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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侨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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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三、四十年代,社会动荡,为求学、谋生等原因,有少量县籍青壮年取道香港等地旅居海外。经几十年努力,至七、八十年代,有人已成为国际知名学者,有人在一些行业领域取得突出成就。据1991年粗略统计,其中获得博士学位者即有19人。同时,亦有一些侨胞看到祖国灿烂前景,毅然抛弃海外舒适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回国参加社会主义建设。
据1991年底不完全统计,县籍华侨尚有84户,461人,主要分布在美国和日本;有港澳同胞50户,263人;归国华侨10户,42人。至1999年全县共有华侨92人,华侨二、三代27人,港澳同胞54人,港澳同胞二、三代25人,华侨、港澳眷属110人,新移民17人,分布在10个国家和地区。归侨17人,归侨眷属24人,知名人士18人,科技上有造诣的4人。
组织机构 1984年10月,县人民政府设置侨务办公室,负责办理有关侨务行政事务。1993年12月改称侨务室,隶属于县政府办公室。
1985年1月,召开全县第一次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成立归国华侨联合会,选出侨联主席等机构负责人,负责办理归国华侨事宜。
政策落实 建国前,县籍侨胞与政府官方基本无联系。建国后,党和政府对侨务工作非常重视,制定一系列侨务政策并努力贯彻落实。“文化大革命”间,有关政策横遭破坏,使侨务工作蒙受损失。
1984年侨务办公室设置后,积极展开工作,使侨务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1985年后,按照“一视同仁,不得岐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方针,对因有海外关系而造成冤假错案的张振宗、李玉明、徐勤芳、禚玲如4人,均予平反纠正。同时为侨眷丁亮册、朱秀忠、李玉侠、李志刚4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为侨眷张大英、张晓英、张培英等10户,32人办理“农转非”户口,为13名归侨、侨眷子女解决升学就业问题;还妥善安置申秀英、张福桩等7名归侨。
侨属企业 侨务办公室在贯彻落实侨务政策中,注意帮助侨属兴办企业。至1991年底,全县已办5处,即花园联宜建材预制厂、胡村联宜木器厂、泉源华侨磷肥厂、郯城华侨实业经营部、郯城华侨旅社。
华侨房产 据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办发(1984)44号文件和有关政策规定,为解决在土改中没收、征用的华侨房产及有关问题,县专门成立以县长莫西云为组长的落实侨务政策领导小组,吸收县政府办公室、城建、财政、侨办、侨联、计委、民政、公安等部门单位参加,自1984年底始,对全县各乡镇土改中没收征用之华侨房产进行逐村逐户调查核实。在取得华侨身份的有效证明后,共落实侨房并归还原主36户629间。政策兑现后,不少侨胞和港澳同胞纷纷来信感谢。美籍华人孔宪铎教授致函表示,将政府发给的房屋补偿费13670元捐赠给家乡,并同汇来3000美元,在其祖宅建成“李庄文化中心”,“中心”所需音响设备、图书资料等均将由其供给;美籍华人禚相如博士,将政府付给的房屋补偿费6500元,委托在县第一实验小学任教的胞妹禚玲如,全部捐献给该校作为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