车、游艇、书摊、书报亭、游乐场、滑冰场、工艺美术品销售,以及戏剧演出、曲艺演出、唢呐演奏和武术杂技演出等。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合公安机关,对县内文化市场中的非法出版物、黄色书籍或音像制品、反动出版物或音像制品进行清理和打击。对县内文化娱乐市场征收管理费。同时,鼓励合法经营,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
第七节 文化市场管理
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县内所有文化艺术类经营单位和个人的登记、办证、管理等工作。1990~1999年,郯城境内的文化艺术类的营业项目有电影、录像、音像制品、电子游戏、台球、保龄球、歌舞厅、卡拉OK、碰碰车、游艇、书摊、书报亭、游乐场、滑冰场、工艺美术品销售,以及戏剧演出、曲艺演出、唢呐演奏和武术杂技演出等。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配合公安机关,对县内文化市场中的非法出版物、黄色书籍或音像制品、反动出版物或音像制品进行清理和打击。对县内文化娱乐市场征收管理费。同时,鼓励合法经营,促进文化市场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