锄奸反特 1940年11月,侵占临沂的军顾问川本率日伪军千余人侵占郯城,并以日军石川中队为主设防,发展伪军2000余人。次年秋,日军以万余重兵对鲁南实行为期数月的“大扫荡”,县境大部沦陷,反动势力纷纷投靠日伪政权。为打开郯马抗日局面,振奋人民革命精神,鲁南三行署公安局在局长危益民带领下深夜跋涉数百里,插入敌后,一举处决刘月亭、张先、郑洪叶、高云帮等几十名罪大恶极之叛徒、汉奸。
1942年6月,为打击日伪宪兵队猖狂气焰,县公安局多次派员深入敌区侦察,找寻战机。得知临沂道尹公署顾问川本召开地区宪兵队长会议情报后,遂作周密部署。在境西北桥头村一举击毙临沂县宪兵队长王清一、邳县宪兵队长刘均(女)和郯城县宪兵队长杨保忠等10余名巨恶汉奸。之后,县公安局又乘胜出击,处决23名高级日伪特务和一批叛徒。至年底,嚣张一时的宪兵队便基本垮台,余之零星队员散逃。
1943年秋,日、伪、顽改变策略,由正面军事强攻转为向根据地派遣大批特务,利用会道门、投机奸商、恶霸地主、伪军家属等多方破坏根据地。与此相对,县民主政府亦取组织防特戒严、监视重点疑点、建立侦察武装和通过内线打击敌人等方式,在统一战线旗帜下,执行宽大与惩办相结合策略,迅速粉碎汉奸日特进攻。1945年底到1946年夏,重点又转向反日特、国特,而后则以反击国民党派遣特务为主。仅1946年春,县公安局即逮捕10余名从徐州派入的国民党特务。特务孙思杰潜入马头后,拉拢部分地主,领取“鲁苏边区第一支队”委任状,建立秘密反动武装,尔后又与马头另一特务房雪楼和城关特务孙涣珍接头策划,秘密组织两个暴动大队,计划在城关和马头同时暴动,被公安局侦破后一网打尽。
1946年10月25日,中共滨海地委下达反特工作紧急指示。据此,县公安局采取宽大和镇压相结合,建立武装侦察和反特组织,迅速处理在押罪犯等措施,相继镇压叛徒、特务300多人,清除了隐患。
取缔会道门 清末,境内有收元道、三教堂、八卦道、争地会等封建迷信团体。至民国年间,圣贤道、九宫道、一贯道、先天道、三圣坛、眼光会等传入蔓延。1940年九宫道首李书田投靠日军,将该道改称“东亚未来和平佛教会”,提出“万道归九宫”、“与共产党势不两立”等反动口号,并组织2000多人的反动武装,进攻抗日根据地。日军特务机关内专设“会门工作部”,利用反动会道门欺骗群众,破坏生产,扰乱社会治安。1947年国民党占领郯城后,反动会道门又策划组织“保国部队”、“平仁部队”等反动武装四处劫掠与人民为敌。此间,人民政府明令取缔会道门,武装打击其破坏活动。建国后,县公安局对全县的反动会道门进行调查摸底,并于1951年5月10日拂晓统一行动,逮捕道首41名。随后,全县以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让小道首现身说法,由道众控诉,对会道门罪恶进行揭发。各乡干部分工到各村召开村民大会,迫令办道人员到公安机关登记。此后,结合镇反运动,对罪大恶极的反动道首处以极刑,一部分骨干分子进行劳教,认罪较好的教育释放。其间有16269名道众退道,境内反动会道门基本被摧垮。1980年后,反动道首王传尧保外就医回家后又秘密传道,敛财自肥,造谣说1983年(癸亥年)是末劫年,不见日月星辰,世界一片混沌,搞得人心浮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县公安局于1983年9月侦破后取缔。
处理敌伪人员 1945年7月,郯城第三次解放,县人民政府出示布告,明令取消一切日伪政权组织。据此,县公安局自8月起在全县开展敌伪人员悔过自新登记,多数自新人员被宽大处理。之后,针对不同情况,公安局又组织自新人员集训。多数日伪军政人员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后,即恢复其公民权。
