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0年1月,郯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设民政司法科(称一科),华景春任科长。1942年春,县级政权郯城县马陵办事处成立,设民政科,邵又绍任科长。1943年1月,马陵办事处改称郯城县人民政府,设民政科,邵又绍任科长,至4月,邵离任,王范九接任科长。
建国后,1949~1959年,仍称民政科。1960~1962年,改称民政局。1963—1967年,复称民政科。1968年1月,郯城县人民政府改称“郯城县革命委员会”,设“内务组”,负责民政工作。1970年复称民政局,至今未变。1999年,县民政局内设政权社团科、救灾救济科、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科、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地名办公室、婚姻登记室、殡仪馆、军干所、烈士陵园办公室。
第一章 机构
1940年1月,郯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设民政司法科(称一科),华景春任科长。1942年春,县级政权郯城县马陵办事处成立,设民政科,邵又绍任科长。1943年1月,马陵办事处改称郯城县人民政府,设民政科,邵又绍任科长,至4月,邵离任,王范九接任科长。
建国后,1949~1959年,仍称民政科。1960~1962年,改称民政局。1963—1967年,复称民政科。1968年1月,郯城县人民政府改称“郯城县革命委员会”,设“内务组”,负责民政工作。1970年复称民政局,至今未变。1999年,县民政局内设政权社团科、救灾救济科、优抚安置科、社会事务科、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地名办公室、婚姻登记室、殡仪馆、军干所、烈士陵园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