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县自1810年(清嘉庆十五年)至1911年(宣统三年)间,境内共发生严重自然灾害28次,其中旱灾10次、涝灾17次、火灾1次。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大旱,小麦黄萎绝产,地亩粮钱免十分之三,同时在县城东门口设粥锅一处,每日每人一碗稀粥,前来领粥者络绎不绝,有不少领粥者饿毙途中。许多灾民只好背井离乡,四处逃荒。
民国时期(1912~1949年),县境自然灾害频繁,38年间,共发生大的自然灾害34起,其中涝灾20起、旱灾3起、冰雹灾10起、蝗虫灾1起。1929年(民国18年)夏,郯城遭受蝗灾。全县飞蝗蔽天,所到之处,禾苗皆无。郯城县公署在县城设粥厂2处,对灾民施粥救济。1941年,郯城县成立“山东省公署救灾委员会郯城支会”,负责郯城的救灾事宜。由于国民党政府规定“急赈限于老幼妇孺”,又只限于施粥,加之地方官员腐败,横征暴敛,致使每遭遇灾害发生,广大灾区人民惨罹浩劫,无以为家,被迫辗转流离。
1940年1月,郯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即把救济列为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组建以黄杰三为负责人的“郯城县优抚救灾委员会”。同年11月,又成立了由全县各群众团体代表参加的“合组公平负担实施委员会”,选王厚甫、朱小三为副主任,并制定27条救灾条例。
建国后,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治山治水,加强对疫病和病虫害防治,全县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很大提高,但有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仍频频发生。1949~1999年间,县境共发生自然灾害67次,其中旱灾12次、涝灾28次、风灾9次、雪灾1次、雨淞2次、蝗灾3次。每次灾后,县委、县政府均及时组建救灾机构,组织精干救灾队伍奔赴灾区,力求尽快恢复生产,保障人民生活。
1950年4月,红花河东各村降雹,小麦绝产。麦收前后,又干旱无雨,60万亩夏季作物无法播种。7月,又普降大暴雨,沂河决口。县委、县政府组织全县人民打井挖渠,抗旱抢种,达到旱能浇,涝能排。全县共打井1896眼,修大口井250眼,挖排水沟3500余道,以沙换土改良土壤19775亩。
1951年夏季,高粱齐尺,谷苗二、三寸时,一日蝗虫从境西微山湖方向如乌云压顶般铺天盖地而来。入县境后,蝗虫分两路,一路在郯南归昌农场和狼湖村一带着陆;一路在郯北马站农场和周围村庄着陆。饥蝗如暴风骤雨般倾泻而下,未及一日南北两片3万多亩高粱、谷子全成光杆。灾情发生后,县政府组织1万余干部群众赶赴灾区,和当地群众一起,合力扑杀,将蝗虫驱于一处,然后火烧土埋,彻底歼灭。之后,免征3万亩公粮,并发放救济款18.7万元,救济粮43.3万公斤。
1957年7月,连续数日普降大雨,降雨量达352.6毫米。18~19日,平均降雨135毫米,最大降雨量262毫米,200毫米以上暴雨点7个,主要降雨历时30小时。山洪急下,径流急增,沂河连续出现了52次洪峰,李庄以下流量达7830立方米/秒,超过堤防标准。7月20日2点30分,重坊区倪楼村右岸,马头区高大寺左岸相继决口。倪楼决口底宽188米,上宽220米,水深6~7米。高大寺决口底宽70米,上宽80米。山洪如潮涌狂奔苏鲁数县,惊天地撼肺腑令人心碎。县内共淹没村庄34个,冲塌房屋7005间,淹地7万亩,水漫平地2~3米,冲走粮食30.5万公斤,柴草24万公斤,淹死3人,伤260人,淹死大牲畜54头,猪30头。灾情发生后,县政府组织22400人的抢险突击队,解放军驻郯某部全师出动,县委书记单永和任政委、副书记于湘任副政委、副县长李金生任指挥,指挥全县军民抗洪抢险,筑坝固堤。至25日,历时6天方将决口堵复。省长赵健民赶赴灾区慰问,人民解放军空军派直升飞机飞抵县境空投救灾物资。