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1930年前后,中共鲁南第一支部书记刘之言曾编写《农民》等刊物,力图建立起较为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1933年“苍山暴动”失败后,中共临郯县委及所属组织遭到严重破坏,统战工作几于中断。
1937年8月,中共党员徐昆吾、齐克和郯四区北哨村朱次彭、宋庄沈林甫等成立了“抗日民族解放促进会”、“抗敌后援会”和“儿童抗敌救援会”,这可视为县内抗日统一战线之始。同期,党有三条线在该区开展工作:一是郭子化领导的苏鲁豫皖边区特委入抱犊崮山区后,南向郯马开辟工作;二是国民党五十一军从西安东上抗日到达鲁南地区,党在该军内发展的“中共东北军五十一军工作委员会”随军到达;三是中共山东省委派丁梦孙、郑亭云、李仲林到临郯地区开展工作。此三线与该区自动兴起的抗日阵线相连结,很快促成全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
1937年10月,国民党第五战区在徐州成立,李宗仁就职司令长官,同时成立第五战区民众总动员委员会,中共苏鲁豫皖边区特委书记郭子化为委员,负责上层统战工作。11月,中共山东省委派丁梦孙和爱人郑亭云从济南到临沂,通过中共地下党员崔介与五十一军工委派出的中共党员韩去非取得联系。次月,省委派李仲林到鲁南,传达省委关于恢复和建立党组织,扩大政治影响,广泛发动群众,组织革命武装,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指示,并决定由丁梦孙在三重村一带发动群众,组建“第五战区临郯青年救国团”。总团下设40余个分团,对境内统一战线的形成起了先锋、桥梁和纽带作用。1938年春,临郯青年救国团抗日义勇队成立,该队系党领导下的以统战名义所建立的地方武装,其成立,对扩大党的影响,稳定统一战线有重大作用。
早在1938年1月间,马头镇即以共产党员徐昆吾为首成立“临郯青年救国团第七分团”,不到两个月就发展团员200余人。此间,国民党第五战区战地工作团演剧队曾到该镇演出,中共临郯县委适时举办了“临郯抗日军政干部培训班”,培养出大批抗日干部,为区内抗日统一战线的形成和发展打下了基础。不久,该镇又成立了“临郯青年救国团十二分团”和“抗敌动员委员会”,前者由共产党人直接主持领导,后者5名领导成员中,则有高赞非、张云飞、王秋岩3位民主人士。他们都是赞成、同情共产党的进步知识分子,在地方上享有较高威信,加入动委会后,即与党取得联系,在党的影响推动下,做了大量抗日救亡宣传工作,还自办了《动员报》,对巩固统一战线起到良好作用。
县抗日统一战线工作,坚持“既团结,又斗争”的原则,重在独立自主,在团结和斗争中求发展。1940年春郯马解放后,各种抗日组织纷纷建立,县抗日统战工作得到大的发展。
1940年1月,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同时成立县各界动员委员会,高赞非为主任委员。同年“五、一”国际劳动节,中共郯马工委在马头镇郊广场召开有3万多人参加的盛大纪念会,以此机会,工农青妇及各界代表均至会讲话,党的统一战线影响郯马周围数百里。同年夏,—一五师政委罗荣桓,鲁南区党委书记赵 亲至马头召开有党外知名进步人士参加的百人干部会议。会上,罗政委讲述国内外形势后,重点阐明党的统战政策和政府“三三制”方针,此后,郯城县统战工作进入稳定发展的高峰期。
1941年10月10日,鲁南著名“双十大扫荡”后,抗日战争进入最艰苦阶段,统战工作亦经受到严重考验。此间,中共党员张云三等为统战深入伪顽之中,有些同志为此而献出生命。历经王启信叛变等重大考验后,在极度艰危中,党的抗日统一战线走向巩固和胜利。1943年1月,“郯城大捷”之后,郯城县抗日形势迅速好转,统战工作复入高潮时期。
1944~1945年间,郯城县统一战线的基本工作是将各种力量团结在抗日旗帜下,为夺取战争最后胜利做准备。
建国后的爱国统一战线 建国初期,中共郯城县委团结各界爱国人士、知识分子和民族工商业者,积极参加各种政治活动。1953~1956年,围绕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动员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投入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后,提出了对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但由于1957年“反右”斗争的扩大化,给统战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党的统战政策受到严重破坏。1978年后,统战工作得到恢复和发展,形成了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维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纠正错划右派工作 1957年在“整风反右”斗争中共错划右派分子142名(包括外地转入1名)。1962年甄别68人。中央[1978]55号文件下达后,郯城县委专门设立办公室,开始全面办理右派分子摘帽和甄别平反工作。至1986年,全县改正错划右派138人。其中有33人安排了工作,有11人给予了生活困难补助,24人调整了工资,4人调整了工作,3人调整了职务,9人办理了退休手续。对其受株连的亲属有85人办理了“农转非”。
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工作 中央[1979]6号文件下达后,全县查出83人,其中有政策可落实的18人,至1980年3月,18名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得到全部落实。1985年底,对83名起义投诚人员颁发了证书。
