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县内各普通中学在1959年前由临沂专署文教科领导,县政府文教科协助管理。学校领导人,1956年以前由省任命,1957年始由专署文教科任命。民办中学,行政上属办学单位领导。1959年暑假后,学校管理体制改为县领导,校长、书记的任命权也随之下放。学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三结合”革命委员会管理学校。
1978年,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管理体制。地、县逐级恢复和创建一批重点中学,分级进行管理。1982年,县教育局制定学校领导人岗位责任制。1983年始,地区重点中学以行署领导为主,一般中学以县领导为主,联办中学由县、公社领导。
1986年,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乡镇教委具体管理中心中学和初级中学(联中),县教育局举办管理高中(完中)、实验中学。
1987年学校实行目标管理,分总体和个体目标,长远和近期目标相结合。同时实施“教学岗位责任制”。1993年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推行“三制”改革,即教委主任、校长选举负责制、教师定编聘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
1993年,成立郯城县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1995年,推行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双线”目标管理,即政府一条线,教育职能部门一条线,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签订教育目标责任状,实行分片包点制度。
1988年开展学校规范化建设,创建各级规范化学校,截止到1999年,全县有1处省级规范化学校,24处市级规范化学校(其中1处高中)。
1995年县实验中学被市教委命名为特色学校。
第二节 管理体制
新中国成立后,县内各普通中学在1959年前由临沂专署文教科领导,县政府文教科协助管理。学校领导人,1956年以前由省任命,1957年始由专署文教科任命。民办中学,行政上属办学单位领导。1959年暑假后,学校管理体制改为县领导,校长、书记的任命权也随之下放。学校实行校务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三结合”革命委员会管理学校。
1978年,恢复“文化大革命”前管理体制。地、县逐级恢复和创建一批重点中学,分级进行管理。1982年,县教育局制定学校领导人岗位责任制。1983年始,地区重点中学以行署领导为主,一般中学以县领导为主,联办中学由县、公社领导。
1986年,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分级办学,分级管理。乡镇教委具体管理中心中学和初级中学(联中),县教育局举办管理高中(完中)、实验中学。
1987年学校实行目标管理,分总体和个体目标,长远和近期目标相结合。同时实施“教学岗位责任制”。1993年学校内部管理机制改革,推行“三制”改革,即教委主任、校长选举负责制、教师定编聘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
1993年,成立郯城县教育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教育局。1995年,推行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双线”目标管理,即政府一条线,教育职能部门一条线,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签订教育目标责任状,实行分片包点制度。
1988年开展学校规范化建设,创建各级规范化学校,截止到1999年,全县有1处省级规范化学校,24处市级规范化学校(其中1处高中)。
1995年县实验中学被市教委命名为特色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