之后,全县人民团结一致,相互支援,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1958年6月29日至7月5日,全县普降大雨,冲毁水库13座,沂河河堤多处决口,成灾44889亩,绝产2435亩。12月11日,境内普降大雪,平地积雪盈尺。缺粮少衣者甚多,个别村庄甚至出现舍婴卖婴现象,冻饿而死者有七、八起之多(引自[1958]郯救字第3号)。是年疫病流行,流感、麻疹、痢疾、百日咳等蔓延全县,使县内灾民雪上加霜。为此,县成立“救灾办公室”和“防治流感办公室”,指挥全县搞好防病救灾。县委、县政府发出“勤俭持家、节约度荒”的号召,组织开展互借互济和生产自救。次年4月,首先清理库存粮食31234.5公斤,解决3842人生活困难;其次开展互借互济运动,灾民互借粮6493公斤,款4033元,菜6803.5公斤,柴草1077.5公斤,解决1073户、4211人的生活困难。同时发放救济款19.5万元,生活贷款47.657万元,花生预购资金15.3万元,全县粮食发证供应448社、3652户、167896人、473.5万公斤。组织19534人进行副业生产,收益11.5万元,使全县人民度过了生活最困难时期。
1961年5月9日,全县6个公社149个大队遭受风雹袭击,损失小麦250万公斤,春苗2万亩,大风刮毁房屋9024间,家具12600件,伤167人。6~7月间又降3次大暴雨,积水8万亩,倒塌房屋259间,冲毁水库3座、塘坝15处,造成缺粮户18985户、56316人。县政府拨出救济粮43.9万公斤、款1.2万元、棉毯79.5万条、衣服3万余件、棉布91万余尺,棉花1000公斤,修房25700户、87400间。
1963年4~5月,连阴31天,下雨26天。6月又干旱无雨。7月6日至8月5日,连阴雨27天,降暴雨12次。至8月15日,降雨710毫米,境内河流漫溢,农田上水46万亩,形成草荒62万亩。豆虫、玉米螟、稻包虫、钻心虫等虫害相继蔓延10余万亩,成灾41万亩,绝产16万亩,减产三成以上25万亩,小麦单产仅57公斤,全年减产粮食2090万公斤,民房倒塌35471间,砸死淹死14人,伤55人。因灾患病20000人以上,其中水肿病2695人。县政府及时组成121人医疗队,奔赴灾区为灾民治病防病。县区都成立了生产自救办公室,社队均建立生产自救领导小组,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县生产自救办公室引导灾民抢种成熟期短、耐旱涝的荞麦、胡萝卜、大白菜等作物8万亩。同时大抓代食品,全县共收集干菜野菜36万斤,并组织150余人奔赴沂水、沂源、沂南以及省外收购各种代食品170万公斤,糖渣2.5万公斤。积极开展群众性互济互助运动,全县互借地瓜干51.095万公斤、菜41.365万公斤,当年除免征公粮1900万公斤外,还下拨统销粮785万公斤,临沂公署下拨救济款58万元,棉布15.14万公尺,棉花3万公斤,棉袄4700件,棉被400床,棉鞋900双,麻袋3600条,以工代赈得运输款68149元。
1964年春,全县87个大队遭受暴风骤雨和冰雹袭击,刮倒房屋3万余间,11万亩春田缺苗5.4万亩,重种2万亩,损失粮食60万公斤,有10人受伤。县政府下派5432名干部到灾区,帮助灾民恢复和发展生产。
1974年,先旱后涝,6月干旱无雨;7月雨日20天;8月12~13日降水279毫米,14日沂河流量10600立方米/秒,沭河流量(大官庄)4360立方米/秒,客水加内涝,受淹农田65万亩,成灾48万亩,绝产15万亩,倒塌房屋3万余间,淹死2人,伤28人。县政府拨出大批粮款救灾,并组织10万人抗洪抢险,驻郯部队悉数出动投入抢险救灾。
1984年7月25~26日,连降暴雨并伴有8级大风,华埠沂河左岸滑坡120米,裂庄、黄圈小水库亦造成滑坡。7月28日,大尚庄乡姚马村沭河渡口,发生一起违章超载沉船恶性事故,23人溺水死亡,地委副书记刘兴武亲临现场安排处理善后工作。
1989年6月10~15日,连降大雨,小麦霉烂,夏苗被淹。7月15日至8月24日,又无雨,出现人畜饮水困难,禾苗干枯,全县受灾面积84万亩,重灾58万亩,直接经济损失6000万元。8月25日,山东省副省长王乐泉、地委书记王渭田等赴郯慰问,指挥生产救灾。
第一节 救灾