建立政协 按照中央指示和省、地委部署,县委统战部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经过长时间筹备,于1981年6月21日正式成立县政协,并组成了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之后,统战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历届各级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1998年,协商推荐了八届省政协委员1人、十一届市政协委员12人、六届县政协委员210人,其中党外人士137名,1名当选为市政协常委、4名当选为县政协副主席、22人当选为县政协常委。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建国初期,全县党外知识分子积极参加各种活动。1957年后,由于左倾错误影响,挫伤了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政策规定,对受错误处理的党外知识分子全部给予平反。1978~1984年,全县为160名党外知识分子纠正了冤假错案,有739名被吸收加入中国共产党,有4名被选为市政协委员。至1999年,已建立八处党外知识分子联络点,聘请联络员12名,并推选3人作为市级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
党外干部工作 考察、培养、安排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1981年安排管新野、牟墩燧两名党外人士担任县政协副主席。1991年10月,县委组织部、统战部联合制订了《关于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规划》。当年的县、乡换届选举中,党外人士包祖善被选为县政府副县长,徐庆瑞、佟克本被选为县政协副主席,党外人士王玲还被选为山东省第八届人大代表。1996年,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至1999年12月,全县已选拔安排21名党外人士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其中12名担任副乡镇长职务,实现了1/2以上乡镇政府配备党外副职的工作目标。
少数民族工作 郯城县共有14个少数民族,4200余人,其中回族4100余人。建国初期,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了党的各项民族政策,促进了各族的团结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政策得到了重申。县政府依照《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制订了关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教育、招工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及规定。对回民的宗教活动场所清真寺(马头清真寺、小王庄清真寺、沟上村清真寺),省、市、县、乡各级财政部门从1953~1998年共计拨款近20万元进行修葺、改建、配备防火设备等。较好地解决了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进了民族团结。
县财政每年拨给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困难扶持资金,从1980年的6000元,提高到1999年的每年80000元,使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逐年得到了提高。
1986年向有关部门争取25万元资金帮助沙墩乡沟上村建起了一座50吨的清真冷库。1988年民族宗教办公室为该村引进优良品种小尾寒羊35只,并给以政策和资金的扶持。1990~1999年,向省、市、县争取资金33万元,用于帮助少数民族村、街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及养殖、种植、加工等少数民族优势产业。
另外,还注重做好少数民族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至1999年,全县有少数民族干部55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4.6%),县人大代表10人,县政协委员6人,县、乡党代表2人,推荐当选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1人。
宗教工作 郯城县历史上有道教、佛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解放后,道教、佛教已基本不再活动。“文化大革命”后,基督教发展迅速,信教群众增至14000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中央[1982]19号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工作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下达之后,县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的指示精神,纠正了一批宗教界人士的冤假错案,宗教房产政策基本落实。1980年6月,由地、县委统战部和有关单位组成了10人工作组,在马头公社高大寺大队进行开放基督教活动点试点场所,使县内宗教活动逐步走向正常化。