1948年11月,郯城第四次解放后,为搞好社会治安,掌握斗争主动,县公安局据上级“摧毁反动党团特组织”的指示,开展对县内国民党、三青团和特务组织的自新登记。登记时,据其身份、罪恶分别对待。国民党区分部书记以上到县公安局登记,以下到马头分局或各区登记。经耐心教育,登记进展顺利。
1949年底,全县共121名国民党员、115名三青团员、18名中统特务登记自首。遵照“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原则,对多数予以宽大处理,给予公民权;少数反动骨干则据悔过诚意和立功大小,在一定时期内剥夺公民权,让其带罪立功,并给以出路。至1950年夏,登记处理工作结束,全县共有268名反动党团特骨干和地富分子受到管制。
镇压反革命 建国前后境内反革命分子活动猖獗,残匪敌特、恶霸地痞经常进行打家劫舍,绑架暗杀等破坏活动。1950年10月,公安局为稳定郯城形势,狠狠打击反革命分子破坏活动。根据中央布置在全县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镇反运动从1950年11月始至1955年3月31日结束。共逮捕土匪119名,恶霸678名,不法地主分子528名,特务39名,反动会道门头子118名,日伪组织和国民党的骨干分子581名。对这些反革命分子根据其所犯罪行,分别依法判处极刑、有期徒刑和交群众管制劳动。之后,又于1955年7月1日至1957年10月31日开展了第二次镇反运动,镇反对象增加惯偷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此间,公安和司法部门采取专门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发动全县各阶层群众,揭发、控诉反革命分子罪行。在法院配合下,公安局选取典型案例下乡宣判,做到家喻户晓。致使有些群众检举揭发其亲属罪恶活动,许多反革命分子认清了形势,向政府自首,取得重新做人的机会。
德国神甫台义施在抗日战争期间同日军相勾结,在解放战争期间从事特务活动,解放后又包庇反革命分子。1951年经县公安局侦察,从台义施住所搜出藏匿短枪3支,于1952年将其驱逐出境。
1940年10月至1954年6月,境内先后从南部邻县传入“毛人”、“水鬼”的谣言,并愈演愈烈,造成群众恐慌,社会混乱。县公安局分片调查研究,召开民兵、治安保卫委员会议,教育群众,控制谣言。逮捕了制造、传播“毛人”谣言的犯罪分子113名,挖出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使谣言很快平息。
在镇反运动的同时,为纯洁革命队伍,在全县公职人员中开展“肃反”运动。1956年始,经内查外调,发现历史上有反革命罪恶的32人。运动于1957年结束,县公安局根据中央提出的“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指示,对肃反对象进行了处理。
打击取缔法轮功组织 法轮功组织在县内的渗透发展始于1995年10月,分别从济南、临沂、枣庄、佳木斯等地传入。1998年以后,法轮功组织主要向机关单位、学校和农村传播渗透,习练者自称700多人,后经调查核实参加法轮功组织的人数为419人。
1999年7月22日,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法轮功组织被国务院民政部认定为非法组织,并决定予以取缔。郯城县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负责全面处理法轮功问题。经宣传教育,全县法轮功练习者,纷纷退出,其中县辅导站站长和骨干成员都写出书面材料,主动表示彻底退出法轮功组织,并现身说法,劝导其他练习者退出这一非法邪教组织。有关修炼法轮功的书籍、音像制品、图像和练功服等全部收缴并销毁。对态度恶劣,思想顽固,进京聚集上访闹事的个别人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刑事拘留。至1999年12月,县内法轮功组织完全解体。