郯城县自1810年(清嘉庆十五年)至1911年(宣统三年)间,境内共发生严重自然灾害28次,其中旱灾10次、涝灾17次、火灾1次。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大旱,小麦黄萎绝产,地亩粮钱免十分之三,同时在县城东门口设粥锅一处,每日每人一碗稀粥,前来领粥者络绎不绝,有不少领粥者饿毙途中。许多灾民只好背井离乡,四处逃荒。
民国时期(1912~1949年),县境自然灾害频繁,38年间,共发生大的自然灾害34起,其中涝灾20起、旱灾3起、冰雹灾10起、蝗虫灾1起。1929年(民国18年)夏,郯城遭受蝗灾。全县飞蝗蔽天,所到之处,禾苗皆无。郯城县公署在县城设粥厂2处,对灾民施粥救济。1941年,郯城县成立“山东省公署救灾委员会郯城支会”,负责郯城的救灾事宜。由于国民党政府规定“急赈限于老幼妇孺”,又只限于施粥,加之地方官员腐败,横征暴敛,致使每遭遇灾害发生,广大灾区人民惨罹浩劫,无以为家,被迫辗转流离。
1940年1月,郯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即把救济列为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组建以黄杰三为负责人的“郯城县优抚救灾委员会”。同年11月,又成立了由全县各群众团体代表参加的“合组公平负担实施委员会”,选王厚甫、朱小三为副主任,并制定27条救灾条例。
建国后,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治山治水,加强对疫病和病虫害防治,全县防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有很大提高,但有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仍频频发生。1949~1999年间,县境共发生自然灾害67次,其中旱灾12次、涝灾28次、风灾9次、雪灾1次、雨淞2次、蝗灾3次。每次灾后,县委、县政府均及时组建救灾机构,组织精干救灾队伍奔赴灾区,力求尽快恢复生产,保障人民生活。
1950年4月,红花河东各村降雹,小麦绝产。麦收前后,又干旱无雨,60万亩夏季作物无法播种。7月,又普降大暴雨,沂河决口。县委、县政府组织全县人民打井挖渠,抗旱抢种,达到旱能浇,涝能排。全县共打井1896眼,修大口井250眼,挖排水沟3500余道,以沙换土改良土壤19775亩。
1951年夏季,高粱齐尺,谷苗二、三寸时,一日蝗虫从境西微山湖方向如乌云压顶般铺天盖地而来。入县境后,蝗虫分两路,一路在郯南归昌农场和狼湖村一带着陆;一路在郯北马站农场和周围村庄着陆。饥蝗如暴风骤雨般倾泻而下,未及一日南北两片3万多亩高粱、谷子全成光杆。灾情发生后,县政府组织1万余干部群众赶赴灾区,和当地群众一起,合力扑杀,将蝗虫驱于一处,然后火烧土埋,彻底歼灭。之后,免征3万亩公粮,并发放救济款18.7万元,救济粮43.3万公斤。
1957年7月,连续数日普降大雨,降雨量达352.6毫米。18~19日,平均降雨135毫米,最大降雨量262毫米,200毫米以上暴雨点7个,主要降雨历时30小时。山洪急下,径流急增,沂河连续出现了52次洪峰,李庄以下流量达7830立方米/秒,超过堤防标准。7月20日2点30分,重坊区倪楼村右岸,马头区高大寺左岸相继决口。倪楼决口底宽188米,上宽220米,水深6~7米。高大寺决口底宽70米,上宽80米。山洪如潮涌狂奔苏鲁数县,惊天地撼肺腑令人心碎。县内共淹没村庄34个,冲塌房屋7005间,淹地7万亩,水漫平地2~3米,冲走粮食30.5万公斤,柴草24万公斤,淹死3人,伤260人,淹死大牲畜54头,猪30头。灾情发生后,县政府组织22400人的抢险突击队,解放军驻郯某部全师出动,县委书记单永和任政委、副书记于湘任副政委、副县长李金生任指挥,指挥全县军民抗洪抢险,筑坝固堤。至25日,历时6天方将决口堵复。省长赵健民赶赴灾区慰问,人民解放军空军派直升飞机飞抵县境空投救灾物资。