1981年9月,成立了基督教“三自”(自传、自养、自治)爱国运动委员会筹备小组。1984年7月,召开了郯城县第一届基督教爱国运动委员会代表大会,成立了郯城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1985年先后落实了褚墩和葛大两处教堂。1986年,县委成立了郯城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乡镇确定一名乡、镇长和统战委员具体抓宗教工作。1988年先后落实开放了7处基督教中心活动点,随后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规定》。8月13日召开了郯城县第一届天主教爱国会代表大会,成立了天主教爱国会。1989年对一处非法组织“耶稣家庭”进行了取缔。
1990年2~3月份对全县信教群众进行了全面调查。1983~1987年,基督教信徒人员数平均增长率为16.5%,由16000人增加到300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8%。信教人员中妇女占86.9%;50岁以上的占56%;因病信教的占91.8%;文盲91%。有房产权的房屋206间,占地22.2亩,有固定的家庭聚人点31处。
1991年,协助政法机关严厉打击了宗教反动组织“呼喊派”。1989~1993年,协同政法机关对22处“耶稣家庭”进行取缔。
1994年,贯彻《山东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颁发了宗教活动点许可证,帮助“三自”爱国会搞好换届工作。依法取缔了归昌乡的非法宗教组织,驱逐了临沂市非法传道人在沙墩镇、胜利乡组织的非法宗教组织“复临安息日会”。
1997年在宗教界开展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1个集体、8个活动场所、20名个人受到了表彰。1998年9月,指导、协调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发动信教群众,向洪灾区捐款11.53万元、衣物6298件,此乃全县最大的一宗社团赈灾款物。同年,有2个宗教团体,3个先进个人,在全省宗教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彰大会上受到了表彰。再就是与公安机关配合打击制止了11起非法宗教活动,及时处理了两起宗教活动点内部纠纷。
1999年,先后召开基督教长老、神学生会议4次,中心活动点负责人例会4次,举办义工培训班2期。召开了全县天主教工作会议。同时,还注重关心“三自”爱国宗教人员的生活,每年拨出专款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发给生活补助费。
对台工作 郯城县解放前去台人员为551人,通过1988年、1992年、1997年三次普查的情况统计,全县在台人员包括二、三代已达3800人,其中上层人士7人。全县有台属931户、3723人,分布在20个乡镇的264个村街。1985~1987年,先后有13名台胞回乡探亲,其中3人回乡定居。1988年12月,县委成立了对台工作办公室,1990年11月,成立了郯城县台属联谊会,1988~1999年,全县共接待回乡台胞543人次,此间,先后有11名台胞回乡定居,21名台属赴台探亲,4名台属赴台定居。台属禚玲如被选为县政协副主席。1989~1999年,全县建立台资企业三处。
经济统战工作 1962年8月,召开郯城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会员大会,成立了县工商业联合会,“文化大革命”中,县工商联被迫停止工作。1993年5月22日召开了郯城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三次会员大会,县工商联得到正式恢复。至1997年11月,全县22个乡镇商会的换届和组建工作全部完成。1990年3月9日,县委组织力量对全县个体、私营企业进行调查,当年全县有私营企业12家,从业人员31801人。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统战部建立了经济统战工作联络点5处,聘请非公有制经济联络员21名,其中上报地级联络员3名。在李庄镇成立了“乡土人才联谊会”,1993年11月1日,县委以郯办发[1993]42号文件转发了县委统战部呈报的《关于建立乡镇乡土人才联谊会的报告》,1994年2月县委还成立了“郯城县乡土人才联谊会工作指导小组”。至1993年11月13日,郯城县22处乡镇乡土人才联谊会全部建立,共吸收会员1628人,成立行业联谊小组135个。1995年,有14名乡土人才联谊会会员被提名当选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996年,根据市委统战部的部署,郯城县以乡土人才联谊会为依托,在全县开展了“万户万元”帮带致富工程活动,通过宣传发动、制订实施方案、抓帮带试点、推广帮带典型,截止到1999年12月,全县发展帮带户2378个,被帮户11690个,实现经济总收入16098万元,户均纯收入13770元,比帮带前年户均增加5700元。1993年9月,为首届中国郯城国际银杏节做好联络、服务等工作,向中央、省、地领导发邀请函139件,国内经贸、科研、新闻界请柬157件,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及外宾请柬156件。
