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1965)162号文件精神,支援边疆建设,修筑国防公路。郯城县200人(实去198人),由朱贵同任连长,马德俭任指导员,于1965年7月1日离郯赴滇,1968年10月返回,均属服役制工人。在滇3年余,适值“文化大革命”动乱,支边人员卷入一平浪煤矿派性斗争,死亡11人,伤残71人,被枪决3人。1978年,中央批准给鲁、豫两省服役制工人平反,对在武斗事件中伤亡人员,按山东省委[1978]83号和山东省委办公厅[1978]25号文件规定给予抚恤;被枪决3人中有1人平反,另2人给予一次性抚恤结案。
第三节 赴滇返回人员安置
根据中央(1965)162号文件精神,支援边疆建设,修筑国防公路。郯城县200人(实去198人),由朱贵同任连长,马德俭任指导员,于1965年7月1日离郯赴滇,1968年10月返回,均属服役制工人。在滇3年余,适值“文化大革命”动乱,支边人员卷入一平浪煤矿派性斗争,死亡11人,伤残71人,被枪决3人。1978年,中央批准给鲁、豫两省服役制工人平反,对在武斗事件中伤亡人员,按山东省委[1978]83号和山东省委办公厅[1978]25号文件规定给予抚恤;被枪决3人中有1人平反,另2人给予一次性抚恤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