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民国19年),郯城县在城内西北隅(今县政府第二宿舍东侧)建民众体育场1处,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内有简单体育设施,由民众教育馆健康部管理,全县的田径等体育比赛多于此举行。后因无人管理,无资修整,杂草丛生,成了牧场。
1956年县体委建立初,既无办公地点,更无运动场地。20世纪60年代末,在县委礼堂东侧有一块不规则场地,建有灯光、水泥和砖铺篮球场各1处,有乒乓球室8间。县举办大型田径运动会需借用郯城一中300米田径场。1981年,征用郯城镇南关二街土地40亩,建成县体育场。内设400米田径场1处,篮球场2处,另设双杠、单杠等练习场所,成为县体育竞赛活动中心。
1986年,县体育场迁移。在人民路东首南侧征用郯城镇86亩耕地,新建一处比较标准体育场。内建有400米8跑道标准田径场1处;建水泥篮球场2处,砖铺篮球场2处,门球场4处,建1350平方米综合训练房1处,乒乓球专用训练房1处,建有容纳3000人灯光看台球场1处。1996年建成1840平方米的教学、办公综合楼1座。
第五章 县体育场
1930年(民国19年),郯城县在城内西北隅(今县政府第二宿舍东侧)建民众体育场1处,占地面积约20000平方米,内有简单体育设施,由民众教育馆健康部管理,全县的田径等体育比赛多于此举行。后因无人管理,无资修整,杂草丛生,成了牧场。
1956年县体委建立初,既无办公地点,更无运动场地。20世纪60年代末,在县委礼堂东侧有一块不规则场地,建有灯光、水泥和砖铺篮球场各1处,有乒乓球室8间。县举办大型田径运动会需借用郯城一中300米田径场。1981年,征用郯城镇南关二街土地40亩,建成县体育场。内设400米田径场1处,篮球场2处,另设双杠、单杠等练习场所,成为县体育竞赛活动中心。
1986年,县体育场迁移。在人民路东首南侧征用郯城镇86亩耕地,新建一处比较标准体育场。内建有400米8跑道标准田径场1处;建水泥篮球场2处,砖铺篮球场2处,门球场4处,建1350平方米综合训练房1处,乒乓球专用训练房1处,建有容纳3000人灯光看台球场1处。1996年建成1840平方米的教学、办公综合楼1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