1990年8月16日,县委成立了郯城县统战理论研究小组,用以研究、指导全县统战理论与实践。
第八节 统一战线
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1930年前后,中共鲁南第一支部书记刘之言曾编写《农民》等刊物,力图建立起较为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1933年“苍山暴动”失败后,中共临郯县委及所属组织遭到严重破坏,统战工作几于中断。
1937年8月,中共党员徐昆吾、齐克和郯四区北哨村朱次彭、宋庄沈林甫等成立了“抗日民族解放促进会”、“抗敌后援会”和“儿童抗敌救援会”,这可视为县内抗日统一战线之始。同期,党有三条线在该区开展工作:一是郭子化领导的苏鲁豫皖边区特委入抱犊崮山区后,南向郯马开辟工作;二是国民党五十一军从西安东上抗日到达鲁南地区,党在该军内发展的“中共东北军五十一军工作委员会”随军到达;三是中共山东省委派丁梦孙、郑亭云、李仲林到临郯地区开展工作。此三线与该区自动兴起的抗日阵线相连结,很快促成全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
1937年10月,国民党第五战区在徐州成立,李宗仁就职司令长官,同时成立第五战区民众总动员委员会,中共苏鲁豫皖边区特委书记郭子化为委员,负责上层统战工作。11月,中共山东省委派丁梦孙和爱人郑亭云从济南到临沂,通过中共地下党员崔介与五十一军工委派出的中共党员韩去非取得联系。次月,省委派李仲林到鲁南,传达省委关于恢复和建立党组织,扩大政治影响,广泛发动群众,组织革命武装,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指示,并决定由丁梦孙在三重村一带发动群众,组建“第五战区临郯青年救国团”。总团下设40余个分团,对境内统一战线的形成起了先锋、桥梁和纽带作用。1938年春,临郯青年救国团抗日义勇队成立,该队系党领导下的以统战名义所建立的地方武装,其成立,对扩大党的影响,稳定统一战线有重大作用。
早在1938年1月间,马头镇即以共产党员徐昆吾为首成立“临郯青年救国团第七分团”,不到两个月就发展团员200余人。此间,国民党第五战区战地工作团演剧队曾到该镇演出,中共临郯县委适时举办了“临郯抗日军政干部培训班”,培养出大批抗日干部,为区内抗日统一战线的形成和发展打下了基础。不久,该镇又成立了“临郯青年救国团十二分团”和“抗敌动员委员会”,前者由共产党人直接主持领导,后者5名领导成员中,则有高赞非、张云飞、王秋岩3位民主人士。他们都是赞成、同情共产党的进步知识分子,在地方上享有较高威信,加入动委会后,即与党取得联系,在党的影响推动下,做了大量抗日救亡宣传工作,还自办了《动员报》,对巩固统一战线起到良好作用。
县抗日统一战线工作,坚持“既团结,又斗争”的原则,重在独立自主,在团结和斗争中求发展。1940年春郯马解放后,各种抗日组织纷纷建立,县抗日统战工作得到大的发展。
1940年1月,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同时成立县各界动员委员会,高赞非为主任委员。同年“五、一”国际劳动节,中共郯马工委在马头镇郊广场召开有3万多人参加的盛大纪念会,以此机会,工农青妇及各界代表均至会讲话,党的统一战线影响郯马周围数百里。同年夏,—一五师政委罗荣桓,鲁南区党委书记赵 亲至马头召开有党外知名进步人士参加的百人干部会议。会上,罗政委讲述国内外形势后,重点阐明党的统战政策和政府“三三制”方针,此后,郯城县统战工作进入稳定发展的高峰期。
1941年10月10日,鲁南著名“双十大扫荡”后,抗日战争进入最艰苦阶段,统战工作亦经受到严重考验。此间,中共党员张云三等为统战深入伪顽之中,有些同志为此而献出生命。历经王启信叛变等重大考验后,在极度艰危中,党的抗日统一战线走向巩固和胜利。1943年1月,“郯城大捷”之后,郯城县抗日形势迅速好转,统战工作复入高潮时期。
1944~1945年间,郯城县统一战线的基本工作是将各种力量团结在抗日旗帜下,为夺取战争最后胜利做准备。
建国后的爱国统一战线 建国初期,中共郯城县委团结各界爱国人士、知识分子和民族工商业者,积极参加各种政治活动。1953~1956年,围绕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动员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投入社会主义改造运动。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后,提出了对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但由于1957年“反右”斗争的扩大化,给统战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中,党的统战政策受到严重破坏。1978年后,统战工作得到恢复和发展,形成了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维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纠正错划右派工作 1957年在“整风反右”斗争中共错划右派分子142名(包括外地转入1名)。1962年甄别68人。中央[1978]55号文件下达后,郯城县委专门设立办公室,开始全面办理右派分子摘帽和甄别平反工作。至1986年,全县改正错划右派138人。其中有33人安排了工作,有11人给予了生活困难补助,24人调整了工资,4人调整了工作,3人调整了职务,9人办理了退休手续。对其受株连的亲属有85人办理了“农转非”。
