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无专职劳动管理机构。建国初,其业务由县计划统计科和手工业联社兼管。1956年8月,县政府成立劳动科,设科长、科员各1人。1959年增至4人。同年,以劳动科为主并配有关部门新设支援边疆建设办公室。1961年,支援边疆办公室撤销。1964年8月,劳动科改成劳动局,有局长、副局长各1人,工作人员5人。1968年3月劳动局撤销,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的计划组兼管劳动业务。1973年4月,县革委又设劳动组,负责前劳动局事务。次年3月复名劳动局,下设安全办公室;1981年后,随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局内设机构不断增加,至1999年底,局内设办公室、调配工资科、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安全办公室、劳动监察室5个行政科室和劳动就业办公室、劳务输出办公室、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农村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劳动监察大队、职业技能鉴定所、劳动技校9个事业单位。全局干部职工172人,其中劳动技校72人。
1999年5月,县劳动局更名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由人事局、民政局、卫生局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农村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划转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
第一节 机构
建国前,无专职劳动管理机构。建国初,其业务由县计划统计科和手工业联社兼管。1956年8月,县政府成立劳动科,设科长、科员各1人。1959年增至4人。同年,以劳动科为主并配有关部门新设支援边疆建设办公室。1961年,支援边疆办公室撤销。1964年8月,劳动科改成劳动局,有局长、副局长各1人,工作人员5人。1968年3月劳动局撤销,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的计划组兼管劳动业务。1973年4月,县革委又设劳动组,负责前劳动局事务。次年3月复名劳动局,下设安全办公室;1981年后,随业务范围逐步扩大,局内设机构不断增加,至1999年底,局内设办公室、调配工资科、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安全办公室、劳动监察室5个行政科室和劳动就业办公室、劳务输出办公室、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农村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劳动监察大队、职业技能鉴定所、劳动技校9个事业单位。全局干部职工172人,其中劳动技校72人。
1999年5月,县劳动局更名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由人事局、民政局、卫生局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处、农村养老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划转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