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仍沿袭科举制度,郯城县每年举行一次童试,录取者为童生,第二年便可参加府试,录取者为秀才,而后就可进入正式科举考试。
民国期间,郯城县中小学使用百分制,采取闭卷考试方法考察学生的成绩。分学期、学年、毕业、升学等考试。
新中国成立后,学生成绩记分形式仍采用百分制。中小学的成绩考核分随堂考查记分和学期考试。在各学期成绩中,平时分占40%,学期考试成绩占60%。1955年学习苏联经验,曾推广使用“五级制记分法”,但升学考试仍用100分制记分法。至1964年,停止使用“五分制”,又恢复百分制。自1955年始,对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实行保送升学的办法,保送名额有一定的限制。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中学停止招生,在校学生一度实行“开卷考试”的方法。1968年废除了招生考试制度,实行“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招生办法。搞“开门办学”“走上社会”,致使教育质量下降。
1977年恢复升学考试制度。1978年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取消四年级(初小)毕业考试升五年级(高小)制度。1987~1998年,县属重点高中采取按志愿录取的方法招生。1992年,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小学五年级举行毕业会考升初中,变两次考试为一次考试,实行按户口住地划片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全部直升初中。职业学校则实行定向招生、保送招生、委托代培等办法。1993年,中小学每一学段内升学采取直升式,不实行留级制度,同时各级各类中学不得在校内举办高中复习班、复读班和往届毕业生插班复读。1993年小学招生不进行文化考试,初中、高中招生由地区统一命题。同年初中中专招生名额指标分到乡镇,初中毕业生实行升学统一考试体育。城区初中招生实行准报证制度。1991年高中实行毕业会考制,会考及格者,方准报考大专院校。1991~1996年曾实行过“截留制”,即从初中毕业生中截留部分成绩优秀者报考普通高中。1994年取消高二在校生报考普通高校资格。1996年,初中中专招生实行“六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预选合格名单、考试成绩、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单公开)和“三榜上墙”(即预选名单、进线名单、录取结果上墙公布)。同年,对初三学生进行分流,实行双证书制度。
1997年,小学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取消期中考试。同时不准采用百分制报告学生成绩,不准以考试成绩排名次。同年普通高中招生由县教委统一组织报名、考试、阅卷、统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1999年起,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中增加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普通中专、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的招生指标,根据乡镇义务教育水平,一次性直接分配到乡镇。
第十章 考试制度
清末,仍沿袭科举制度,郯城县每年举行一次童试,录取者为童生,第二年便可参加府试,录取者为秀才,而后就可进入正式科举考试。
民国期间,郯城县中小学使用百分制,采取闭卷考试方法考察学生的成绩。分学期、学年、毕业、升学等考试。
新中国成立后,学生成绩记分形式仍采用百分制。中小学的成绩考核分随堂考查记分和学期考试。在各学期成绩中,平时分占40%,学期考试成绩占60%。1955年学习苏联经验,曾推广使用“五级制记分法”,但升学考试仍用100分制记分法。至1964年,停止使用“五分制”,又恢复百分制。自1955年始,对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实行保送升学的办法,保送名额有一定的限制。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中学停止招生,在校学生一度实行“开卷考试”的方法。1968年废除了招生考试制度,实行“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招生办法。搞“开门办学”“走上社会”,致使教育质量下降。
1977年恢复升学考试制度。1978年小学实行“五年一贯制”,取消四年级(初小)毕业考试升五年级(高小)制度。1987~1998年,县属重点高中采取按志愿录取的方法招生。1992年,改革招生考试制度,小学五年级举行毕业会考升初中,变两次考试为一次考试,实行按户口住地划片就近入学的招生办法全部直升初中。职业学校则实行定向招生、保送招生、委托代培等办法。1993年,中小学每一学段内升学采取直升式,不实行留级制度,同时各级各类中学不得在校内举办高中复习班、复读班和往届毕业生插班复读。1993年小学招生不进行文化考试,初中、高中招生由地区统一命题。同年初中中专招生名额指标分到乡镇,初中毕业生实行升学统一考试体育。城区初中招生实行准报证制度。1991年高中实行毕业会考制,会考及格者,方准报考大专院校。1991~1996年曾实行过“截留制”,即从初中毕业生中截留部分成绩优秀者报考普通高中。1994年取消高二在校生报考普通高校资格。1996年,初中中专招生实行“六公开”(即招生政策、招生计划、预选合格名单、考试成绩、录取分数线、录取名单公开)和“三榜上墙”(即预选名单、进线名单、录取结果上墙公布)。同年,对初三学生进行分流,实行双证书制度。
1997年,小学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取消期中考试。同时不准采用百分制报告学生成绩,不准以考试成绩排名次。同年普通高中招生由县教委统一组织报名、考试、阅卷、统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1999年起,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中增加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计入总分。普通中专、普通高中和职业中专的招生指标,根据乡镇义务教育水平,一次性直接分配到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