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工作 中央[1979]6号文件下达后,全县查出83人,其中有政策可落实的18人,至1980年3月,18名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得到全部落实。1985年底,对83名起义投诚人员颁发了证书。
建立政协 按照中央指示和省、地委部署,县委统战部与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经过长时间筹备,于1981年6月21日正式成立县政协,并组成了县政协第一届委员会。之后,统战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历届各级政协换届人事安排工作,1998年,协商推荐了八届省政协委员1人、十一届市政协委员12人、六届县政协委员210人,其中党外人士137名,1名当选为市政协常委、4名当选为县政协副主席、22人当选为县政协常委。
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建国初期,全县党外知识分子积极参加各种活动。1957年后,由于左倾错误影响,挫伤了党外知识分子的积极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政策规定,对受错误处理的党外知识分子全部给予平反。1978~1984年,全县为160名党外知识分子纠正了冤假错案,有739名被吸收加入中国共产党,有4名被选为市政协委员。至1999年,已建立八处党外知识分子联络点,聘请联络员12名,并推选3人作为市级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
党外干部工作 考察、培养、安排党外人士担任领导职务,1981年安排管新野、牟墩燧两名党外人士担任县政协副主席。1991年10月,县委组织部、统战部联合制订了《关于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规划》。当年的县、乡换届选举中,党外人士包祖善被选为县政府副县长,徐庆瑞、佟克本被选为县政协副主席,党外人士王玲还被选为山东省第八届人大代表。1996年,县委组织部、统战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的意见》,至1999年12月,全县已选拔安排21名党外人士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其中12名担任副乡镇长职务,实现了1/2以上乡镇政府配备党外副职的工作目标。
少数民族工作 郯城县共有14个少数民族,4200余人,其中回族4100余人。建国初期,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了党的各项民族政策,促进了各族的团结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政策得到了重申。县政府依照《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制订了关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教育、招工等方面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及规定。对回民的宗教活动场所清真寺(马头清真寺、小王庄清真寺、沟上村清真寺),省、市、县、乡各级财政部门从1953~1998年共计拨款近20万元进行修葺、改建、配备防火设备等。较好地解决了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进了民族团结。
县财政每年拨给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困难扶持资金,从1980年的6000元,提高到1999年的每年80000元,使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逐年得到了提高。
1986年向有关部门争取25万元资金帮助沙墩乡沟上村建起了一座50吨的清真冷库。1988年民族宗教办公室为该村引进优良品种小尾寒羊35只,并给以政策和资金的扶持。1990~1999年,向省、市、县争取资金33万元,用于帮助少数民族村、街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以及养殖、种植、加工等少数民族优势产业。
另外,还注重做好少数民族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工作。至1999年,全县有少数民族干部55人(占全县干部总数的4.6%),县人大代表10人,县政协委员6人,县、乡党代表2人,推荐当选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1人。
宗教工作 郯城县历史上有道教、佛教、天主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解放后,道教、佛教已基本不再活动。“文化大革命”后,基督教发展迅速,信教群众增至14000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中央[1982]19号文件《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工作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下达之后,县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央的指示精神,纠正了一批宗教界人士的冤假错案,宗教房产政策基本落实。1980年6月,由地、县委统战部和有关单位组成了10人工作组,在马头公社高大寺大队进行开放基督教活动点试点场所,使县内宗教活动逐步走向正常化。
