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4月,成立郯城县防疫工作委员会。1953年1月,该机构更名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5年12月21日,爱卫会办公室隶属县政府。1993年12月机构改革,并入县卫生局。1997年5月19日又恢复该机构,仍隶属县政府。
1952年12月,为粉碎美帝国主义发动的细菌战,遵照毛泽东“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细菌战”的指示,发动全县人民进行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麻雀),讲卫生运动。
1956年3月为控制伤寒病的发生流行,彻底消灭伤寒病,号召全县人民大搞“三管一灭”(管粪便、管水源、管饮食、灭苍蝇)活动,搞好卫生知识的宣传,使全县人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控制了伤寒病的发生和流行。1958年1月,全县开展了除四害,讲卫生,移风易俗,改造中国的卫生运动。蚊、蝇、鼠的密度大大减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各种传染病的发病率降低。1959~1962年全县人民忙于生产自救,爱国卫生活动难以开展,各种传染病明显增多。1963~1966年结合传染病的防治,在全县大力开展“两管”(管水源、管粪便)“五改”(改造厕所、改造猪圈、鸡窝、炉灶、环境)活动。全县各生产队,都成立专业队,结合积肥改造生活环境。“文化大革命”期间爱国卫生工作无法开展。
1981年2月,郯城县人民政府颁发了《郯城县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至此,郯城县的爱国卫生走向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并于每年的春、冬两季搞两次突击灭鼠活动。1984年5月郯城卫生队(俗称粪便社)移交县爱卫会管理,改名为郯城县环境卫生管理所。1993年6月将场地、房屋及工具一切物品移交郯城县城建局。1989年4月,确定为“郯城县爱国卫生活动月”。至此,每年4月均结合春季灭鼠,大搞爱国卫生月活动,达到以月促年之目的。1989年12月经地区考核验收野外室内鼠密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无鼠害县标准。
1990年2月在全县开展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同年4月先后有化肥厂、林业局、自来水公司、建委、打井队、石油公司、一中、二中、六中、教师进修学校,被命名为花园式单位。1998年12月自来水公司被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1996年12月,全县卫生厕所合格率达70%以上,饮用清洁卫生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
第三节 爱国卫生
1952年4月,成立郯城县防疫工作委员会。1953年1月,该机构更名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985年12月21日,爱卫会办公室隶属县政府。1993年12月机构改革,并入县卫生局。1997年5月19日又恢复该机构,仍隶属县政府。
1952年12月,为粉碎美帝国主义发动的细菌战,遵照毛泽东“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细菌战”的指示,发动全县人民进行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麻雀),讲卫生运动。
1956年3月为控制伤寒病的发生流行,彻底消灭伤寒病,号召全县人民大搞“三管一灭”(管粪便、管水源、管饮食、灭苍蝇)活动,搞好卫生知识的宣传,使全县人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控制了伤寒病的发生和流行。1958年1月,全县开展了除四害,讲卫生,移风易俗,改造中国的卫生运动。蚊、蝇、鼠的密度大大减少,环境卫生明显改观,各种传染病的发病率降低。1959~1962年全县人民忙于生产自救,爱国卫生活动难以开展,各种传染病明显增多。1963~1966年结合传染病的防治,在全县大力开展“两管”(管水源、管粪便)“五改”(改造厕所、改造猪圈、鸡窝、炉灶、环境)活动。全县各生产队,都成立专业队,结合积肥改造生活环境。“文化大革命”期间爱国卫生工作无法开展。
1981年2月,郯城县人民政府颁发了《郯城县爱国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至此,郯城县的爱国卫生走向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并于每年的春、冬两季搞两次突击灭鼠活动。1984年5月郯城卫生队(俗称粪便社)移交县爱卫会管理,改名为郯城县环境卫生管理所。1993年6月将场地、房屋及工具一切物品移交郯城县城建局。1989年4月,确定为“郯城县爱国卫生活动月”。至此,每年4月均结合春季灭鼠,大搞爱国卫生月活动,达到以月促年之目的。1989年12月经地区考核验收野外室内鼠密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无鼠害县标准。
1990年2月在全县开展创建花园式单位活动。同年4月先后有化肥厂、林业局、自来水公司、建委、打井队、石油公司、一中、二中、六中、教师进修学校,被命名为花园式单位。1998年12月自来水公司被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
1996年12月,全县卫生厕所合格率达70%以上,饮用清洁卫生水水质综合合格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