第二节 惩治和改造反动势力
锄奸反特 1940年11月,侵占临沂的军顾问川本率日伪军千余人侵占郯城,并以日军石川中队为主设防,发展伪军2000余人。次年秋,日军以万余重兵对鲁南实行为期数月的“大扫荡”,县境大部沦陷,反动势力纷纷投靠日伪政权。为打开郯马抗日局面,振奋人民革命精神,鲁南三行署公安局在局长危益民带领下深夜跋涉数百里,插入敌后,一举处决刘月亭、张先、郑洪叶、高云帮等几十名罪大恶极之叛徒、汉奸。
1942年6月,为打击日伪宪兵队猖狂气焰,县公安局多次派员深入敌区侦察,找寻战机。得知临沂道尹公署顾问川本召开地区宪兵队长会议情报后,遂作周密部署。在境西北桥头村一举击毙临沂县宪兵队长王清一、邳县宪兵队长刘均(女)和郯城县宪兵队长杨保忠等10余名巨恶汉奸。之后,县公安局又乘胜出击,处决23名高级日伪特务和一批叛徒。至年底,嚣张一时的宪兵队便基本垮台,余之零星队员散逃。
1943年秋,日、伪、顽改变策略,由正面军事强攻转为向根据地派遣大批特务,利用会道门、投机奸商、恶霸地主、伪军家属等多方破坏根据地。与此相对,县民主政府亦取组织防特戒严、监视重点疑点、建立侦察武装和通过内线打击敌人等方式,在统一战线旗帜下,执行宽大与惩办相结合策略,迅速粉碎汉奸日特进攻。1945年底到1946年夏,重点又转向反日特、国特,而后则以反击国民党派遣特务为主。仅1946年春,县公安局即逮捕10余名从徐州派入的国民党特务。特务孙思杰潜入马头后,拉拢部分地主,领取“鲁苏边区第一支队”委任状,建立秘密反动武装,尔后又与马头另一特务房雪楼和城关特务孙涣珍接头策划,秘密组织两个暴动大队,计划在城关和马头同时暴动,被公安局侦破后一网打尽。
1946年10月25日,中共滨海地委下达反特工作紧急指示。据此,县公安局采取宽大和镇压相结合,建立武装侦察和反特组织,迅速处理在押罪犯等措施,相继镇压叛徒、特务300多人,清除了隐患。
取缔会道门 清末,境内有收元道、三教堂、八卦道、争地会等封建迷信团体。至民国年间,圣贤道、九宫道、一贯道、先天道、三圣坛、眼光会等传入蔓延。1940年九宫道首李书田投靠日军,将该道改称“东亚未来和平佛教会”,提出“万道归九宫”、“与共产党势不两立”等反动口号,并组织2000多人的反动武装,进攻抗日根据地。日军特务机关内专设“会门工作部”,利用反动会道门欺骗群众,破坏生产,扰乱社会治安。1947年国民党占领郯城后,反动会道门又策划组织“保国部队”、“平仁部队”等反动武装四处劫掠与人民为敌。此间,人民政府明令取缔会道门,武装打击其破坏活动。建国后,县公安局对全县的反动会道门进行调查摸底,并于1951年5月10日拂晓统一行动,逮捕道首41名。随后,全县以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让小道首现身说法,由道众控诉,对会道门罪恶进行揭发。各乡干部分工到各村召开村民大会,迫令办道人员到公安机关登记。此后,结合镇反运动,对罪大恶极的反动道首处以极刑,一部分骨干分子进行劳教,认罪较好的教育释放。其间有16269名道众退道,境内反动会道门基本被摧垮。1980年后,反动道首王传尧保外就医回家后又秘密传道,敛财自肥,造谣说1983年(癸亥年)是末劫年,不见日月星辰,世界一片混沌,搞得人心浮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被县公安局于1983年9月侦破后取缔。
处理敌伪人员 1945年7月,郯城第三次解放,县人民政府出示布告,明令取消一切日伪政权组织。据此,县公安局自8月起在全县开展敌伪人员悔过自新登记,多数自新人员被宽大处理。之后,针对不同情况,公安局又组织自新人员集训。多数日伪军政人员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后,即恢复其公民权。