1981年9月,成立了基督教“三自”(自传、自养、自治)爱国运动委员会筹备小组。1984年7月,召开了郯城县第一届基督教爱国运动委员会代表大会,成立了郯城县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1985年先后落实了褚墩和葛大两处教堂。1986年,县委成立了郯城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乡镇确定一名乡、镇长和统战委员具体抓宗教工作。1988年先后落实开放了7处基督教中心活动点,随后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对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规定》。8月13日召开了郯城县第一届天主教爱国会代表大会,成立了天主教爱国会。1989年对一处非法组织“耶稣家庭”进行了取缔。
1990年2~3月份对全县信教群众进行了全面调查。1983~1987年,基督教信徒人员数平均增长率为16.5%,由16000人增加到30000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8%。信教人员中妇女占86.9%;50岁以上的占56%;因病信教的占91.8%;文盲91%。有房产权的房屋206间,占地22.2亩,有固定的家庭聚人点31处。
1991年,协助政法机关严厉打击了宗教反动组织“呼喊派”。1989~1993年,协同政法机关对22处“耶稣家庭”进行取缔。
1994年,贯彻《山东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颁发了宗教活动点许可证,帮助“三自”爱国会搞好换届工作。依法取缔了归昌乡的非法宗教组织,驱逐了临沂市非法传道人在沙墩镇、胜利乡组织的非法宗教组织“复临安息日会”。
1997年在宗教界开展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1个集体、8个活动场所、20名个人受到了表彰。1998年9月,指导、协调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发动信教群众,向洪灾区捐款11.53万元、衣物6298件,此乃全县最大的一宗社团赈灾款物。同年,有2个宗教团体,3个先进个人,在全省宗教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表彰大会上受到了表彰。再就是与公安机关配合打击制止了11起非法宗教活动,及时处理了两起宗教活动点内部纠纷。
1999年,先后召开基督教长老、神学生会议4次,中心活动点负责人例会4次,举办义工培训班2期。召开了全县天主教工作会议。同时,还注重关心“三自”爱国宗教人员的生活,每年拨出专款对宗教教职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发给生活补助费。
对台工作 郯城县解放前去台人员为551人,通过1988年、1992年、1997年三次普查的情况统计,全县在台人员包括二、三代已达3800人,其中上层人士7人。全县有台属931户、3723人,分布在20个乡镇的264个村街。1985~1987年,先后有13名台胞回乡探亲,其中3人回乡定居。1988年12月,县委成立了对台工作办公室,1990年11月,成立了郯城县台属联谊会,1988~1999年,全县共接待回乡台胞543人次,此间,先后有11名台胞回乡定居,21名台属赴台探亲,4名台属赴台定居。台属禚玲如被选为县政协副主席。1989~1999年,全县建立台资企业三处。
经济统战工作 1962年8月,召开郯城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一届会员大会,成立了县工商业联合会,“文化大革命”中,县工商联被迫停止工作。1993年5月22日召开了郯城县工商业联合会第三次会员大会,县工商联得到正式恢复。至1997年11月,全县22个乡镇商会的换届和组建工作全部完成。1990年3月9日,县委组织力量对全县个体、私营企业进行调查,当年全县有私营企业12家,从业人员31801人。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统战部建立了经济统战工作联络点5处,聘请非公有制经济联络员21名,其中上报地级联络员3名。在李庄镇成立了“乡土人才联谊会”,1993年11月1日,县委以郯办发[1993]42号文件转发了县委统战部呈报的《关于建立乡镇乡土人才联谊会的报告》,1994年2月县委还成立了“郯城县乡土人才联谊会工作指导小组”。至1993年11月13日,郯城县22处乡镇乡土人才联谊会全部建立,共吸收会员1628人,成立行业联谊小组135个。1995年,有14名乡土人才联谊会会员被提名当选为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996年,根据市委统战部的部署,郯城县以乡土人才联谊会为依托,在全县开展了“万户万元”帮带致富工程活动,通过宣传发动、制订实施方案、抓帮带试点、推广帮带典型,截止到1999年12月,全县发展帮带户2378个,被帮户11690个,实现经济总收入16098万元,户均纯收入13770元,比帮带前年户均增加5700元。1993年9月,为首届中国郯城国际银杏节做好联络、服务等工作,向中央、省、地领导发邀请函139件,国内经贸、科研、新闻界请柬157件,港澳台胞、海外侨胞及外宾请柬156件。
1990年8月16日,县委成立了郯城县统战理论研究小组,用以研究、指导全县统战理论与实践。