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药品检验工作始于1982年。当时仅能按中国药典(1977年版)或参照有关资料对医院制剂的部分项目进行检验,如PH值、含量、热原、重金属检查。至1984年共完成检品887件,医院制剂占98%。1985年后,按照三级药品标准,逐步开展了对抗生素、化学药品、中药材、中成药的检验,共开展检验(检测)项目30多个,如:性状、颜色、澄明度、水份、崩解度时限、重量差异,相对密度、显微鉴别、薄层层析、毒性实验、刺激性实验、含量均匀度、抗生素价检测。1991年起,按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药品检验计划,开始对药品进行抽验。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农村卫生室、私人诊所进行检查,随机抽样。特别是对来自安徽、河南的药品以及对质量不稳定、易变质失效、生产量大、应用广泛的药品列为重点抽验的品种。
1985~1999年共完成检品6718件,查出不合格药品1541件,不合格率占22.9%。对不合格的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行处理。
第二节 药品检验
郯城县药品检验工作始于1982年。当时仅能按中国药典(1977年版)或参照有关资料对医院制剂的部分项目进行检验,如PH值、含量、热原、重金属检查。至1984年共完成检品887件,医院制剂占98%。1985年后,按照三级药品标准,逐步开展了对抗生素、化学药品、中药材、中成药的检验,共开展检验(检测)项目30多个,如:性状、颜色、澄明度、水份、崩解度时限、重量差异,相对密度、显微鉴别、薄层层析、毒性实验、刺激性实验、含量均匀度、抗生素价检测。1991年起,按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药品检验计划,开始对药品进行抽验。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农村卫生室、私人诊所进行检查,随机抽样。特别是对来自安徽、河南的药品以及对质量不稳定、易变质失效、生产量大、应用广泛的药品列为重点抽验的品种。
1985~1999年共完成检品6718件,查出不合格药品1541件,不合格率占22.9%。对不合格的药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