之后,全县人民团结一致,相互支援,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1958年6月29日至7月5日,全县普降大雨,冲毁水库13座,沂河河堤多处决口,成灾44889亩,绝产2435亩。12月11日,境内普降大雪,平地积雪盈尺。缺粮少衣者甚多,个别村庄甚至出现舍婴卖婴现象,冻饿而死者有七、八起之多(引自[1958]郯救字第3号)。是年疫病流行,流感、麻疹、痢疾、百日咳等蔓延全县,使县内灾民雪上加霜。为此,县成立“救灾办公室”和“防治流感办公室”,指挥全县搞好防病救灾。县委、县政府发出“勤俭持家、节约度荒”的号召,组织开展互借互济和生产自救。次年4月,首先清理库存粮食31234.5公斤,解决3842人生活困难;其次开展互借互济运动,灾民互借粮6493公斤,款4033元,菜6803.5公斤,柴草1077.5公斤,解决1073户、4211人的生活困难。同时发放救济款19.5万元,生活贷款47.657万元,花生预购资金15.3万元,全县粮食发证供应448社、3652户、167896人、473.5万公斤。组织19534人进行副业生产,收益11.5万元,使全县人民度过了生活最困难时期。
1961年5月9日,全县6个公社149个大队遭受风雹袭击,损失小麦250万公斤,春苗2万亩,大风刮毁房屋9024间,家具12600件,伤167人。6~7月间又降3次大暴雨,积水8万亩,倒塌房屋259间,冲毁水库3座、塘坝15处,造成缺粮户18985户、56316人。县政府拨出救济粮43.9万公斤、款1.2万元、棉毯79.5万条、衣服3万余件、棉布91万余尺,棉花1000公斤,修房25700户、87400间。
1963年4~5月,连阴31天,下雨26天。6月又干旱无雨。7月6日至8月5日,连阴雨27天,降暴雨12次。至8月15日,降雨710毫米,境内河流漫溢,农田上水46万亩,形成草荒62万亩。豆虫、玉米螟、稻包虫、钻心虫等虫害相继蔓延10余万亩,成灾41万亩,绝产16万亩,减产三成以上25万亩,小麦单产仅57公斤,全年减产粮食2090万公斤,民房倒塌35471间,砸死淹死14人,伤55人。因灾患病20000人以上,其中水肿病2695人。县政府及时组成121人医疗队,奔赴灾区为灾民治病防病。县区都成立了生产自救办公室,社队均建立生产自救领导小组,组织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县生产自救办公室引导灾民抢种成熟期短、耐旱涝的荞麦、胡萝卜、大白菜等作物8万亩。同时大抓代食品,全县共收集干菜野菜36万斤,并组织150余人奔赴沂水、沂源、沂南以及省外收购各种代食品170万公斤,糖渣2.5万公斤。积极开展群众性互济互助运动,全县互借地瓜干51.095万公斤、菜41.365万公斤,当年除免征公粮1900万公斤外,还下拨统销粮785万公斤,临沂公署下拨救济款58万元,棉布15.14万公尺,棉花3万公斤,棉袄4700件,棉被400床,棉鞋900双,麻袋3600条,以工代赈得运输款68149元。
1964年春,全县87个大队遭受暴风骤雨和冰雹袭击,刮倒房屋3万余间,11万亩春田缺苗5.4万亩,重种2万亩,损失粮食60万公斤,有10人受伤。县政府下派5432名干部到灾区,帮助灾民恢复和发展生产。
1974年,先旱后涝,6月干旱无雨;7月雨日20天;8月12~13日降水279毫米,14日沂河流量10600立方米/秒,沭河流量(大官庄)4360立方米/秒,客水加内涝,受淹农田65万亩,成灾48万亩,绝产15万亩,倒塌房屋3万余间,淹死2人,伤28人。县政府拨出大批粮款救灾,并组织10万人抗洪抢险,驻郯部队悉数出动投入抢险救灾。
1984年7月25~26日,连降暴雨并伴有8级大风,华埠沂河左岸滑坡120米,裂庄、黄圈小水库亦造成滑坡。7月28日,大尚庄乡姚马村沭河渡口,发生一起违章超载沉船恶性事故,23人溺水死亡,地委副书记刘兴武亲临现场安排处理善后工作。
1989年6月10~15日,连降大雨,小麦霉烂,夏苗被淹。7月15日至8月24日,又无雨,出现人畜饮水困难,禾苗干枯,全县受灾面积84万亩,重灾58万亩,直接经济损失6000万元。8月25日,山东省副省长王乐泉、地委书记王渭田等赴郯慰问,指挥生产救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