1948年11月,郯城第四次解放后,为搞好社会治安,掌握斗争主动,县公安局据上级“摧毁反动党团特组织”的指示,开展对县内国民党、三青团和特务组织的自新登记。登记时,据其身份、罪恶分别对待。国民党区分部书记以上到县公安局登记,以下到马头分局或各区登记。经耐心教育,登记进展顺利。
1949年底,全县共121名国民党员、115名三青团员、18名中统特务登记自首。遵照“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原则,对多数予以宽大处理,给予公民权;少数反动骨干则据悔过诚意和立功大小,在一定时期内剥夺公民权,让其带罪立功,并给以出路。至1950年夏,登记处理工作结束,全县共有268名反动党团特骨干和地富分子受到管制。
镇压反革命 建国前后境内反革命分子活动猖獗,残匪敌特、恶霸地痞经常进行打家劫舍,绑架暗杀等破坏活动。1950年10月,公安局为稳定郯城形势,狠狠打击反革命分子破坏活动。根据中央布置在全县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镇反运动从1950年11月始至1955年3月31日结束。共逮捕土匪119名,恶霸678名,不法地主分子528名,特务39名,反动会道门头子118名,日伪组织和国民党的骨干分子581名。对这些反革命分子根据其所犯罪行,分别依法判处极刑、有期徒刑和交群众管制劳动。之后,又于1955年7月1日至1957年10月31日开展了第二次镇反运动,镇反对象增加惯偷和其他刑事犯罪分子。此间,公安和司法部门采取专门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针,发动全县各阶层群众,揭发、控诉反革命分子罪行。在法院配合下,公安局选取典型案例下乡宣判,做到家喻户晓。致使有些群众检举揭发其亲属罪恶活动,许多反革命分子认清了形势,向政府自首,取得重新做人的机会。
德国神甫台义施在抗日战争期间同日军相勾结,在解放战争期间从事特务活动,解放后又包庇反革命分子。1951年经县公安局侦察,从台义施住所搜出藏匿短枪3支,于1952年将其驱逐出境。
1940年10月至1954年6月,境内先后从南部邻县传入“毛人”、“水鬼”的谣言,并愈演愈烈,造成群众恐慌,社会混乱。县公安局分片调查研究,召开民兵、治安保卫委员会议,教育群众,控制谣言。逮捕了制造、传播“毛人”谣言的犯罪分子113名,挖出暗藏的反革命分子和坏分子,使谣言很快平息。
在镇反运动的同时,为纯洁革命队伍,在全县公职人员中开展“肃反”运动。1956年始,经内查外调,发现历史上有反革命罪恶的32人。运动于1957年结束,县公安局根据中央提出的“一个不杀,大部不抓”的指示,对肃反对象进行了处理。
打击取缔法轮功组织 法轮功组织在县内的渗透发展始于1995年10月,分别从济南、临沂、枣庄、佳木斯等地传入。1998年以后,法轮功组织主要向机关单位、学校和农村传播渗透,习练者自称700多人,后经调查核实参加法轮功组织的人数为419人。
1999年7月22日,法轮大法研究会及其法轮功组织被国务院民政部认定为非法组织,并决定予以取缔。郯城县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负责全面处理法轮功问题。经宣传教育,全县法轮功练习者,纷纷退出,其中县辅导站站长和骨干成员都写出书面材料,主动表示彻底退出法轮功组织,并现身说法,劝导其他练习者退出这一非法邪教组织。有关修炼法轮功的书籍、音像制品、图像和练功服等全部收缴并销毁。对态度恶劣,思想顽固,进京聚集上访闹事的个别人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刑事拘留。至1999年12月,县内法轮功组织完全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