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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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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清末,郯城县办学经费来源主要靠产业租入,存款利息,官款拨给,公款提充,派捐、牙捐、杂入,学田收入,学生缴纳学资,办学人出资或筹集。
1912年(民国元年)至1923年(民国12年),教育经费主要来源有原书院学田,公款、公产收益,教育附捐等。
1928年(民国17年),北伐战争后,郯城县整顿教育经费,当年岁入7968元,其中地丁附捐为最多,每顷地(100亩)附捐京钱3千文,全年额征京钱两万吊(每吊1000文),合洋2000元。1933年(民国22年),郯城县教育经费:内地丁附捐29204元,契纸附捐1000元,呈文纸附捐120元,牙行附捐杂捐2665元,学田租5922元,基金生息5296元,历年结余1800元,总计46007元。
私立学校,办学经费则由个人或集体负担。如马头镇皇甫氏设立的竞进初级小学,每年经费约500元,由皇甫氏出资负担;回教俱进会设立的群化初级小学,每年经费约180元,由该会筹集。
日伪占领时期,敌占区的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学田、庙产和学生交纳学费。据1943年统计,教育经费为152216元(储币)。
解放区的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人民政府拨款,学田收入,地方提留,生产自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公办学校的经费由国家拨给。1952年,开始在全县公办中小学学生中收缴学杂费。1953年,国家拨给教育经费21.2万元。1954年,农民业余教育经费由专署统一掌握,按每户1斤小米,郯城县定为86170斤小米。1957年,教育经费增到65.3万元。1961年,调整国民经济,教育经费调整为85.6万元。1965年,教育经费又增到91.7万元。1977年,教育经费为250.1万元,合计支出250.38万元,超支2800元。1985年,教育经费增长到605.66万元,是1953年的28倍多。
1986年改革教育管理体制,建立稳定可靠的教育经费来源,国拨经费以1985年为基数,每年递增10%,保证财政拨付的教育事业费达到“两个增长”;同年,开始征收教育费附加,农村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人均收入的1.5%,1989年教育费附加按人均收入的2%计征。是年,国拨经费732.76万元,比上年增长23%,此后,国拨经费每年递增15%以上。1990年国拨经费为1126.7万元,1997年增加到6053万元。自1986年始征教育费附加,该年全县收教育费附加265万元,此后,每年递增150万元以上,到1990年达到941万元,1997年则达到2786万元。
从1979年起,实行集资办学。1982年,县政府成立集资办学领导小组,多渠道筹资,如农村集体投资、干部职工捐资及美籍华人孔宪铎捐资,高峰头镇12名个体户捐资,中国出口基地公司山东分公司(青岛)每年捐2~6万元,并连捐5年。自1986~1996年十年间,全县总集资达3亿元。
民办学校的办学经费,由办学单位筹集,国家给予适当补助,用于教师的补贴;1990年以后兴起的个人办学,其经费多数是以学养学。
管理和使用 1912年(民国元年),依《国库补助推广初等小学经费章程》管理教育经费,向国库支取。每年分6月、12月2次拨给学校,只开支公私立初级小学的教员薪金。1927年(民国16年),县组成9人的教育基金委员会,管理教育基金的生息和支配。1928年,县成立教育经费委员会,由7人组成,县财政局长为委员,定期集会,研究经费的使用。其职责是:保管教育经费,规定教育经费支配标准,编造收支预算,审查各月份收支帐目及临时动支款项等;对全县教育经费的筹集、管理及使用进行监督;有审批各学校教育经费预算的权力。1929年,县教育局直接管理国家拨款及向下拨发经费。1942年后,解放区教育经费为财粮部门统一管理。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教育部门直接转发国家拨款。同年,文教科设会计1人,主管全县教育经费的开支;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月初报计划,月中汇款下拨,月清月结,定期公布帐目;审查各区经费开支情况。1962年,实行民主理财制。各单位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帐目公开,县每年组织1次查帐。从1981年起,县将小学财务管理权下放,以公社(乡镇)中心小学为核算单位立帐。全县各中心小学经费实行定额包干,开支项目为:公务费、会议费、差旅费、修车费、医疗费、助学金、办公取暖及茶水费。
1985年,投资1300万元进行农村校舍改造,1986年,又投资1200万元完成农村校舍改造,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舍全部达到了“六配套”(即教室、桌凳、院墙、大门、厕所、操场配套)标准。1989年到1991年,总投资1420万元用于城镇学校校舍改造。1992~1993年,又筹资1657.35万元,全县普及了初等义务教育,配齐了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阅览室及内部配套设施。1994~1995年,投资2610.9万元完成初级中等义务教育。1995年,农村教育费附加实行乡征县管。1990~1995年,全县集资办学的经费累计达1亿余元。1996年投资3381万元,全县完成了“两基”(基本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并通过国家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